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2-06-27 21:05:28作者:大漠魚
「愛國、愛黨、賣國賊、漢奸、五毛」等稱謂因為陝西婦女被強制引產事件,再次成為網路熱銷詞,或打趣湊熱鬧者、或義憤填膺者、或真誠愛國者、或民族大義者、抑或別有用心者聞訊之後,沒來得及捂熱屁股,當然更沒有舀瓢冷水清梳一下雞窩腦袋,就急屁火燎地趕往論壇大發感慨,好像他姥姥死了也沒這事當緊。這樣做的目的是,希望更多人敬仰他新穎的主張和別具一格的所謂超前意識。
比如,我在某論壇就看到這樣的觀點:計生人員將孕婦強行引產,是符合國家計畫生育政策的,儘管做法欠妥,但也是可以內部處理的,不必上升到民族立場上來。還有網民認為,超生超育給國家造成負擔,就是不愛國行為。還有網民譴責孕婦家屬,把家醜外揚這不是丟中國的臉嗎?你讓政府情何以堪?當然,更多的網民則認為,強行引產本身就是不人道的,而將「賣國賊」的標籤張貼在受害人身上,更是荒唐的自殘行為。
一起違規執法事件為什麼能引起如此轟動,是什麼人將「賣國賊」這頂巨大的帽子扣在了受害人頭上?「引產」和「賣國」這是兩個完全沒有交集的概念,是怎樣扯到一起的呢?要想找到這些答案,必須要明白事發的背景,或許揭開這張幕布後,你會驚詫地發現,原來其中還有更深層次的東西。
「引產事件」發生後,各方媒體很快就將事實澄清,隨後相關責任人也受到處理。按說,這件事也就此結束了。不曾想緊接著又發生了更大的轟動,居然有當地群眾打出「痛打賣國賊,驅出曾家鎮」的橫幅舉行遊 行活動,要求驅逐受害孕婦一家。這就有些叫人費解了。
按理說,孕婦一家是受害人,理應得到同情和保護。特別是本地人,鄉里鄉親的,山不親水親,怎麼可能無情到了這樣的地步呢?原來啊,事情另有由頭。據說是因為受害人的丈夫就此事接受了德國記者的採訪,給當地人抹了黑,家醜外揚了,所以才引起了「鄉親們」的不滿。因此譴責受害人一家是「賣國賊」。不是本人輕看我們的鄉民,如果認為一生從事土地生產的農民都具備了「愛國、賣國」這等高素質標準,打死我都不信。所以我認為,祭出這樣標語的人一定不是農民鄉親,而拋開鄉親這個群體,那麼這一行為就只能是當地政府的作為了。
當地政府為什麼要這樣做,僅僅還為了減輕計生工作人員的責任?顯然不是,因為僅以此為目的,政府權力隨時都可以操控,這樣浩大的造勢反而於己不利。所以我就想,這裡的來頭並非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如果大家不健忘的話,可曾記得不久前發生的王立軍、陳光誠事件?這一事件與前兩起都發生在今年,而且他們還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把訴求都對外做了表達。王立軍事件已被定性,陳光誠事件被控制,那麼,一個村民孕婦居然也效仿而為,其結果自然不會好到哪裡去。更何況,中國內憂外患,「西方反華勢力」心懷叵測,圖謀已久。可以想像,這孕婦一家是撞到槍口上去了。
但是,很有必要求解的是,中國公民究竟有沒有對外的言論自由?我所知道的是「泄露國家機密」是違法行為,除此之外,言論還是被憲法賦予了自由的權力。而就此事件來說,孕婦家人只是對外表達了一個國內盡人皆知的信息,毫無隱秘可言,想來還達不到「賣國」的資格。所以把「賣國賊、漢奸」之類的標籤加諸到他們身上是不貼切,也是不合理的。況且,據孕婦的小姑微博稱,他的哥哥至今外逃,躲避執法部門的追查。所以我就想,如果在事發之後,政府能及時對受害家屬作出具體說明,並誠懇道歉賠償,受害人能將一肚子苦水向外倒嗎?顯然,當地政府的這一做法實在是有些不講理和霸道了。
再來說說「愛國和賣國」的概念。很多人以為,愛國就是愛政府,就必須擁護政府作出的政策,其實大繆。愛國是愛家鄉、愛人民,愛自家的風俗、傳承等文化,這與誰來執掌政府挨不著邊。本來肚子裡好端端地懷著自己的孩子,政府卻不讓生,還要將他強行拿掉,這樣的政府你會愛他嗎?當然不會。我們能做的是,在現有政策下儘可能地按照政府的要求去做,儘管有許多無奈、許多不滿也正好忍著。但這個忍受是有度的,7個月大的孩子已經是一個完整的生命體了,就算你政府再強勢也不該說拿掉就拿掉,這樣做就不是簡單地執法了,而是涉嫌殺人。所以,受害人家屬不管是對外媒,還是對任何人表達心境都是能夠理解的。
現在一些人認為孕婦一家是「賣國賊」,那麼誰是「愛國者」呢?是那些強制別人引產,扼殺生命的計生人員嗎?這也太可笑了。連生命都不愛惜的人,卻指望他愛國家,這不扯淡嗎?因此我認為,政府你做得對,做得好,我就愛你,你做的不對也不好,我就有權利討厭你、抵制你、甚至是反抗你。如果你要依仗權力制裁我,那你就是不說理的強盜。對於一個弒殺我的孩子,玷污我人格的強盜,卻要我說愛你。你做什麼春秋大夢?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