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民因在微博諷刺市委書記薄熙來的打黑政治運動,遭勞教一年,其家人至今未收到正式的通知書。因言獲罪及勞教廢除問題再次引起探討。
重慶市民方洪(筆名方竹筍)因在微博諷刺市委書記薄熙來的打黑政治運動遭勞教一年(網友提供)
李莊與探監者一起唱薄熙來之歌(心語提供/Youtube)
週日,網路上流傳一個名為「重慶市民微博諷刺□書記被勞教」的帖子,一名網友方迪(告知刪)發帖稱,自己的父親發表諷刺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打黑政治運動的言論而遭勞教。發帖人稱自己的父親方洪(筆名方竹筍)在騰訊微博上發言說,勃起來(薄熙來)窩了一駝屎,叫王立軍吃,王立軍把這駝屎端給檢察院吃,檢察院端給法院吃,法院端給李莊律師吃。李莊說,這駝屎太臭了,誰窩的,誰自己吃。這短短的幾十字的微博給方竹筍帶來了牢獄之災。4月22日,網監科通知作者刪除言論,隨後當地崇義派出所開始展開調查跟蹤,直至4月25日凌晨,方竹筍被派出所勞教,但是其家人至今未收到任何正式勞教通知書。
方迪星期一告訴本臺記者:「他這句話當時是在騰訊微博上留下的,一句玩笑話,覺得好玩,就這樣寫上去了,他在網上也沒有什麼影響,就是這次可能是當地的地方的一些派出所吧,公安局可能是要整我父親才。。。我想就因為一句話也不至於這麼嚴重。」
記者:你們有收到勞教通知書嗎?
方迪:沒有,只有一個聆訊告知書,但是這個聆訊告知書它並沒有說勞教一年,只是說擬定勞教一年,就是在正式之前的擬定勞教,因為當時還沒有被勞教,只是被治安拘留,他要向重慶申請勞教,要等重慶批准下來才能勞教,但是治安拘留了6、7天之後就直接送到勞教戒毒所那裡去了,這樣的做法我覺得太過分了,也不管從程序上還是什麼,都出現了很嚴重的問題,我會申請行政復議。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09年被重慶警方抓捕,控訴他在代理涉黑案件被告龔剛模案中涉嫌偽造證據及妨礙作證。去年二月,李莊被判一年六個月。在刑滿出獄前夕,他又被追訴「遺漏罪行」。李莊案已被廣泛質疑為「欲加之罪」,再被追加「漏罪」後,法律的程序正義、檢方證據的可信度等都再次受到嚴重質疑。
據香港《開放雜誌》報導,李莊今年六月十二日將刑滿獲釋,但重慶並不想放他,曾經到處調查收集罪證要為李莊另加罪名。因為薄熙來擔心李莊出獄後,他操縱司法真相將被揭露,對他十八大政治前途不利。因此,李莊獲釋前夕,重慶又加控他一項漏罪案,企圖把李莊關押到明年十八大之後。為此,李莊案法律顧問團成立。成員有:江平、張思之、賀衛方、何兵、陳有西、吳革、許蘭亭等。四月此案開庭,重慶檢方被迫以證據有疑點宣布對李莊的漏罪案撤訴。
此次方竹筍因發帖而遭勞教引起許多網友關注,維權律師許志永將方迪寫的帖子星期天下午轉發到凱迪社區後,在短短几小時內已達近二十萬的瀏覽,星期一凌晨一點多此帖遭到刪除。
自稱中國茉莉花發起者的網友說:「廢除勞教制度,讓薄熙來把自己窩的屎吃下去!」
維權律師馬綱權星期一向本臺表示:「從勞教這個制度本身來說,我們國家這個勞教它本身就不合法的,我們國家這個立法法明文規定,那都是十多年前的立法法就已經規定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必須要通過法律來加以規定,勞動教養它這個使用的是公安部的那個勞動教養的一個規範性文件,所以說它根本就不是法律,所以從根本上來說它這個勞動教養這個制度本身就不符合我們國家法律的這個規定的,它是違法的。第二,我覺得這個事也是挺荒謬的,在網上發表一個帖子,也可以叫做言論自由的一個表現,人家發表的這個帖子,又沒有違反任何的法律法規,也沒有誹謗或者污蔑別人,所以說他這個東西純屬網民在網上發的一個東西,你就把人家勞動教養,從這個言論自由的角度來說還是別的方面來說的話,它這個都是不符合我們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的。」
近年來因言獲罪的案例已不鮮見,福建三網民案,因在網路發帖傳播「嚴曉玲遭八人輪姦致死」的消息,三位網民範燕瓊、吳華英、游精佑被以「誣告陷害罪」逮捕,並分別獲刑兩年和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而第41條則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遺憾的是,隨著網際網路時代的到來,近幾年以言治罪的案例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