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九六六年仲春的一個下午,當時我騎車從保定市出來準備回家,到半路的曠野中時,只聽「喀嚓」一聲雷聲,但沒下雨。當我騎車到保定東邊蔡莊村時,就聽人們說,剛才打雷劈死人了。
被劈死的人叫老付,當時,他正在院子角落的小屋蓋著被子睡覺。雷是從小窗戶進去的,小窗戶和被子(蓋在胸部的部分)被燒了個籃球大的洞,屋內的其他物品還是原樣。老付死了,但全家人如平時一樣,並沒有悲哭。女兒一邊扯著白布,一邊對鄉親們說:「父親失了天火」。
老付那年七十二歲,曾有四個孩子,一生饞、懶,吃酒耍錢(賭博),欠了賬就賣地還錢。老付三十多歲時,家中原有的幾十畝地慢慢被他賣完了。地賣完了又開始賣宅基地,鄉親們為了給孩子們留個住處,誰也不買他的。老付一看沒人買他的宅基地,就在家如野獸般的折騰。小孩的媽媽一看這日子無法過了,就把十三歲的長女送去做了童養媳,十歲的長子送到姨家去幹活,將七歲的二女和五歲的次子留在家中,自己到保定市一家工廠打雜。
某年冬天的一個晚上,老付先把炕洞放上柴,接著點著火。當火燒著時,老付抱起次子就往炕洞內塞。五歲的孩子哇哇大哭,使勁掙扎,因洞口小,孩子沒被塞進炕洞去。但孩子的頭髮、臉都被燒了,已經半死了。老付一看孩子沒死,就把孩子的脖子放在門檻上,用繩子勒死了孩子。接著,老付又要殺害次女。次女看到弟弟被殺害的慘景,趕緊藏在小柴棚裡,鑽進柴堆裡不敢動。老付在院子裡喊罵了一陣子,也沒有人理他。第二天天剛亮,可憐的二女兒就偷偷的跑到鄰居家躲了起來。在保定的媽媽聽說此事,兩天時間就把眼睛哭瞎了。
十幾年後,孩子們逐漸長大,就在舊宅基地上翻蓋了新房,同時在院角落蓋了個小屋給老付住,每頓飯給他盛好放在小屋門口,全家人都不理他。每天晚上十點,老付的大腳趾開始劇痛,雞一叫,痛就止,痛了幾十年。
事實見證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天理,只是來早與來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