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個人的終身大事,一般人是很講究的,它雖然沒有一套完整的法定程序,但長期以來形成了一套約定俗成的規制。按照民間的排定,一般有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拜天地、婚宴、入洞房、回門等環節。根據古禮,婚姻的程序被定為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即「六禮」。「六禮」中,前四項屬於訂婚方面的內容,後兩項則屬於結婚方面的內容,這些程序基本上囊括了男娶女嫁的全過程。在我國古代,婚姻一直是社會最基本的組合方式,婚姻的締結也直接影響到一個宗族系統的發達與否,所以婚姻雖為好事,但它在締結的過程中又會受到各種各樣有形無形甚或神秘力量的干擾,故而在這個過程中就需要恪守一系列的禁忌。
議婚禁忌
議婚是指在可以選擇婚姻配偶的範圍內和民間習俗允許的方式下,對可擇婚對象所做的具體交涉活動,它為男女訂婚服務。在議婚階段及其操作過程中,有一些禁忌規約需要遵守。
忌找多嘴媒婆說媒以避免釀成災禍和悲劇。民間認為媒婆說媒切忌事未成就四處張揚,開始時要盡量避人耳目,否則不但婚事不能說成,還要遭人唾罵。媒未說成時,遠親近鄰就都知道了,會壞了女方的名聲;若是到了最後還是未說成,女方會認為失了「名節」,從而釀成災禍和悲劇。在現實生活中,青年男女談戀愛,不管是自己認識的還是別人介紹的,開始時都很隱蔽保密,只有到了一定程度才逐漸公開,也是這個道理。這是千百年來這種民間禁忌習俗的發展和衍化。
納彩時忌用死的動物。納彩通俗地講就是指男家請媒人到女方家提親。古時納彩常用活雁作為提親時的禮物,現在,許多地方還有提雞、鵝等禽類作為納彩禮的。但不論是雁還是其他家禽,作為納彩禮都要用活的,忌用死的。因為婚姻是人生的大喜事,與死聯繫起來太不吉利了。據說,雁一生只配偶一次,失去配偶,終身不再配對,民間納彩送雁即取婚姻忠貞不二之意。
婚齡與生肖沖克的忌諱。在結婚年齡上,歷朝歷代都有自己的規定,各個民族也都有自己的忌諱。某些男女年齡不適合婚配的,如果仍為婚不禁,輕則婚後受難,重則犯刑、沖、克、害,為避免這些災難,在婚齡上出現了諸多忌避。如達斡爾族女子忌在母親生自己的那個年齡結婚,忌在十六、十八、二十等偶數年齡結婚,男子則無此忌。畬族忌在十八歲時結婚,以為婚後會受「十八難」。在婚齡禁忌習俗中,男女雙方年齡不宜相差太大,婚嫁不宜過早過遲等都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學性的。生肖即為人的屬相,一個人不管生於何年,都會有一個相對應的動物作為屬相。在合婚時,民間有避女屬虎、屬羊之說。
訂婚禁忌
訂婚俗稱定親,通過訂婚來確定男女雙方待婚配的關係,是嫁娶之前的重要事項。
訂婚的第一項是納吉。所謂納吉是把問名後通過占卜得到的合婚消息告知女方的一種禮儀,這是訂婚階段的主要儀式,俗稱「送定」、「過定」、「定聘」等。在「定聘」中有許多忌諱,為的是辟邪和消災去禍。如定聘時的定金必須是偶數,忌單數,定禮也要成雙成對,忌單數。
訂婚的第二項是納徵。納徵又稱「納幣」、「大聘」、「過大禮」等,男女雙方已達成婚姻協議,男家就正式將聘禮(俗稱「彩禮」)送往女家,這就是納徵的儀禮。納徵的儀禮也有許多忌諱,以避免不幸的事情發生。比如,聘禮數目忌單數,忌送女方鞋子,此含有避免女方穿上鞋子溜掉的心理。
