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哈根斯屍體加工廠
【看中國記者楊蓉真報導】隨著谷開來的受審,有關其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圖利的傳聞沸沸揚揚,而在薄熙來擔任大連市市委書記期間批准成立的馮•哈根斯生物塑化公司,屍體工廠的面 目逐漸浮出水面,屍體來源也因谷案再度引發國人的大量關注。過去在國內論壇、貼吧不可能出現的活摘器官議題,大量出現,並引來諸多議論。
有網友搜尋哈根斯工廠地址,也有人發現在王立軍事件不久後,該公司已秘密搬遷,人去樓空。《看中國》記者曾於8月初撥打該公司過去登記的電話號碼(號碼為0411-84793556),一名接電話的男子表示該公司有從事屍體塑化事務,相關合作事宜可以找一位張姓教授洽談,但幾天後再撥打同一號碼時,接電話者表示他們是一家美發店,並非人體塑化公司,事件撲朔迷離。
然,不管這家公司目前存在與否,都無法冰消大眾對屍體來源的質疑,而這當中更涉及中共軍、警涉入活摘器官的指證,使得此一透過滅絕一個群體建立的龐大利益鏈異常詭譎。
「新疆程序」
美國專欄作家伊森•谷特曼(Ethan Gutmann)於2011年12月5日在一篇《新疆程序》(The Xinjiang Procedure)文章中指出,中共在新疆從被執行死刑的人身上摘取器官的現象普遍存在,這些人多半是政治犯、宗教人士,到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法輪功學員成為被活摘器官的最主要對象。該文章引述多位實際參與者的話,包括醫生、護士、軍人等。
谷特曼透過這些訪談,時間可追溯至1989年,歸納出新疆活摘器官的程序:死刑犯,多數是維吾爾族政治犯,執行死刑前對他們注射抗凝劑,然後將子彈打在右胸,槍響後,刑場外等著的救護車開過來,醫護人員將人抬上車,在沒有施打麻藥、人還沒死亡的情況下摘取器官。
有時候,這樣的程序,會因為血型配對成功,而提早讓所謂的「死刑犯」被槍決。
谷特曼提到,化名Murat的維吾爾族年輕醫生告訴他一件1997年秋天親歷的事:一天,Murat的領導告訴他來了5位政府官員,大人物、黨員,因為器官問題在醫院裡住院,他要Murat到烏魯木齊監獄去拿血液樣本,到政治監區,不是刑事監區,少量即可,主要是確認血型,不需要組織配對。
Murat在助理的陪同下來到監獄,面對大約15名犯人,多數是20好幾的維吾爾族年輕男性,他告訴他們只是為了他們的健康。事後,Murat得知,一旦血型相同,他們就會進行組織配對,接下來該政治犯就會被帶到刑場,將子彈射入他的右胸,器官在刑場邊的救護車上被摘走,那些官員則移植他們的器官,在病床上復原,然後出院。
Murat表示,1999年後他很少再聽到從政治犯身上摘取器官的事,原以為這樣的事已經銷聲匿跡了。
然而,谷特曼指出,新疆摘取器官的模式已經蔓延開來。對維吾爾人的鎮壓消失在人們眼前,因為對法輪功的大面積鎮壓豋場。他估計,大概3百萬法輪功學員經歷中共的「轉化」系統(勞教等不一而足)。在2008年北京奧運前,可能有大約6萬5千名法輪功學員在心臟還跳動的情況下被摘取器官。此外,家庭教會成員和西藏人可能也面臨相同的命運,但數量相對少很多。
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2006年,一位曾參與活摘器官的醫生的太太現身說法,指出其丈夫曾參與活體摘取大約2000個眼角膜;而《血腥的活摘器官》一書,著名國際人權律師麥塔斯及加拿大外交部前亞太司司長喬高所做的獨立調查,也顯示活摘器官的真實性。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的調查:中國大陸多個省市包括大部分軍隊、武警醫院的器官移植機構涉嫌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以供移植。其中包括解放軍第307醫院,廣州軍區總醫院,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等醫院。
調查過程中,追查國際調查員以「為家人或朋友尋找移植腎供體」為由,接觸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第307醫院腎源聯繫人,證實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之事真實存在;主要對象為上訪被抓而未報姓名的法輪功學員,這些人被編上代號作為醫院器官移植的供體。此一罪行在2003年前後達到頂峰,且為半公開化,現已轉入秘密操作並且還在進行中。
對法輪功學員抽血普遍存在監獄和勞教所裡
據海外媒體《明慧網》披露,中共在全國各地約有240多個勞教所,一些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抽血。
湖南省津市監獄
一位法輪功學員講述:「在我2002年5月被關入津市監獄的兩年裡,慘遭各種迫害。監獄還以檢查疾病為名,給每個人抽血。一個大隊600多人,每人20毫升,不知他們抽血真正為了什麼。」
福建省女子勞教所
一位曾在2004年被關入福建省女子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敘述:警察每隔一段時間(不定期的)要從這些飽受折磨、身體極度虛弱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抽血。不配合的就被吸毒犯們強行按著抽。
湖北沙洋勞教所和武漢女子監獄
一位湖北的法輪功學員寫道:2004年底,警察命令我們每個人搞抽血化驗。我告訴她我不抽血,我沒有病。抽血那天,他們先給所有的人抽血,不驚動我,等到全部抽完了,幾個年輕的大個子強行拖我,抬我,脫我衣服,有的按手按腳,在我手背上這裡抽那裡抽,完全是暴力行為。
廣州三水婦女勞教所
一位廣東法輪功學員說:「2005年1月,廣州三水婦女勞教所搞體檢抽血,專門抽法輪功學員的血,而其它勞教人員的不抽。」
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
2008年5月7日,馬三家教養院給所有被關押的人員集體抽血,具體化驗什麼不告訴。法輪功學員王春英不配合,拒絕抽血化驗,被警察強行拖拽,衣服拉鏈被扯開。
上述只是大量被曝光的案例中極少的一部分。
不管是在新疆對維吾爾族人的器官獲取,還是對法輪功學員活摘器官,誠如谷特曼所言,十多年來,在中國上演的是變態地利用最值得信賴的人的專業知識,進行有針對性地消滅一個特定族群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