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1-04-11 11:29:02作者:
異見藝術家艾未未「被失蹤」迄今第八日,海內外聲援此起彼伏。凌樹輝攝
艾未未失蹤昨已第七天,當局仍未交代其下落。新華社前晚發表長篇英文稿,引網上消息抹黑艾未未,指他涉逃稅、抄襲他人作品、藝術成就三流等。一個國家通訊社竟藉網民之口,對正被司法調查的公民如此攻擊,引起外界嘩然。艾未未家人直斥當局做法「太可笑」。
「應由被抄襲者說」
艾未未的媽媽高瑛回應海外媒體查詢時指,說艾未未抄襲「這不是開玩笑嗎!那是兩三年前的事,說抄襲也應由被抄襲者站出來說,是吧?」她要求當局交代兒子下落,指當局是「牆還沒倒就開始推了」,「把一個人關在(牢)裡頭,然後組織圍攻」,「我不信他們這麼做,會有好效果」。
艾未未妻子路青稱,新華社指控艾未未抄襲,又指他藝術水平三流,「這不是他們說了算的,也不是他們給藝術家定位。說抄襲,應該由被抄襲者站出來說,是不是?(新華社)太可笑了。」
艾未未的家姐高閣則指,新華社文章是別有用心,目的是未定罪先破壞艾未未的名譽。她表示不在乎別人怎麼看艾未未的作品,當局應該把艾未未放出來,「讓他自己為傳聞(抄襲)辯護」。
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指,當局拘禁艾未未七天仍不通知家人,嚴重違反中國法律。內地刑法規定,公安拘留疑犯期限一般為三天至七天,最多不得超過 30天;但無論如何,嫌疑人被拘留 24小時內,公安須通知其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