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的一份研究報告披露,中國的貪官通過各種方式向境外轉移的資產,大部分難以發現或無法追繳,造成國民財富的巨大損失,而香港則是這些貪官洗錢外逃的主要中轉地。有關專家呼籲中國大陸和香港加強在反洗錢方面的合作。
*外逃資本不計其數*
由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課題組撰寫的研究報告表示,近年來外逃的腐敗分子及其轉移至境外的資金究竟有多少,至今沒有一個公認的數字。不過報告援引中國社科院的研究資料說,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公安、司法幹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蹤人員的數目達到1.6萬至1.8萬,攜帶的款項高達8千億元人民幣。
這份在2008年6月完成的《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的報告指出,資本外逃不僅帶來政治上的危害,而且會造成社會財富流失、加劇金融風險等經濟方面的危害。
*報告披露貪官轉移資本的途徑*
報告通過調研詳細披露了貪官向境外轉移資產的八種途徑,包括通過現金走私、利用替代性匯款體系、經常項目下的交易形式、投資、信用卡工具、離岸金融中心、境外直接收受以及通過在境外的特定關係人轉移資金。
報告公布了一份腐敗分子轉移資金的「重點關注地區」名單,其中包括東南亞各國、美國和加拿大等發達國家,以及與中國沒有引渡協議的一些小國。而在「主要中轉地區」一欄中,只列出香港和澳門。報告中所提及的多個典型案例都涉及在香港的公司和人員。
*反洗錢專家:不感意外*
對於這種情況,香港大學法律學系比較法和公共法中心主任楊艾文(Simon Young)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我對這個發現並不感到意外,因為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不管你喜歡還是不喜歡,香港不可避免的會成為洗錢中心。這不是因為香港沒有足夠的阻止洗錢的工具,而是由它的金融中心地位的性質決定的。」
楊艾文說,鑒於香港與大陸之間的距離以及通過金融體系進行的商業交易額,很難分辨哪一個資本流動是合法的,哪一個是非法的,因此阻止資本外逃是比較困難的。他認為,很重要的是發現出現資本外逃後如何追回這些被竊取的財產。而要做到這一點,中國必須加強與這些資本外逃目的地的國家和地區之間的合作,共同打擊洗錢活動。
*楊艾文:北京和香港需加強合作*
兼任香港執業律師的這位法律學者表示,北京尤其需要加強同香港的合作。
他說:「理想的情況是,中央政府與香港在追回財產的合作方面需要有一個協議。當中國政府起訴某個人或是沒收其財產時,中國法院的這個命令在香港也應該得到認可,香港法院應該以有效的方式執行這個命令。」
這位專家認為,香港在參與追回外逃資本方面如何發揮它的作用是一個值得重視的領域。
中國央行的這份報告也對如何防止資本外逃提出了一系列的工作建議。該報告日前獲得中國金融學會全國優秀金融調研報告一等獎並且在央行網站上予以公布。
*外交部:美中合作成果多*
美國與中國政府1998年成立執法合作聯絡小組,在2000年簽訂刑事司法協助協定,並在之後的多次美中聯合聲明中表示會共同努力,打擊洗錢和其它犯罪活動。中國外交部官員上個月稱多年來兩國的執法合作取得了豐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