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將於明年1月2日開始受理「聯邦技工移民計畫」的申請,合資格的技工職業項目分為A類及B類,其中A類的17個職業,將以年收100個為限制,例如工程判頭;而列在B類的26個職業則不受申請人數限制,例如在地下礦區工作的礦工以及鑽井人員等。
所有43個符合技工移民資格的職業情況,已刊登在29日的《加拿大憲報》(Canada Gazette)上。
合資格申請「技工移民」的職業,主要集中在石油、天然氣、礦業、及建築行業、林木業,所需要的各類技術工人及監工(supervisor),一些中國申請人感興趣的如鐵工、焊工、水管工,及石油及天然井的鑽井人員,被列在不限人數的B類行業。雖然B類行業不受單項申請人數的限制,但所有「技工移民」的總申請數,則不能超過移民部計畫受理的3000個申請。能申請「技工移民」的職業,全是從全國職業類別(NOC B)當中挑出,然後再細分為A類(Group A)及B類(Group B)。
明年1月2日開始「技工移民」的申請要求包括:必須已獲加國僱主聘用,或獲各省發出合資格的證書,證明申請人一旦獲准抵步,即可投入工作;申請人必須具備基本的英語或法語能力,至少要有兩年相關技工的工作經驗(海外),以及符合職業類別所指定的技能及工作經驗。
移民律師王仁鐸指出,在類別當中的「監工」(supervisor),其實很多本身即是「技工」,即一些資深的技工,他建議中國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必須再三確認自己的職業,是否已在「技工移民」的職業項目內。
至於有關基本英語或法語能力的要求,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說,移民部只說對「技工移民」的英語要求較低,但到底低到哪一個等級,移民部則未公布。
李克倫表示,他認為技工必須具備工作場合應變所需的英文程度,例如打911電話或與其他同事進行生活日常或工作方面的溝通。他估計移民部稍後會有更明確的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