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華在紐約出席」時代100之夜「晚宴。2012年4月24日(REUTERS)
雖有爭議,4月24日晚,富豪陳麗華仍以「慈善家」身份出席了《時代》週刊在紐約舉行的「TIME100之夜」。但網路上關於陳麗華入選《時代週刊》百人榜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質疑仍然在繼續,有香港媒體人劉懷昭質疑,陳麗華曾以昂貴的紫檀傢俱公關當時曾轉載其不利報導的香港《星島日報》老闆何柱國,並威逼中國大陸媒體《第一財經日報》作出違心的道歉。
而北京胡同出生長大,長期關注北京古城保護的中法混血兒華新民則指責陳麗華被《時代》(Time)週刊稱為「慈善家」,其實卻是大肆拆北京胡同,包括梅蘭芳故居在內的五條元代胡同變成了奢侈的「金寶街」,藉此發家的富豪。
此前曾質疑陳麗華入選時代百人榜的香港媒體人劉懷昭通過郵件向《時代》雜誌交涉後,對方並無回應,最終陳麗華仍以「慈善家」身份被邀請到紐約,走上了《時代》的紅地毯。對此,劉懷昭質疑,《時代》的陳麗華上榜事件可能涉嫌利益交換及媒體操縱,她認為,這是陳麗華在中國乃至香港的「慣用手法」。
此前,劉懷昭曾公開了2005年的一段經歷,涉及陳麗華如何以手腕,壓制中國大陸媒體《第一財經日報》對其公司拆毀胡同開發金寶街地產的負面報導,甚至對轉載的兩家港報亦不放過。
對此事,親歷此事的華新民說,「她不單是拆,而且是用我們的錢來拆和建。從1999年11月第一次抵押四合院(別人的!)的土地開始,她這些年不斷的以他人財產抵押貸款。待拆完建完,那聳立的高樓又變成她自己的資產,再抵押。」
當時,首先報導此事的第一財經日報受到巨大壓力。陳麗華將該報負責人找去交涉並痛責,聲稱已找北京市委書記劉淇投訴,並稱如有需要,還可以找中宣部部長劉雲山。報社方面不堪壓力,同意道歉更正,但陳麗華當時堅持要求《第一財經日報》刊發八個大版的道歉啟事,在中間人的斡旋下,該報除道歉外,還在原報導所在版面,以大篇幅做《金寶街項目並未違法》的更正報導。
華新民回憶說,在《第一財經日報》登文向陳麗華致歉之後,她曾寫信追問總編秦朔,他回信向我表示「對不起」,並告訴我他睡不著覺。這麼多年我憋著沒說這件事,現在必須說了,並且也要向秦朔道一聲:「對不起。」除了首發報導的大陸媒體外,陳麗華的手還伸向了轉載上述報導的香港媒體。
當時是《星島日報》駐京記者的劉懷昭說,當時陳麗華公司方面與星島接觸交涉,但劉調查後,發現第一財經日報報導並無失實,因此報社管理層本已表示「絕不登報導歉」。
隨後,陳麗華利用中港兩地人脈,尤其是她全國政協委員身份,迅速跟她所服務的《星島》的老闆何柱國聯繫上。
劉懷昭描述說,隨後,陳麗華就向何柱國先生大獻「慇勤」。具體來說,就是實踐她的名言「捨得」,將她珍愛的一些紫檀傢俱運抵香港,作為禮物送給何老闆。在緊接著到來的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陳麗華更是如魚得水,邀請身為全國政協常委的何柱國先生前往其紫檀博物館(又名麗華宮)做客。
「這樣,經過陳麗華在何老闆身上下的一番功夫,《星島》當然無力抵擋」。就這樣,對陳麗華歌功頌德的報導無法阻擋地見了報、出了街。
對揭露上述醜聞,劉懷昭顯然頗有壓力,她說,「對陳麗華用紫檀收買我的老闆一事我何時、從誰人或哪裡得知,我下決心非告我誹謗、必須對簿公堂的時刻,我不會講出來。」
劉懷昭質疑說,「同樣的媒體操縱、利益交換是否在《時代》陳麗華事件上重演?」。
華新民則說,「多少人因為陳麗華痛失家園!就在今天,北京東城區春雨二巷(金寶街南側)孟傢俬宅今天(4月27日)被「慈善家」陳麗華(房地產開發商)假法院之手強拆!請《時代週刊》張口說話。」
(原題目:香港媒體人指富豪陳麗華曾以紫檀傢俱公關《星島日報》老闆何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