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12-17 02:31:35作者:
維基揭密(WIkiLeaks)創辦人亞桑傑(Julian Assange)星期四再度出庭,倫敦高等法院駁回檢方的上訴,維持12月14日法院批准亞桑傑有條件保釋的裁決。 倫敦高等法院星期四裁定,維持12月14日法院批准亞桑傑有條件保釋的裁決。法官裁定保釋金為24萬英鎊(約為台幣1134萬),同時亞桑傑必須執行嚴格 的保釋條件,包括配帶電子腳環、每天向警方報到、宵禁、限制住所等。 他的律師在庭外表示,預計他的當事人可於16日稍後或17日即可獲得釋放。不過,BBC報導則提到,繳交保釋金必須向警察局完成一些文書作業,所以最快星 期五亞桑傑才有可能重獲自由。
一小群亞桑傑的支持者冒雨在法院外聲援亞桑傑,他們得知裁決結果後大聲歡呼,並高喊「揭露戰爭罪行不是犯罪。」 39歲的亞桑傑因為在瑞典被控犯下性侵罪,而在瑞典遭到通緝。不過亞桑傑否認這項指控;他的支持者也聲稱,通緝亞桑傑是出於政治動機,因為維基揭密公開美 國外交電文,觸怒了美國。亞桑傑是在12月7日向英國警方自首。 亞桑傑的母親克麗斯蒂娜(Christine Assange)在獲知法院裁定保釋的決定後說,她「非常、非常高興」這項判決,同時感謝他的支持者。 克麗斯蒂娜表示,她迫不及待想看兒子,給他一個緊緊的擁抱;她也相信英國的司法系統會做出正確的事情。
雖然亞桑傑獲准保釋,且最快星期五就能重獲自由,但紐約時報報導,美國聯邦檢察官正在尋找證據,以證實亞桑傑與泄漏機密的美國一等兵曼寧串謀的罪名。 美國司法部門試圖證明亞桑傑曾鼓勵或者幫助曼寧從政府電腦裡複製美國軍方和國務院機密文件。不過,美國司法部門發言人拒絕對這項報導做出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