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繫婚姻需要技巧,離婚則需要勇氣和資本,離婚不但丟面子,也有可能賠上仕途,為此很多人的婚姻都是對湊著,既然各種現實牽絆注定著圍城中的人要死磕到底,為什麼不能把婚姻經營的幸福一點呢?
男女相處過程中的十大雷區你知道嗎?
一、強制對方按照自己的生活習慣做事。
每個人的存在都是世界的唯一,不要試圖讓愛人複製你的人生活著,夫妻之間最重要的不是無條件順從,而是相互理解。
二、把在工作中受到的怨氣轉嫁給愛人。
在工作中受氣,是因為自己不夠強大,錯原本在自己,沒有理由把在工作中收到的委屈在愛人身上發泄,除有失公平,對方也會覺得委屈,何不把發泄轉化成傾訴?
三、為雨點大的事爭吵之後都能提離婚。
離婚兩字不要隨便說出口,偶爾因為對方不爭氣用這兩個字作威懾還成,但長期將離婚挂嘴邊,一方面會失去威懾功能,另一方會讓對方覺得你是在拿婚姻當兒戲。
四、經常以自己賺錢多為由奚落另一半。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誰都不敢保證自己能風光一輩子,所以應該給予愛人最起碼的尊敬和平等,千萬不要和愛人之間以錢壓人。
五、習慣AA制的形式將婚姻過度格式化。
關於AA制婚姻是否行得通的問題很多人都在討論,也或許這是婚姻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特例,但不是在所有婚姻中都可以行得通,個人覺得在婚姻的經營模式上這個個性可以沒有。
六、遇心煩事從不協商而是自己生悶氣。
儘管說愛人和你在一起生活很久,對你的性格品行多少有點瞭解,但愛人畢竟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再加之人的思想是豐富的,很難保證你生悶氣時,愛人能讀懂你心中所想,為此,遇到心煩事,盡量的表達出來,經營婚姻,交流是關鍵。
七、對娘家和婆家的瑣事分的一清二楚。
父母在子女身上傾注了無私的愛,只是因為他們能力迥異,所以反饋的愛的行為有所不同而已,作為夫妻,也或許雙方父母在社會地位上有高低盡量做到相對公平為好。
八、經常用別人的優點比對愛人的缺點。
卑賤之分,但是作為子女,在對待娘家和婆家問題上不要分得太清楚,不管是用別人的老公或老婆對比自己的老婆和老公都是令人火大的一件事,別人的老婆或老公再優秀,那也只是別人的,多給老公和老婆鼓勵才是王道,當然了,比對在孩子身上也使不得。
九、經常無故晚歸甚至徹夜不歸引猜疑。
信任靠的是行為的累計,長期無故晚歸或徹夜不歸,會讓愛人的心態從擔心到猜疑到感受不愛到感覺婚姻索然無味,為此,夜生活的應酬應該提前對愛人稟報,而且不要長期進行這樣的生活。
十、禁忌公眾場合發生口角且不留情面。
不要在公眾場合吵架,更不要在公眾場合揭對方的短,因為人都是愛面子的動物,公眾場合的吵架都是輸家,因為在別人眼裡,就是兩個小丑在哼哼唧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