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胡錦濤總書記的第二封公開求救信

發表:2011-12-04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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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總書記您好!

我是瞿超,男,59歲,二級殘疾,妻,孫淑珍 女 55歲吉林省蛟河市人,原住文明胡同17號,

承擔包保責任的張恩波書記毫無誠信可言為金錢再次坑害殘疾人製造特大冤案

我們夫妻多年伸冤無果,2010年我給您發了第一封公開求助信,可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總書記您親自簽署的《殘疾人保障法》到現在為止也沒能保護了我這個殘疾人! 2008年張恩波書記親自承擔包保解決冤情在大庭廣眾宣布:「你們趕快撤訴解決問題,我保證比法院給你給的多!」「什麼部分有理,你是全部有理!問題逐步解決先給你解決住房問題然後再解決營業房,財產賠償;在河邊荒灘給你推個幾個池子蓋幾間房解決養魚場生產問題,農電我絕饒不了他們!我出錢給你瞿超兩口子的病治好它;如果我張恩波不給你好好解決問題,不管走到哪裡你一告我就得回來!」並指天發重誓:「如我張恩波不給你瞿超好好的解決問題,出門就讓車壓死!」我們知道共產黨最講誠信我們感激淋涕相信了承諾,認為遇到了一位難得的好領導;我們誠信在訴訟有利的情況下按書記的要求撤訴了!可張書記明天今天一會馬上開會解決問題,一直推了三年,為瞭解決我們暫時治病生活問題由民政撥款專款專用,先後撥款我知道是14萬元,款給民主街轉給我們共計6萬多元錢,在後來大半年時間裏我們有病無錢治,餓了到市政府,市賓館草坪等地挖野菜充飢,我們回到了大飢荒時代,十冬臘月無棉衣無飯,無錢治病已經到了人類能夠生存的極限,多次到市委找張恩波書記反應,結果貪污揮霍我們專款專用的救命錢的梁中華書記被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看到凍餓的差不多了,市委做起了中奸商!找包保責任人市委張恩波書記說:「不管,解決完了!」事實上一,他們簽民事,行政賠償我瞿超的兩份協議,錢留下卻由他們另外給補助,用行政撥款安置完兩套住房都備案了!又收回去一套剩一套還不給產權證也不讓住!拆遷單位和承包商都還在,而且強佔地盤建設經營和截留給我們的補償款進行再開發都獲利幾十億,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拆遷單位和開發商二者均有民事賠償能力,法律法規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一直要求依法行政,也有相應的賠償規定,張恩波書記強拆了別人給八倍賠償,我一起的鄰居和我同時強拆的同時解決,張恩波書記給20倍賠償,(有多家安置協議為證)張書記用我們名譽簽了民事行政兩項賠償,大賺一筆後又將變成給的補助凍結,到現在為止我們房無一間,地無一壟,強佔的不還,給的又收回!差別這麼大呢就因為我是殘疾人麼!(有錄音,照片,人證,文書為證;)我據理力爭和他們講法他們回答:「我們不講法」和他們講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方針胡景濤溫家寶講話他們回答:「誰聽他們的我們說了算!」「給你一絲一毫有理錢給你是少了,別人還不給你呢,農電損失你是無理訪一分錢也不給你!」面對無法無天的幹部們我能說什麼找農電公司紀檢書記說:錢給了張書記你找他要去!(錄音為證)

二,二次創業被農電非法停電侵害,農電一直賠償,只是賠償數額不合理沒接受,(錄音為證)公安局政委劉瑞參與後賠償他們留下,將我夫妻作假送監獄教養所蹲水牢,期間公安局劉瑞又指使放掉漁場小二型水庫中的所有金魚,張書記又引資北京首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非法強佔了我最後飯碗蛟河北河邊2萬多平米金魚池,(他們沒有合法的佔地批准文件,五個金魚池和四周金星3隊所有口糧田一起建成首鋼小區,有航拍,報紙人證物證;)大賺了一筆沒給我們一點補償,解除教養後我三級被害成二級殘了,妻子也成殘疾了,停電賠償農電說:「賠償錢給張書記了,你找他要去!」張書記又把我們定回無理上訪說一分錢不給你!兩個民事賠償款都在他們手中消失了,張恩波書記給我們公開定位說:「你們上訪全部有理,你的問題一個一個的解決」可是只給了一點補助便讓我們簽息訪協議,根據張書記定的逐步解決問題,可我們多次找督查要警察搶去的錢協議中不讓要了,從來沒談過的投毒造成一水庫金魚損失不讓告了,我夫妻因伸冤被打殘也不准讓他們給治病了,農電停電侵害賠償都給張書記了,非法強拆也成了一絲一毫有理了,給了一絲一毫有理錢,百分99,9有理錢他們又留下了;可是上午11點給的一絲一毫補助款晚上17點我在玩網路遊戲,政法委副書記帶領一幫人到我家大罵大鬧說:「x你媽的我今天工作不幹了來和你拚命來了!」我問:「我怎麼惹你了啦?貪夠本啦工作都不幹了!」她說:「剛給你補助錢你就去北京上訪!」我一聽這不是純粹沒事找茬嗎!北京離蛟河幾千公里上午給錢離現在不到六小時就是坐火箭準備時間也不夠啊,接下來他們的行動差點讓我離開了這個世界! 我妻子當時連氣帶嚇進醫院了,當晚20點刑警就凍結行政補助款,然後將政府安排我的住處圍得水泄不通,我儲存食物吃完後四天靠自來水來維持生命!公安局政委劉瑞和趙緒波上一次是先收農電公司賠償我們的錢後再迫害我們進監獄,送教養所,蹲水牢,這次是先凍結補助款再要困死我,為什麼他們的權利全部用到坑害殘疾人身上了!我妻子被連氣帶嚇早一步進醫院了不然我兩個人都被圍困後果就不堪設想了;我妻子剛有好轉便出院急忙往回跑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我,碰到蛟河人都告訴我妻子說:「你們住的地方被警察包圍了,裡邊情況不明!」我妻子直接找到政法委說:「該貪不該貪的你們都貪了給這麼點錢你們看上眼了,錢你們已經收回了把包圍我們住處的警察撤了吧!」他們找台階說:「你再上北京上訪我就終身監禁你!」好心的幹部告訴我妻子:「注意點吧他們要整死你們!」在大家的幫助下我躲過一場浩劫,逃離了我的家鄉,我並不怕死可我不能冤死,我相信偌大中華有青天!

