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新華社記者採寫的關於王立軍案件的庭審報導,說句實話,看完之後讓人很害怕。這害怕主要來自於這樣幾個疑慮。
首先,薄谷開來是個律師,她的法律知識是普通人所不能相比的。但是,她竟然敢在她認為有人威脅到她兒子的安全時,就敢於動殺心,並親自下殺手,事後,還敢於向一個公安局長主動透露,並尋求脫罪幫助。她的膽子和自信從何而來?
第二,一個直轄市的公安局長,手上掌握了國家所賦予的執法大權,卻敢於在得知有人殺人後,安排部下為其掩飾並在毀屍滅跡後,還主動打電話向殺人犯報告說「化作青煙,駕鶴西去「。法律在一個頗有地位的執法者心中完全成為了私人關係中被可以隨意踐踏的玩物。這樣的人是如何成為執法者的?如果他曾經是一個法律的捍衛者,那麼,他又是如何變成了一個踐踏法律的人的?
第三,當王立軍感到與薄谷開來的關係變得疏遠,自己有危機感後企圖以攻為守,向市委書記也是犯罪者的丈夫反映案情時,這個向來以正派、廉潔、嫉惡如仇的形象示人的書記不是立即指示執法機構逮捕犯罪嫌疑人,而是給了王立軍一耳光。一個受為人民服務、執政為民等理念薰陶了一輩子的高級官員在大是大非面前所表現出的行為竟然連一個普通的民眾都不如,他是怎麼在官場上得以混了一輩子的?
第四,很奇怪,採寫這篇報導的記者在談到打王立軍耳光的人時,只說是「當時的重慶市委主要負責人」,難道,說是「當時的重慶市委書記」有問題嗎?難道,直接說出這位書記的名字有問題嗎?
第五,當王立軍明白地告訴了這位市委書記其老婆的殺人犯罪事實後,換來的卻是他身邊人的被審查和他自己的被調職。書記的權利怎麼這麼大?不是說集體領導嗎?當書記違法時,其他人在幹什麼?為什麼所設置的權力管理和制約機制管不住第一把手的徇私枉法和對權利的肆意濫用?這樣高級別的官員玩這樣低級的殺人遊戲,為什麼沒有被及時制止,而只能等到他們狗咬狗的時候才不幸被自己曝光?
百思不得其解。
因為百思不得其解,所以就產生恐懼。原來,行使了多年的社會管理機制和機構竟然管不了高級別的官員犯罪。原來,管理我們社會並被我們所敬重的」首長「、」領導「中間,竟然有這樣一些完全不把法律當回事的王八蛋!
那麼,往小裡說,以後,我們再看到電視中那些正襟危坐的首長和領導時,我們應該對他們報持何種態度?是懷疑,是蔑視,還是依然敬重?對他們所宣揚的各種光輝燦爛的說辭和論調是嘲諷,是反感,還是堅信不疑?
回望二百年的中國近代史,回望一百年的中國現代史,回望60多年的建國史,我們該是為這樣的現象出現在21世紀的中國,是哭泣,還是憤怒?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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