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作於酷暑嚴寒的北京市政退休女工王玲。因境遇實施「通政達變」的緊急拆遷,所有財產與私屬住房被「魔幻戲法」一併侵吞!!!無奈拿出全部積蓄並向親朋好友借款,和離異由我撫養的愛子重新購置新家。
與此同時根據「國家尊重保障人權」的憲政,奔波逐級泣訴維權之旅。豈料再遭新街口公安派出所驅迫:「上訪人員移出管界」,偷窺我母子不在家中,溜門撬鎖「公務執法」,導致北風凜冽中我母子瑟縮街巷。因據法理堅持追索前、後兩次被倚權仗勢打劫的私有財產,迅即被政權機關列為「擾亂和諧維穩敵對分子」。我的慈母不堪極至陰毒的社會政局悲憤早逝,使已傾家共產的我在獨裁暴政迫範下,承受家破人亡接踵而來的悲淒!!!固持依法申訴的我淪陷枉法私刑監牢,被充作官吏出口換匯的奴隸。如今已債臺高筑無力償還的我,雖多年申控,但仍不能償還「追索被浩劫的全部私有財產」!而且現已成年的孩子,因我維權受多方株連打壓,仍無業可就。
我用親身遭遇的厄運,不斷向黨政部門逐級走訪信訪訴求,多次請求政府出示:具備法律實效,有當事人簽字的財產保全清單,並附拆遷搬運全程錄像,可都於政權部門多年拒絕受理「政府強拆案」。特別是我訴求的案發事件,隸屬上級管轄的北京市委市政府領導,無暇「法定時限」處理或政府職權專一:「只負責侵吞百姓」。不顧事實真相,將公然罪惡昭彰依法維權的我界定並抓入監牢,成為嚴懲不貸的囚徒。製造的冤假錯案未予以糾正,讓我靜候十年望穿秋水。不曉解決我王玲訴求的冤案能否於國家「十二五計畫」期內給予明確回覆或在法律框架內仁至義盡的解決。
這也難怪我所承受的災難,就像首善之區如出一轍不勝枚舉的葉國柱、葉國強家族案例。所以,包括惟命是從的司法機關,十年難釋化解複合一案,自然是「理由充足」。
靜請各級領導和諸位看官,給予我明示點撥,以促早日消除我覆盆之冤,共贏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