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紐約時報》刊發了中國媒體人陳敏的文章《中國為什麼不肯傾聽》。陳敏批評美國政客在陳光誠事件上幫倒忙,因為中國政府為了維護其專制權力,不會在外部壓力下做讓步。
按照陳敏的觀點,如果美國在例如中美人權對話等關門會談中提出陳光誠的問題,效果可能還更好些。然而我敢說,在此之前,美國政府想必曾經多次以不公開的方式向中國方面提出過陳光誠的問題,但是都沒有得到中國政府的正面回應。
陳敏認為,外部壓力只會使中國政府死硬到底。按照這個邏輯,接下來,陳敏大概就該批評西方媒體了,因為西方媒體發表了中國政府侵犯人權的消息,從而形成了輿論的壓力。
記得在2007年山西黑窯事件曝光後,陳敏講過這樣一段話。
陳敏說,他畢業後到北京一家雜誌社工作才知道,原來中國有那麼多的罪惡,那麼多的苦難。「不斷有訪民找到我的雜誌社。於是打抱不平,介紹了幾個冤案給媒體,幾個冤案居然也報導出來了。但結果我發現,報導用處不大,地方政府開始會緊張一下,但媒體關注的時間總是有限的,只要地方政府拖得起,拖到媒體不再關注,地方政府就可以慢慢翻臉,苦主這時一點轍沒有。這樣一來,非但幫不上苦主,反而可能是誤了苦主。媒體報導給了他們不切實際的幻想,似乎解決問題有希望,事實上他們沒有希望,他們早該撒手。但媒體給了他們幻覺,他們就更來勁了,更不肯收手,因此他們投入的、即浪費的生命成本更高」。陳敏提到他的一個朋友鼓勵農民工用法律維權,這個農民工花掉了幾乎半年的收入打官司,結果毫無所獲,反而使得自己的處境更惡劣。陳敏說:「經歷的這種事情多了,我就不再有當初的衝動,往往下意識地迴避訪民。迴避不了的,就儘可能把嚴酷的現實告訴他們,讓他們不要有任何幻想,勸他們早點恢復正常的生活。」
我完全理解陳敏的無奈。我知道,在今日中國,儘管群體事件每年多達十幾二十萬起,但實際上,面對權勢集團的壓迫與剝奪,絕大多數受害民眾採取的態度是逆來順受,因為他們看不到成功的希望,敢於起來從事維權抗爭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由於今日中國沒有獨立的司法,沒有言論、集會和結社的自由,人們投入維權抗爭,風險大而收益小。事實上,在大多數維權抗爭中,參加者們都沒有得到他們應該得到的東西,而且還往往遭到壓制和蒙受額外的物質損失。倘若人們僅僅依據個人利害得失行事,那麼他們多半就不會投入這樣的抗爭。可見,抗爭者之所以起來抗爭,必定是有著另外一些東西的,那就是血性、血氣,那就是尊嚴、自尊。他們的抗爭,與其說是為了世俗意義上的成功,為了得到更多的物質補償或改善處境,不如說是為了捍衛尊嚴,為了堅持正義。
陳敏批評西方政客考慮自己利益多,設身處地為受害者(陳光誠)考慮得少,但是,陳敏是否認真思考過,像陳光誠這樣的受害者到底需要什麼呢?必須看到,陳光誠之為陳光誠,就在於他不只是受害者,他更是抗爭者。正如維權人士胡佳所說:陳光誠「從2005持續至今六年,他的脊樑就是不肯彎。這不是他的錯。志願者前往龍潭探訪,國際社會頻繁關切,這些都衝擊著強權者的意志。我覺得去的人太少了,國際關注還是力度不夠。」
我想,胡佳並不是認定如果去探望的人多一點、國際關注的力度大一點,陳光誠的處境就一定會好轉,只是,作為陳光誠的好朋友,作為有著類似經歷和遭遇的維權人士,胡佳深知,陳光誠是在為尊嚴為正義而抗爭,因此,陳光誠最需要的就是大家的道義支持。
人活一口氣,佛爭一柱香。在《歷史的終結與最後的人》一書中,美籍日裔學者福山(Francis Fukuyama)指出:人類的歷史,是建立在「為了人性的尊嚴而鬥爭」的原則之上。人類首要的追求是「把人當人看」,也就是說,要求別人把自己作為一個人來尊重。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他有生存的勇氣,即有能力去冒生命的風險去實現自己。不是別的,而是這種要求承認的慾望,才更是驅動人類歷史的原動力。