在定親的過程中,有些地區和民族有卜婚的習俗。卜婚中,有時是以人們對某種物像的好惡感來決定婚姻的。由於某種物像被認為是災禍、妖邪的徵兆,所以凡是婚姻跟這種物像聯繫在一起,那就是要忌避的。如布依族訂婚那一天忌有響雷,對他們來說,響雷是惡兆,為防萬一,只有自動解除婚約。哈尼族婚姻的締結要經過「踩路」儀式的考驗,所謂「踩路」就是讓男女雙方家族的老人一同在村寨外林間崎嶇的小道上默默地走一段路,看是否有兔子或狼等野獸出現,若有則不吉,婚約只好取消。不過這一習俗現在已經改進,至於是否有野獸出現已不起決定作用,它只不過成為一種例行的訂婚儀式罷了。
請期禁忌
請期是「六禮」之一,舊時指男家擇定婚期,備禮告知女家,求其同意。婚期的擇定因趨吉避凶而有了一些禁忌。據《中華全國風俗志》記載,舊時南京一帶「男家欲迎娶,先將男女八字送星家諏吉,必使無衝犯,無刑克之良辰,以全紅柬上記新人沐浴何時,水傾何方,新人上轎何時,合巹何時,避忌何人,謂之送日子」。在婚期方面,對於年、月、日都有忌諱的規定。
首先是禁忌某些年份。民間對結婚安排在哪一年是有選擇的,有些年份必須忌避,以祛凶辟邪。漢族許多地區忌無立春日的那一年結婚,認為這一年是「寡年」,而「寡年結婚不養崽」。對於有兩個立春日的那一年是否應忌避,各地就很不一樣,一些地方認為這一年結婚好,取「雙春雙喜」之意,一些地方認為這一年結婚不好,因為「雙春喜沖喜」。德宏傣族則有忌避「凶沖喜」的習俗,在直系親屬長輩去世一年中因服孝要忌舉辦喜事。
其次是禁忌某些月份。漢族、佤族及其他一些少數民族忌避五月、七月、九月嫁娶,說這幾個月是「惡月」,鬼很多。由於惡鬼出沒作祟,這期間嫁娶是不易成功的。
再次是禁忌某些日子。漢族和許多少數民族都有忌避單日嫁娶的習俗,反映了民間「好事成雙」的信仰。漢族某些地方尤忌七月七日嫁娶,反映了人們夫妻要長相伴隨的心理,而不要像牛郎織女那樣長期分離,只有在七月七日那一天才能相會。
迎娶禁忌
迎親過程中的禁忌要求。迎親當天是大喜的日子,是婚禮的開始。在迎親過程中為了辟邪是有些忌避的事項的。漢族和其他一些少數民族都要選擇吉日作為迎親日,在這個基礎上再行禁忌事項。如朝鮮族迎親時,新郎忌用腳踩地。另在湖北神農架一帶有半夜打鼓迎親的風習。當夜深人靜的時候,男家即遣迎親者敲鑼打鼓燃放鞭炮去女家迎娶新娘,這裡的敲鑼打鼓燃放鞭炮固然是為了喜慶熱鬧,但也有驚嚇山中野獸而辟邪的作用。燃放鞭炮不獨在半夜迎親的習俗中才有,一般它在整個婚儀中都可能出現。
送親過程中的禁忌規定。送親是指女方親友送新娘出嫁。在中原一帶送親時有一些帶有辟邪意義的習俗規定,如:送親的人要「全活人」,忌避寡婦、孕婦送親。在渤海灣一帶,有「送爹不送媽」、「姑不娶、姨不送、舅媽送、一場病」之俗諺。為了避病等邪氣,只有禁止女人送親了。這種習俗一方面根源於對女人的蔑視,另一方面源於女人所具有的特性:心腸軟且感情脆弱,看見親人出嫁會生出悲傷的情感而落淚,對嫁娶不吉。不過民間這些禁忌俗信往往來源於人們對某人某物的好惡感受或錯誤聯想。
