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當年的「新婚姻法」連環畫。
歷史的車輪到了1949年,一大批地方幹部尾隨大軍從東北、華北開始南下中原。隨著戰爭的節節推進,他們很快接管了城市和鄉村。
當時領導在報告中講,戰爭仍在進行,長期的戰爭造成全國到處是廢墟,滿目瘡痍,國弱民窮,群眾生活極端困苦,百廢待興。可是,一些幹部開始急急忙忙地「換老婆」。
這時候,我來到了B縣縣城,目睹了某些人是怎樣「換老婆」的。所謂「換老婆」,就是他們甩掉糠糟之妻和併肩戰鬥的戰友,找城裡的年輕漂亮女人為妻。這種行為,甚至是有組織地進行。那時男幹部多,女幹部少,由組織上出面,安排誰與誰戀愛婚配。有的說叫「政治戀愛」,有的說是組織上「發老婆」。那時不准年輕人談戀愛,直到老幹部的婚姻問題都解決了,才允許年輕人談戀愛。由於某些領導帶頭,一般幹部也紛紛離婚結婚。一時間,「換老婆」成風。
當時B縣縣委、縣政府人員很少,領導的婚禮都通知機關人員參加。那時我只有十幾歲,有好奇心,參加婚禮既可以看熱鬧,又能吃糖果、花生、瓜子,喝茶水,凡是縣裡或區裡舉辦的婚禮,我都踴躍參加。
我在B縣縣委學工團工作。我們團裡有幾個年輕貌美的女孩,長得頎長勻稱,皮膚白皙。很快,其中小李成為縣委王書記的妻子,小王則成為林縣長兼指揮長的夫人,小孫很快被調到外地,也和某領導結了婚。
B縣縣委中,組織部平部長、宣傳部岳部長,書記、副書記和7個區委書記、6個區長都換過老婆,唯有C區李區長未換老婆。縣委組織部將大學畢業生小任調到A區,任區公所秘書,讓她與區委蔣書記「談戀愛」。小任認為蔣書記不僅年紀大,而且脾氣壞,硬是不同意與蔣結婚。於是,組織上就安排資本家的姑娘與蔣結了婚。後來,組織上再次出面,讓小任與區委委員老張(文盲)「談戀愛」,任無可奈何地同意了。老張就回老家辦理離婚手續,同任結了婚。D區委王書記「解放」時剛結婚,妻子在農村基層工作。後來他看中城市姑娘,就與妻子離婚。長工出身的老熊當上區長以後,與原配妻子離婚,與鄉婦聯主任結婚。
後任B縣縣委書記的明書記50多歲了,卻與22歲的小王結婚,很不般配。看著女婿比自己還大10歲,岳父一時想不開昏倒在婚禮上。大家七手八腳把他抬走後,雖然婚禮繼續舉行,但是很掃興,沒有人去鬧新房。
公安局柳局長也找了一個比他小20歲的女子結婚。舉行婚禮以後,新娘越牆逃走,新郎派大批公安干警搜查。
華副縣長,本來有光榮的過去。在「解放」戰爭中,他任營長兼教導員,在五師突圍中擔任打阻擊,保護一個旅突出重圍,全營指戰員犧牲。敵人撤退後,我方派人去打掃戰場,唯獨發現他還有一點兒氣,送到老百姓家中養傷。「解放」後他4次離婚,5次結婚,原配妻子曾大鬧婚禮。
老王南下到隨縣,拋棄老家老婆,與年輕女士結婚。後調到B縣工作不久,任縣委副書記的他又急急忙忙離婚,追求過3個年輕漂亮女士,均遭到拒絕。他不死心,利用手中的權力將某女士調到身邊,以酒灌醉猥褻,企圖造成既成事實,結果女方驚醒,打了他兩耳光,罵他是畜生。後來他又亂搞男女關係,迫於黨紀國法和輿論的壓力,自殺身亡。
K鎮委陳書記兼鎮長愛上了年輕女子,與妻子斷絕聯繫。妻子找來,他不與妻同宿,提出離婚。妻子大鬧鎮委會,罵他不講良心,我用生命保護了你,你當了官就甩掉我。他在事實面前理屈詞窮。妻子還說:「我也提出與你離婚,絕對不與你這個無情無義的人一塊兒生活。圍觀者眾,大家都同情他的妻子,他在此工作不下去,調離B縣。
「換老婆」無論對原配妻子和新婚妻子,都是嚴重的傷害,在群眾中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其他地方「換老婆」之風有多厲害,我說不好,只知B縣的情況是這樣的。現在想起來,這也是一種腐敗。現在解除一樁婚姻,要比「解放」初期難得多,所以有些人就走包二奶這條路。「換老婆」、包二奶都是因為嫌棄原來的老婆了,實質上兩者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