福山講到,把要求承認的願望視為人類歷史的動力這種觀點出自黑格爾,但是,「形成承認基礎的概念卻並非黑格爾的發明。它和西方政治哲學本身一樣古老,也和一種大家都熟悉的人類性格有關。」只不過在不同的哲學家筆下,它被賦予了不同的名稱而已。柏拉圖認為人的靈魂分為三部分,一為慾望,一為理性,一為氣概。在這裡,氣概便是要求承認這一概念的基礎。馬基維弗裡說人追求光榮,霍布斯說人的驕傲和虛榮,盧梭說人的自尊,漢彌爾頓說愛聲名,麥迪遜說雄心,尼採是把人稱作‘紅臉頰的野獸」(所謂「紅臉頰的野獸」,是說人是會臉紅的動物,也就是說人是有激情、有憤慨、有羞恥的動物),這些不同的詞語都是指一種大體共同的東西。在中國,我們也能找到許多類似的說法,譬如「志」(「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以奪志」)、「氣」、「血性」、「精神」等等。這種東西顯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它既不能還原為慾望,也不能還原為理性。
舉個例子,強盜搶走了我們的財物,我們不僅會難過——因為我們的利益遭受了損失,我們滿足慾望的東西遭受了損失——而且我們還會憤慨,這就和我們自己不小心丟失了財物不一樣。產生憤慨的原因是我們感到自己的尊嚴受到了冒犯。可見人決不是僅僅計較利益的動物。摔一跤是疼,挨一拳也是疼,可是這兩件事給人的感受大不相同。在後一種情況下,我們還感到屈辱,我們忍不住想還擊。還擊的目的不一定是自衛,因為對方可能並沒有進一步傷害的意向;還擊是為了證明自己不是可以隨便欺負的,證明自己的價值不容他人隨便否定。我們明知在還擊的過程中,自己免不了還會多挨幾拳,「殺敵三千,自傷八百」,即便最後打贏了,也只會為自己的身體多添加一些疼痛,但是唯有奮起還擊,我們才能使自己的心理感到快慰,因為我們捍衛了自己的尊嚴,證明了自己的價值。如果人只考慮利害,那麼唯一合理的選擇是挨了一拳後極力避免再挨第二拳,除非打敗對方能得到更大的物質利益。可是我們卻甘願再挨幾拳也要還擊,即便我們知道我們並不能從打敗的對方身上得到什麼物質利益。自己挨打,我們會產生還擊的衝動;見到別人挨打,我們也會同樣產生還擊的衝動——所謂「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衝動。有人不慎落水,我們會忍不住拉他一把;有人無辜挨打,我們會忍不住出來打抱不平。兩者都出於同情心,但是在後一種情況下,我們還會多一種憤慨之情。這就是通常所說的道德義憤。道德義憤會驅使一個人在和自己直接利害無關的事情上,甘冒風險而採取某種行動。這種行動未必會給自己帶來什麼利益,往往還會給自己招致若干損害乃至極大的損害。但正是在這種行動中,你才會最強烈地感覺到自己是個堂堂正正的人。
以上所說,無非是日常生活中人人皆有的經驗。它清楚地表明,每個人都相信自己是有一定價值的。所謂自尊心,就是指對這種價值的主體性確認,它同時也要求得到他人的承認。如果別人對自己作出某種行為,旨在否認我的價值,我就會感到氣憤;如果我迫於別人的壓力未能做出符合自身價值的事情,我就會感到痛苦;如果眾人見到了我沒出息的表現,我就會感到羞恥;如果我抗拒壓力,寧可付出慾望或利益的代價也要堅持符合自身價值的行動,我就會感到驕傲,感到光榮,而且也會受到眾人的稱譽和肯定。這是人性中最深刻的一部分;這是人性中的人性。
正是基於這一點,我們也才能理解來自國際社會的支持有多重要,因為它意味著對你的承認。至於說國際社會的壓力能對中國政府產生多大的影響,媒體人安替說得很到位。安替說:「我不同意笑蜀同學,老外問我的時候,我都說,既然中國崛起了,橫豎你們沒辦法影響中國,所以請你們站直了,堅守你們自己價值觀,別做一些讓中國人民看不起的妥協事情,讓人覺得錢能買你們的良心。」
廖亦武在《證詞》一書裡描述了四川的六四政治犯所遭受的駭人聽聞的非人待遇,其殘酷程度遠遠超過同時期北京監獄的六四政治犯——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因為四川地處偏遠,廖亦武他們遠遠沒有北京的學生領袖、知識份子領袖那麼出名,因此他們受到的國際關注就稀薄得多。可見,在大多數(不是全部)情況下,異議人士受到的國際關注越多,其處境通常也就會稍好一些。再說,絕大多數異議人士都不怕吃苦,怕的是白吃苦,怕的是吃了苦而大家都不知道不關心,怕的是被世界所忽略所遺忘。因為,英雄行為大都是社會性行為;它越是廣泛地被社會所知曉,才越是能產生它應該產生的社會意義。
在今天,由於中國政府自恃其崛起而更加蠻橫,西方又陷入嚴重的經濟危機,因此,中國政府很可能對來自美國為首的民主國家的壓力更是置若罔聞。但是,這決不意味著民主國家就應該降低在人權問題上對中國政府的批評調門,相反,民主國家必須大力加強在人權問題上對中國政府的壓力。因為中國的人權問題絕不只是中國的問題,而且也是世界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