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2-11-16 00:44:45作者:
一華裔女子由香港返回加國時,在海關未有申報超過3萬元的首飾和手錶,較早時在烈治文省級法院遭罰5,319.59元;連同懲罰費用,共涉款約2萬。
今年4月,女子王京(Jing Wang,譯音)從香港返回加國,當時她申報只有350元物品。
可是,加拿大邊境服務處(CBSA)人員有所懷疑,對王京作進一步檢查,結果CBSA人員發現她沒有申報的物品,包括一隻名貴的蕭邦錶(Chopard)。
據CBSA發言人聖約翰(Faith St. John)表示,王京當時解釋沒有申報該蕭邦錶,是因為她認為該手錶太名貴。
王京上週在烈治文省級法庭應訊,並承認未申報部分物品。除罰款外,王京須支付CBSA約1.5萬元作為取回該手錶的費用。換言之,連同罰款和懲罰費用,涉及款項約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