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6年開始,移民局依照美國社會福利部公布全美貧困線的標準,作為衡量移民美國的人士是否會成為美國社會的負擔。通常在申請親屬移民時,申請人必須在擔保書上(I-864) 證明有貧困線125%以上的收入。2011年經濟擔保標準己經由美國社會福利部在今天2011年1月20 日公布生效,全美50州的2011年經濟擔保標準如下:
(1)美國除阿拉斯加和夏威夷之外的48個州:
家庭人口數 FY-2011 貧困線 FY-2011貧困線的125% FY2010 貧困線的125%
1 $10,890 $13,612.50 $ 13,537.50
2 14,710 $18,387.50 $ 18,212.50
3 18,530 $23,162.50 $ 22,887.50
4 22,350 $27,937.50 $ 27,562.50
5 26,170 $32,712.50 $ 32,237.50
6 29,990 $37,487.50 $ 36,912.50
7 33,810 $42,262.50 $ 41,587.50
8 37,630 $47,037.50 $ 46,262.50
超過8人每人多加 $3,820 $4,775.00 $ 4,675.00
(2) 阿拉斯加州
家庭人口數 FY-2011 貧困線 FY-2011 貧困線的125% FY-2010 貧困線的125%
1 $13,600 $17,000.00 $ 16,912.50
2 18,380 $22,975.00 $ 22,762.50
3 23,160 $28,950.00 $ 28,612.50
4 27,940 $34,925.00 $ 34,462.50
5 32,720 $40,900.00 $ 40,312.50
6 37,500 $46,875.00 $ 46,162.50
7 42,280 $52,850.00 $ 52,012.50
8 47,060 $58,825.00 $ 57,862.50
超過8人每人多加 $4,780 $5,975.00 $ 5,850.00
(3)夏威夷州
家庭人口數 FY-2011 貧困線 FY-2011 貧困線的125% FY-2010 貧困線的125%
1 $12,540 $15,675.00 $ 15,575.00
2 16,930 $21,162.50 $ 20,950.00
3 21,320 $26,650.00 $ 26,325.00
4 25,710 $32,137.50 $ 31,700.00
5 30,100 $37,625.00 $ 37,075.00
6 34,490 $43,112.50 $ 42,450.00
7 38,880 $48,600.00 $ 47,825.00
8 43,270 $54,087.50 $ 53,200.00
超過8人每人多加 $4,390 $5,487.50 $ 5,375.00
受到經濟危機的影響,2011移民美國親屬經濟擔保金額將有所提高。2010年的擔保標準曾和2009持平。移民局是依據全美貧困線標準,作為衡量移民是否會成為美國公眾負擔,親屬移民申請人必須在I-864擔保書上證明有不低於貧困線125%的收入,可由親友個人擔保或聯名擔保。受經濟衰退的衝擊,2010年的擔保標準曾和2009持平。
除夏威夷和阿拉斯加外,其餘48個州的親屬移民擔保標準的金額為:單身移民13537.5美元;2人家庭為18212.5美元;3人家庭為 22887.5美元;4人家庭為27562.5美元;5人家庭為32237.5美元,6人家庭為36912.5美元;7人家庭為41587.5美元;8人家庭為46262.5美元。超過8人的家庭,每遞增1人就增加4675美元。
此外,移民局近日公布了EB-5投資移民的審批數據,批准率在過去六年逐年遞增,去年投資移民「臨時綠卡」的批准率約為87%,申請轉換 「永久綠卡」的批准率超過85%。獲發投資移民簽證的中國大陸籍申請人在去年高居各國首位,所佔比率達41%。數據顯示,2010財政年度,美國移民局共收到768個EB-5永久綠卡申請(I-829),批准274個,拒絕5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