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今年5月在參議院答詢時表示,準備讓技術移民積案申請人適用即將實施的新甄選辦法,明顯與移民部官員在法庭的證詞不同。移民部回應本報澄清 要求時強調,明年1月實施的新甄選辦法不溯既往,現有積案無論是2008年之前或之後送件,都依舊法審理。此外,渥京已成立工作小組,處理作廢積案退費事宜。
移民部透過C-38法案, 將2008年2月27日C-50移民改革法實施前送件(Pre-C50),且今年3月29日尚未做出最後裁定的聯邦技術移民積案「一刀切」全數作廢,受影 響者達28萬人。另有2萬名Pre-C50申請人,已通過審核,正在等候移民簽證,幸運逃過一劫。
此外,許多2008年3月後送件,但因移民部透過多次「部長指示」(Ministerial Instruction)修改符合送件的職業類別,並優先審理新案,使得依舊法申請者淪為積案,與Pre-C50申請人一樣,久候多年。
移民部長康尼5月17日出席參議院常設委員會答詢時表示,正在研議技術移民新甄選辦法,並將要求那些未遭作廢的積案申請人比照新法重新審核。他的說法與移民部官員在法庭的證詞迴異。
27日移民部回應本報澄清要求時強調,明年1月實施的技術移民新甄選辦法不會溯及既往。全國總部(NHQ)媒體經理布蘭斯威(Jack Branswell)表示,明年1月即將實施的技術移民新甄選規定,不適用於現有任何積案,無論是2008年之前或之後送件。
至於何時開始作廢積案,移民部表示已在渥太華成立「集中任務小組」(central task force)處理退費程序。發言人維廉米克絲(Danielle Vlemmiks)強調,移民部希望盡快展開退費作業,相關細節近期會在移民部網站上公布。
副部長來函澄清
針對本報日前報導,移民部副部長葉特斯(Neil Yeates)也來函澄清,指2013年才實施的新甄選辦法不會影響現有任何積案。他說移民部在今年8月18日針對技術移民新法所公布的「法規衝擊分析聲 明」(Regulatory Impact analysis Stateemnt)中已清楚顯示新甄選辦法是「向前看」(forward-looking)。並強調移民部證人當初在法庭上的證詞完全正確。
不過葉特斯仍然迴避本報文章主軸:為何移民部長康尼在參議院的答詢與移民部官員在法庭的證詞截然不同?(記者阮耀毅溫哥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