三,2003年10月28日漁場遭投毒報案後警察四個月2004年2月28日才到現場勘察,發現損失巨大為推脫責任辦案人三次扔掉冰中提取被毒死金魚的樣本,前後勘察近7個月時間滅跡了,我無意中錄到了投毒人自己承認投毒錄音,再找辦案人和主管李副局長說:「結案了」沒人管了。我不明白公安局為什麼保護罪犯!

四,我妻子來月經在北京被國電公司孫福成處長指使保安將頭部打傷子宮擰緊成血瘤,他們出錢到友誼醫院治病檢查出來需要手術,一看需一大筆費用便不掏錢了將我妻子拋向大街,籌措到資金手術後因延誤治療期已成殘疾;孫福成又派人到蛟河買通警察將我夫妻綁架回蛟河將我們監禁在旅店後,賄賂蛟河市主要領導們在市賓館吃喝玩樂大擺筵席,全蛟河警察包括交警在飯店大吃大喝20多天吃掉十多萬元;期間在第三天農電辦公室主任王剛到監禁我們的旅店對我妻子進行侮辱,我妻子不堪污辱反抗王剛便大打出手將我剛剛大手術恢復期的妻子再次打進醫院經磁共振診斷,一到五節腰脊椎骨錯位牙齒打掉三顆多個鬆動,公安局又因此賺了一筆,我們連醫療費到現在都沒人給出,他們收受賄賂吃喝玩樂把我們打殘卻成了我們進監獄受教養的罪狀!時至今日政委劉瑞帶領全蛟河警察吃喝拿旅店賣點6132元錢和我妻子900元治病錢也沒給錢!(有蛟河公安局和北京派出所出的在國電門前孫福成指使保安打人證據,蛟河警察保安現場作證,公永訣字2005第587號,多個醫院住院證手術單磁共振診斷書,刑事拘留證作假的勞動教養呈報表決定書,拿東西沒給錢賬單為證;)

綜上:中華民族是講仁德禮儀廉恥誠信的民族,共產黨最講誠信取信於民,張恩波書記蛟河人民都知道是過渡的市委書記,馬上就要升遷了,黨和人民絕不希望張恩波書記把反覆無常毫無信用可講的工作作風帶到更高的職位,更不願恩波書記保護和製造更多的腐敗!用恐怖的手段害更多的人民和欺壓殘疾人!我是張恩波書記在蛟河市維一的一個公開親自承擔包保責任人,恩波書記公開承諾還在大庭廣眾耳邊迴盪,我們誠信 , 可恩波書記的所作所為毫無誠信可言,手段也太殘忍了,為了錢財和政績從差點送了我們的命到要整死我們,逼得我們再次背景離鄉!這就是恩波書記履行包保責任和諧社會麼,!這不符合共產黨員的要求!嚴重違背了黨中央方針政策制度規定!搞的蛟河烏煙瘴氣,冤聲載道,腐敗一浪高過一浪,給共產黨形象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國務院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我要求:一,蛟河農電承擔漁場損失賠償及一切後果及重建漁場責任;承擔我夫妻傷殘治療費用及後果責任,追究責任人;二,根據建設部《關於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的通知》(1995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布)規定由拆遷單位和開發商全部賠償和承擔後果責任!追究責任人。依法行政是國策,共產黨最講誠信,取信於民,請求總書記做主保護我們殘疾人權益讓他們賠償我們的損失,給我們殘疾人一個能夠生存的權利和正常生活生產的空間吧!

此 致 2011年10月6日星期四
需要詳細資料請到http://zglawb.com/ 自由拿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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