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7日,主要控告;曹澤蘭不惜一切手段,用十萬元賄賂指揮江蘇省太倉縣城廂派出所,故意捏造下流性,對其實施了妖魔化,。公然指控我在1999年11月27日七個月前,即同年4月份 「強姦68歲生母張雅芳老處女」的彌天大謊,誣告陷害一案與太倉市公、檢、法、應當送(曹澤蘭「老軍醫診所」鑑定)「曹澤蘭滿身是血,被打掉五顆牙飛向太空,已構成人體傷害」。申冤人被判決六個月徒刑。我在上海市教育局(教師、科級幹部),被雙開除(公職)人。讓給曹澤蘭共妻共產,再將其上海價值人民幣伍佰萬元二套房屋財產歸他們所有。
今天上午9點鐘常雄發和訪民王扣瑪、童國菁、魯俊、杜陽明、王水珍、蔣美麗、張水紅、黃愛娟、瀋洪琴、顧永洪、10位訪民一同來到江蘇省太倉市(縣)公安局信訪李主任,向他們控告(1)市公安的違法鑑定,(2)公益做偽證主要控告太倉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所長葉強和朱永剛為了拿曹澤蘭(原太倉副檢察長)十萬元人民幣好處費,誣告陷害常雄發,使我蒙受了1年6個月徒刑,被開除了公職,讓給曹澤蘭共妻共產,再將其上海價值人民幣伍佰萬元二套房屋財產歸他們所有,李主任認真聽了我們的訴說,並且認真查辦給我一定答覆議書,他接待上訪者是認真的。
上午10點鐘到了江蘇省太倉市法院,刑庭戴庭長認真接待了我們一行十人,對於我被判一年6個月傷害罪進行了仔細的審查,對待我們也是比較熱情的,我常雄發依法工作過程表示敬意。
也答應給我一個合法合理的說法,但願她能(1)將曹澤蘭2006年10月10日第一時間筆錄能找到,(2)也能找到曹澤蘭所謂的「五顆牙齒」,(3)曹澤蘭驗傷單為什麼沒有,總之法院戴庭長接待上訪人是非常認真負責的。
今日下午2點鐘去了江蘇省太倉市檢察院控申科陳科長,接待我們相比較前公安和法院,他們是比較差的,常雄發向他們控告太倉市公安局鑑定所非法鑑定和太倉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葉強,抽滅曹澤蘭2006年10月10日筆錄。製造偽證,迫害常雄發行跡。再有關於太倉市檢察偵監科長陸東和太倉市公安朱永剛受收賄賂十萬元人民幣一事,他們說受理是不給書面答覆。檢察院是故意違法行為,我們上訪者對此是表示非常憤慨!!!
自述人;常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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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