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全國人大代表、志高集團控股董事局主席李興浩日前建議到,國家可以建立一個轉贈平臺,讓合法擁有二胎生育權的公民,在自願的原則下,可以將第二胎生育權指標轉讓給有需求的公民,而轉讓後繼續超生的處以更為嚴厲的罰款。此建議一出,有網友表示他的建議侵犯人權,也有網友表示他個人目的不純。(3月3日中國經濟網)
李興浩的「二胎指標轉讓」論有其劃時代「進步」意義。
其一,他說出了一個嚴酷的現實,即雖然國家加大了對「三農」的支持力度,但仍有許多農村家庭依然過著較為貧困的生活,一方面沒有多少經濟來源,另一方面因病致貧、因讀大學致貧的現象屢見不鮮。他連續陳述了三個事實,一窮,二看病難,三上學難,雖然屬於老生常談,但作為一個委員來講,能在兩會上用這種提案方式指明問題,實屬不易。
其二,他間接陳述了另一個事實,高學歷者、富裕階層、公務員人群在當今社會普遍有著較高的社會地位和較好的經濟條件,這些可以保證新生人口具備基本的教育條件和良好的成長環境。換句話說就是,官富才是社會第一資源,而農民不屬於「人力資源」,窮人不屬於「人力資源」,所有官富及高學歷者之外的人,均屬於可有可無之「資源」,這當然也是一個社會理念的「進步」。
其三,他替富人商人官員指明了一條他人計生我不計生的光明道路,並且道出了計生對於富人官員階層的損害,赴港生子、假離婚、流動搬家等諸多社會現象,說明富人官員公務員做超生游擊隊也不容易。這種狀況需要從根本的予以改變,因此,李興浩的為官富呼的道義感緊迫感扯淡感值得推崇。
其四,在李興浩建議內容第3條第④款中指出: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轉贈指標農民夫婦如果願意到城市落戶,則需為其在申請指標者所在城市購買35平方米的保障房,但轉贈指標夫婦在農村的所有土地的使用權則歸申請指標者,國家如果徵收轉贈指標者的農村土地,應無條件同意,相關補償收入歸申請指標者所有。這一條是所有建議內容、理由陳述中最關鍵的一條。李興浩的意思是既剝奪了農民、窮人生孩子的權利,又剝奪了農民之土地所有權利,最後剝奪了農民當農民的權利,最後只剩下了35平米保障房。這種徹底的「損窮」,差不多就是一種「斷子絕孫」式的獻策。而這種理念,對於富人官員公務員來說,當然是一種巨大的「進步」了。
其五,李興浩在其建議理由之第4條中又為入城農民指明了特種就業道路:農民進入城市入戶定居,可分擔城市的某些特種工作。農民自願到城市入戶定居,可參與城市保安、家政等一些特種工作,他們就業、擇業更方便、更有保障,也可讓用人單位或家庭更放心。看看吧,為什麼說「更放心」呢?農民有了城市保障房,算半個城市人了,因此說用人單位用起來放心,不必如同防賊一樣防著農民工了。給人當保姆,也因為有了城市戶口而可以放心了,如此以來,豈不是兩全其美?
其六:李興浩表示,這個建議還可以對人類基因的提升和地區的差異進行有效調節,對今後我們國家和諧社會建設有很大的貢獻。看看李興浩的言論,果真妙語連珠,連「基因」提升都想到了,這與封建時代「龍生龍鳳生鳳」以及世襲制度如出一轍,因此這是一種遺傳學的「進步」。並且,李興浩讓轉讓指標進城農民靠給人當保姆而活著,將來這些農民的孩子仍然上不起學,那就繼續給富人官員公務員的兒子當跑堂保安保姆,子子孫孫為保姆,李興浩為子孫都想好了,當然更其難能可貴。
綜上所述,李興浩的「二胎指標轉讓」理論,至少是所有提案中最具有劃時代意義且「最牛」之提案。
然而李興浩的經歷又告訴人們,1972年高中畢業後在家務農,不知道李興浩通過何種「基因提升」,將自己「基因」成一個富人的?如果早一點實施了這種「二胎指標轉讓」給官員富人的政策,李興浩會不會成為「二胎指標轉讓」的「犧牲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