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劍波一家5口人一起住在小區裡一棟約500平米的三層別墅中。據網上的中介信息,該小區相同面積別墅市值約300多萬元。費煜昱告訴記者,吵架起因是陸劍波家的別墅違建,私自搭造車庫,並侵佔小區公共綠地。記者調查證實,陸劍波本人是靖江市東興鎮黨委宣傳委員、統戰委員,其父陸勝民是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騰訊網)
透過以上新聞,筆者不禁要問,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陸勝民一家憑啥能住上價值300萬的別墅?他們一家的收入是多少?他們是靠工資收入,還是靠灰色收入,還是靠採用違建、私自搭造車庫、侵佔小區公共綠地這樣的手法住上價值300萬的別墅的?筆者以為,陸勝民一家光靠工資收入是住不上300萬別墅的,一定發了「橫財」,才讓他如願以償的。
因為,從收入上看,2011年,靖江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是25580元。而陸勝民夫妻倆與陸劍波夫妻兩,帶一個小孩,四個人的可支配總收入,按靖江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80元來算,也不過102320元,與300多萬的別墅價值相比,真是一個在天,一個在地。況且過去工資低,靠工資收入來發財的可性能不大。而陸勝民一家還要生活,還要養成小孩子子,還要養車子,能買300多萬元的別墅,其財產少說也在千萬元以上。這對靠工資收入的陸勝民一家來說,又談何容易呢?
當然,也許有人會說,300萬別墅是現在的價值,而當時購買時,可能用不了那麼多錢。但筆者認為,即便把別墅價值減半,對靠工資收入的陸勝民家庭來說,拿出150萬元買別墅,另加裝修錢,也是很難、很難的。換句話說,如果沒有「橫財」收入,陸勝民買別墅是難上加難的。所以,陸勝民能住上300多萬元的別墅,唯一的解釋就是他家發了「橫財」。
那他家會發什麼橫財呢?辦企業?如果是,那是多大的企業,是什麼行業的企業?辦開公司?如是,那又是做什麼領域業務的公司?利稅是多少?是否符合國家領導幹部辦企業的相關規定?如果這兩者都沒有,那麼,陸勝民有沒有受賄?有沒有做黑保護傘,收黑錢?不然,又怎能發到橫財?
以上只是筆者的分析,筆者希望江蘇省紀律委能介入調查,把陸勝民是否有腐敗行為,有沒有充當黑保護傘等問題及刀砍鄰居的陸劍波是如何進入公務員隊伍的,是否存在造假等等問題,查個水落石出,向國人作個信服的交代。
来源:個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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