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官員指責一部分有批判意識的知識份子或公民是「吃共罵共」,這並不奇怪,很多官員建國後就這麼說。這一說法是黨是親愛的媽媽的邏輯結果組成部分。黨是親愛的媽媽,媽媽是不能罵的。毛澤東是人民大救星,他是為人民謀幸福的,謀幸福的不能罵。改革開放前三十年,黨與毛澤東是一體的,罵黨就是罵毛澤東,罵毛澤東就是罵黨,罵就是反革命。人民的幸福是毛澤東和黨恩賜的,人民的吃穿住行是黨和毛澤東恩賜的,所以得感謝毛澤東感謝共產黨。改革開放後,這一用法已經成為很多官員的潛意識,動輒用這一傳統說法宰制人民的思想。這一說法講了六十年,違背常識也違背了六十年。具體地說,「吃共罵共」的說法違反了如下常識。
第一,違反了先有社會後有國家的常識。對於這一問題的論證可以說是汗牛充棟。不論是人與人處在戰爭狀態還是人與人處於和平狀態,人與人之間都有解決不了的矛盾,所以才需要國家。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也認為國家從社會中產生,凌駕於社會之上。社會把部分權利交由國家,國家合法壟斷暴力並維持和平、秩序,到了近現代又具有保護生命、財產、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國家從社會中產生,也就意味著國家要從社會提取稅收,否則國家就難以運轉。也就是說,社會養活了國家。有了現代意義的國家才有了現代意義的政黨。
西方政黨籌集經費主要通過四種渠道:黨員繳納的黨費、社會捐助、黨產經營所得以及國家提供的公共補貼。20世紀60年代之前,黨費和社會捐助是政黨經費的主要來源,此後公共補貼的比重逐漸上升,在某些國家甚至成為政黨最重要的經費來源。公共補貼可分兩種:一是直接補貼,一是間接補貼。直接補貼即現金補貼,其中很大一部分用於補貼政黨的競選花費。所謂間接補貼是指國家為政黨競選及日常運轉提供一定物質支持,其中主要在郵寄、公共建築的使用、媒體及稅收等領域為政黨提供便利。(謝峰:《公共補貼:西方政黨財政的重要來源》,《學習時報》2006年第357期)這四種渠道都充分說明是黨員、社會養活了西方政黨,而不是西方政黨養活了黨員,公共補貼來源於國家的財政稅收,換句話說,也是社會養活了政黨。
對於中國政黨來說,中國政黨沒有競選,所以也就不需要相應的競選費用,但並不等於說中國政黨就沒有費用,費用反而更多。因為中國政黨是黨國體制的一部分,所以中國政黨的費用主要是來源於兩部分,一部分是黨員交納的黨費,但據曹思源先生的研究,這部分費用不足以讓政黨正常運轉,黨員的費用僅佔政黨運作的一半左右,另一半的費用就全靠財政支出,而財政支出當然是來自於納稅人。政黨的費用不是政黨自身生出來的,而是來自於黨員和社會,是黨員和納稅人養活政黨而不是政黨養活了黨員和社會。更由於黨國體制,使得中國官員隊伍極為龐大,使國家的稅負更加沈重。只要看各地方的建築就一目瞭然,有市委辦公大樓,就有市政府辦公大樓。西方同樣的稅收只養一套人馬,一套班子,而中國卻養兩套人馬,兩套班子,且兩套班子機構重疊,人浮於事,相互扯皮,吃著納稅人的飯,用著納稅人的錢,靠納稅人養活著。
社會——國家——政黨是一個邏輯和經驗線索,這一線索表明所有的政黨,無論是西方的還是東方的,無論是一黨制還是多黨制,無論是資本主義政黨還是社會主義政黨,都需要社會來養活而不是相反。
第二,違反了歷史唯物主義的知識常識。歷史唯物主義認為,人首先滿足自己的吃穿住行,滿足吃穿住行的主體是勞動人民。在滿足吃穿住行之後,人們才能從事其它的活動,文學、藝術、政治等。吃穿住行構成生產力的組成部分,由吃穿住行而形成的關係叫生產關係。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經濟基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決定國家。無論社會如何變化,由吃穿住行組成的生產力都是社會的最終決定力量,國家的各個組成部分,使國家機器運轉的公務員都離不開吃穿住行。歷史唯物主義常識的基本道理就是吃穿住行的主體——勞動群眾養活了官員。
第三,違反了勞動創造價值的常識。這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基本觀點。在馬克思活著的時代,農民、工人是體力勞動者,他們的勞動是簡單勞動,知識份子是腦力勞動者,是複雜勞動,腦力勞動是倍加的簡單勞動。在馬克思看來,資本家不勞動,並把工人的勞動分為必要勞動和剩餘勞動,把時間分為必要勞動時間和剩餘勞動時間,資本家的不勞而獲也就在於用工人的剩餘勞動榨取剩餘價值。工人的錢一部分交給國家稅收,資本家的錢也有一部分交給國家稅收部門,兩者的錢都變成了國家財政的一部分。現在的西方國家還有一個高額累進稅,把資本家、有錢人的大部分錢都交了稅,有的甚至達到其收入的50%、60%甚至更多。按著馬克思的觀點,國家公務員是不創造價值的,國家的財政收入轉化成公務員的工資,讓公務員生存。