新娘上轎、坐轎、下轎、入門過程中的禁忌行為。在迎親過程中,新娘始終是中心和焦點,舉手投足都有忌避,從而從上轎到入門有諸多禁忌事項。按漢族的習俗,上轎前新娘要蒙上紅蓋頭,紅蓋頭即是一塊兩尺見方的紅布,可蒙住新娘的頭面脖肩,使其不能被人看清楚面目。據說這種習俗是很古老的,有類於女媧「以草為扇」,是遮羞的,其紅色象徵火,可以辟邪。在陝西一帶流傳著「蓋頭一掀、必生禍端」的俗諺,就說明紅蓋頭在民間信仰中確有防邪避禍的功用。新娘上轎前還要帶一串制錢、一面銅鏡,據說這兩種東西都是驅邪避煞的法物。還有新娘上轎時禁忌足踏土地,這一習俗在過去是很多民族都具有的。為了不讓新娘腳踏地,上轎的辦法有許多種,有的是由新娘的父兄或背或抱送進花轎,有的是由新郎將新娘背進或抱進花轎。
中國民間有「一好百好、一順百順」的俗諺,人們總認為開始的時候怎麼樣往往便認為最終也會有相應的結果,任何事情的「始」總是被賦予帶有某種徵兆(兆頭)意義的。在嫁娶中,一般把新娘子接上轎往新郎家抬去的途中看作是一對夫婦始合陰陽之「始」,所以,這一段路被認為是帶有兆示意義的。如果一路平安無事,沒有觸犯什麼應忌避的事或物體便大吉大利,反之則不是好兆頭。故此,途中坐轎應該採取一些禁忌的形式以祛祓凶患,確保平安無事。按照漢族舊時的傳統,新娘下轎時是要燃放爆竹的,爆竹的噼裡啪啦的聲音不但是為了增加婚禮的喜慶氣氛,同時也是為了崩掉新娘子帶來的煞氣。
婚儀禁忌
這裡的婚禮儀式是較為狹義的,我們把它界定為新娘接回家後在男家舉行的一些活動儀式。這段時間的活動及其儀式是婚姻的高潮,主要包括拜天地、婚宴和鬧洞房。
拜天地又名「拜堂」,是漢族和其他一些少數民族中典型的婚禮儀式之一。一般是在男家中庭設一香案(俗稱「天地桌」),新郎和新娘在唱禮官的唱導下行交拜禮。婚宴就是民間所說的「吃喜酒」,即新郎家大辦宴席招待來賓,一來為了答謝眾親朋好友,二來也以此湊湊熱鬧,增加婚禮的喜慶氣氛。洞房即所謂的「新房」,是特意為新婚夫婦準備的寢室。民間普遍有「鬧洞房」的習俗,鬧洞房又稱「逗媳婦」、「鬧房」、「聽房」、「吵房」,是對新婚夫婦的一種祝賀方式。鬧洞房的習俗產生的原因在於新房本身為禁忌之地,有一種說法認為洞房中有狐狸、鬼魅作祟,為了驅逐鬼魅、避開邪靈的陰氣,增強人勢之陽氣,才有了鬧洞房的活動,「人不鬧鬼鬧」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婚後禁忌
一般人都以為婚姻的過程或結婚的程序至鬧洞房後即告結束,其實不然,婚姻的程序應該包括回門等禮儀,甚至還包括對新娘在夫家最早幾天的規束要求。我國民間男尊女卑的思想影響深久,家人希望家庭和睦、發子旺孫,既寄希望於剛過門的新娘,又擔心她帶來不吉利,故形成一些俗規禁忌來束縛新媳婦的行動,以討吉利。
回門是婚姻過程中最後一個重要的程序。回門的節目結束之後,婚姻儀禮才宣告完成,新夫婦的生活就正式開始了。回門又稱「歸寧」,也就是俗話所說的「回娘家」。回門過程中有許多禁忌,比如在回門的時日方面,規定新婦必須嚴格遵守往來之序,不該回門時一定不能回門,該回門時一定要回門,如果不遵從這一規定,就會有凶事發生。還有所謂命犯「離窠」(夫妻離散)及「回頭祿」(遭天災)的新婦,她們要在4個月後甚至是3年後才能回娘家。這裡對新婦回娘家的時間規定也是為了辟邪祛災。不過,回門儀式比之於迎娶儀式簡單多了,這也說明瞭民間婚姻是重男家而不重女家的。
上述的各種禁忌規則無不滲透著人們避凶求吉的心理和對幸福、美滿婚姻的嚮往。
(文章略有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