她是一個母親,一個七個月大孩子的母親,最近老公向她提出離婚。
婚姻法規定,孩子哺乳期之內男方是不能起訴離婚的,但是丈夫表示,只要孩子一週歲了,這婚一定要離。
是什麼讓丈夫這樣絕情呢小靜給我講了他們的故事:
三年前,小靜和碩士畢業的老公相識於北京,兩個人都是北漂。
兩個人是通過合租房子相識的,最初住在一個屋檐下,經常一起拼飯,有的時候還一起拼車。在這個大都市中,兩個人都是孤獨的,孤獨者走到一起似乎也是很自然的事情。說不清他們的愛情是從哪一天開始的,反正當他們房租到期、再次租房的時候,兩人很默契地搬到了一間房子裡。小靜以前從來沒有談過戀愛,這是她的第一個男友,所以她幾乎把全部的愛都給了這個男人。她是個很細心的女孩子,每天早上六點就起床,為自己心愛的男人做早飯和中飯,然後用盒子很精緻地裝起來,男友起床後就帶著這「愛情盒飯」去上班。男友一出門,小靜就開始發簡訊,告訴他盒飯吃之前要先熱一下,告訴他天冷了要把拉鏈拉緊一點,每天象一個母親一樣關心著這個男人。
可問題是,這個男人有一個同樣關心他的母親。由於丈夫去世早,這位母親幾乎把全部的愛都寄託在這個將近三十歲的兒子身上。有的時候,愛太多就氾濫成災了。
結婚後第一週,婆婆就搬來了,因為這麼多年,婆婆已經習慣和兒子生活在一起了。小靜心直口快,看不慣的事情總是憋不住,比如婆婆很節儉,總是把喝過的飲料瓶子攢起來賣錢,有的時候還從外面撿一些回來,小靜覺得挺丟人的,老是忍不住說兩句,有的時候還悄悄把老太太撿的瓶子給扔出去。老人家當然很生氣,而且在他們老家那邊,老人都是很強勢的,於是小吵小鬧在這個新婚小家中經常發生。
每次發生矛盾的時候,做丈夫的那個男人總是躲在一邊,他覺得不摻和很重要,而且媽媽和媳婦他是誰也控制不了。隨著時間的推移,兩個女人的矛盾越來越深,男人的不作為,更讓兩個女人都覺得這個男人的心不在自己身上。
我問小靜,畢竟是老人,怎麼能和人家吵起來呢?
小靜回答:「我是獨生子女,從小家裡就慣著我,所以我常常忍不住,其實吵過之後我真的挺後悔的,畢竟我愛這個男人!」
幾個月後小靜懷孕了,這讓家裡安靜了下來,老太太再怎麼吵,也抱孫心切啊!小靜以為從此開始過好日子了,可是一次普通的孕期檢查卻像是給這個家投下了一枚炸彈,幾乎把愛情夷為平地。
那是小靜懷孕八個月的時候,檢查中意外發現小靜得了一種皮膚疾病。醫生說得病的原因是孕婦抵抗力下降,建議趕緊治療,要不可能會傳染給孩子。
小靜一聽急壞了,趕緊叫來丈夫。其實當時醫生說得很清楚,這樣的疾病在很多孕婦身上都可以看得到,沒有必要大驚小怪,及時治療就一點問題都沒有。
這個不成熟的男人已經習慣了凡事向媽媽匯報,小靜自己還沒反應過來時,婆婆已經介入了這件事情。因為缺乏醫療知識再加上思想傳統,婆婆堅定地認為小靜得的是一種「髒病」,這病一定是因為小靜背著兒子做了「壞事」才得上的,任憑小靜和老公如何解釋,婆婆就是聽不進去。
婆婆把家裡所有的生活用品和小靜用的都分開了,而且要求兒子住在自己的屋子裡,不許兩個人再有身體接觸。懷著孩子的小靜忍受不了,哭鬧過幾次,兒子也請求母親,婆婆最後終於同意兩個人住在一個房間裡。但住在一起是有前提的,婆婆在屋子裡支了一張小床,她要求兒子只能睡在小床上,必須和小靜分床睡,而且自己也會隨時進來檢查。於是,無論什麼時候,婆婆都有可能推門而入,小靜和老公也無時無刻不生活在緊張之中。
小靜在情緒極差的狀態下生下一個胖兒子,可是在這個過程中她也失去了丈夫的耐心和愛,這個男人夾在兩個女人中間終於受不了了。最後他選擇了母親,搬出了和小靜置辦的那個家,甚至很少回來看兒子。
小靜的情緒一直很糟糕,她想不明白為什麼婆婆要這樣對待自己和沒有滿月的孩子,難道選老公的時候還得選婆婆嗎她幾乎天天抱著孩子哭。
故事講到這裡,我不想譴責誰,但是我很可憐那個孩子。心理專家說,雖然這個時候的孩子還不會說話,但是母親的情緒直接影響著孩子的成長,對孩子的心理髮育極其不利。
我非常同情小靜,畢竟孩子才七個月,但是我也覺得,既然這個男人那麼堅定地要走,小靜就必須堅強起來,孩子已經少了父愛,不能再缺少母愛。與其不斷地流眼淚,不如選擇快樂地自己養孩子。
這個故事給我們的啟示就是:在結婚之前必須摸準婆婆的脈象,如果婆婆強勢,要麼你有絕對的信心讓老公站在你這一方,凡事先和你商量,要麼你不敢保證能駕馭得了這個男人,那你就必須得學會示弱。當然,還有一條路可以走,那就是不嫁到這樣的家庭中,一旦發現婆婆和你不是一路人,那就「三十六計走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