在毛澤東時代,公有制一統天下,計畫經濟大行其道,搞得國民經濟到了崩潰的邊緣,民不聊生。改革開放三十年,公有制經濟比重下降,市場經濟取代計畫經濟,非公有制經濟蓬勃發展,佔盡三分之二江山,套用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說明的是資本主義已經說明的事情,拿著馬克思這張舊船票仍然可以登上中國經濟這艘大船,農民、工人的勞動支撐著國家的正常運轉,農民工人用他們的勞動美化著城市,給公務員提供營養,為公務員補血。用意識形態的語言來說,知識份子是工人的一部分,是先進生產力的主力軍,是先進文化的傳播者。黨員幹部是靠工資吃飯的,勞動者創造的價值變成了黨員幹部的工資。
在封建專制社會可以說吃「皇糧」,不能「吃皇罵皇」,道理很簡單,封建專制社會從來都是家國不分,皇帝把家當國把國當家的。現在雖然是黨國體制,但也不是封建專制社會家國不分,就算是黨與國不分,黨和國的官員、黨員幹部也是由人民來養活的。衣食父母是民眾而不是黨,某些官員為所欲為,「吃民罵民」更接近事實。黨員幹部作為公務員的組成部分,不能經商,所以不能創收,不能創收就不可能有收入,沒有收入就不可能養活別人,不能養活別人何談「吃共罵共」?
第四,違反了納稅人的相關常識。最近,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納稅人權利與義務公告》的權利有知情權、保密權、稅收監督權、納稅申報方式選擇權、申請延期申報權、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權、申請退還多繳稅款權、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權、委託稅務代理權、陳述與申辯權、對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拒絕檢查權、稅收法律救濟權、依法要求聽證的權利、索取有關稅收憑證的權利等十四項權利。《納稅人權利與義務公告》初步肯定了納稅人的基本權利,而權利的第一項就是納稅人的知情權,就是要知道稅收的基本用途。
從納稅人與政治、與政黨的關係來說,知情才能有效監督。納稅人納稅,理應獲得服務,知識份子是腦力勞動者,也是納稅人,也理應獲得相應的服務。如果政府官員、黨員幹部服務不到位,貪污受賄,濫用權力,以權謀私,權錢交易,把自己的兒女移民到國外並花納稅人的錢生活,「吃民宰民」那就是違背了納稅人的意志,就必然受到納稅人的批評,受到法律的懲罰。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軟這句社會諺語用在政府身上倒也貼切,吃了納稅人的,就應該為納稅人服務,不為納稅人服務,批評就成了納稅人的權利。
第五,違反了公民權利的常識。《世界人權宣言》規定:「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人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尋求、接受和傳遞各種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論國界,也不論口頭的、書寫的、印刷的、採取藝術形式的、或通過他所選擇的任何其他媒介。」美國憲法修正案規定:國會不得制定「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納稅人、知識份子是公民,不是臣民,更不是賤民,言論自由是所有人的基本權利,這個權利任何政黨、任何組織、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第六,違反了黨是工具的常識。現代政治是政黨政治,政黨政治就是工具的政治。對此,鄧小平在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就說過,政黨只是個工具,政黨這個工具也會犯錯誤,如官僚主義的錯誤,犯了錯誤就要允許別人批評,讓黨外人士監督,讓人民群眾監督。實踐表明,政黨犯錯誤遠不止是官僚主義的問題,其錯誤的危害也遠遠超過官僚主義,一個政黨,尤其是一黨獨大、黨國體制下的政黨,必須加強監督,否則後果不堪設想。但是,政黨只是個工具的觀點仍具有現實意義,這有利於防止政黨的權力濫用。
政黨是個工具的觀點表明,政黨經費來自於稅收,來自於中國社會,是社會養育了黨,社會才是黨親愛的媽媽,人民才是黨親愛的媽媽,而黨不是人民親愛的媽媽,黨只是社會用來為其服務的工具,如果黨犯了錯誤,必須受到社會的批評。從這個意義上說,「黨吃民、民罵黨」是天經地義。
最後要奉勸官員的是:說話要講常識,離開了常識的道理不是道理。不講常識就會引來圍觀,圍觀就是力量。如果官員鬼話連篇,滿嘴跑飛機,下場一定很不幸,可能如蘇聯的黨員幹部受人唾棄,如突尼西亞總統出逃,如埃及總統交權,更慘一點的如齊奧賽斯庫被人槍斃。講常識餓不死人,丟不了官,不講常識,什麼可能性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