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五條只告訴人們五個字:房價還要漲

作者:童大煥 發表:2013-04-02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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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矚目的各地國五條實施細則,趕在期限最後幾天的3月底擁擠著出爐。南京版正文132字,杭州版一開始35字,由於被媒體指為最短的地方細則,杭州當日晚間又出了更詳細的版本。海南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4月1日向媒體表示將不出臺專門的「國五條」地方細則,並將延續海口和三亞兩地原有的限購政策。長春"國五條"細則也暫未出臺並專家之口表示,因為樓市相對穩定。

想當初,限購令出臺的時候老百姓急急忙忙去結婚,因為一方有戶口才可以買房;二手房加稅令出臺的時候人們又急急忙忙去離婚,因為非如此難以獲得高達幾十萬元的免稅優惠。人們的聰明才智時間精力都被政策困在這小小的婚姻圍城局裡出不來,想一想都覺得活在當下的中國人實在很悲哀。

各地方政府基本上對二手房交易增值部分徵20%個稅不解釋,著重點放在房價漲幅不高於城鎮居民收入漲幅上。這等於明確告訴我們:一,很少有地方會對真正收取二手房20%增值個稅,即使收取,也會虎頭蛇尾不能長久。因為20%增值個稅是專門針對房價上漲過快過高的地區,一旦限制了漲幅,將它們限制在不高於居民收入漲幅的「合理範圍」內,這個地區就不再屬於房價漲幅過快過高的地區。

對於這一塊,最嚴格的是北京。北京地稅發布的政策解讀中明確,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同時還確定了除了商品房之外的保障房和公有住房等「特殊住房」的原值認定方式。這等於解決了應稅賣房差額的一部分扣除額,另一部分則是所謂的合理費用。對此,北京的文件中稱,納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該解讀同時明確,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是指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

天子腳下的北京,做什麼事都有示範作用,尊為首都,不得不如此。但它也難長久實施,因為它同樣面臨巨額地方債的還債問題,政府的大量土地儲備,沒有房價上漲的支撐根本還不了。

信貸政策方面,杭州版強調「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可根據杭州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政策要求,在必要時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杭州心態其實也是各地方政府心態,都希望樓市持續穩定健康增長,只不過是不希望暴漲。

各地方的細則還明確告訴市場一個信號,房價還要漲。所以,一切指望通過收稅來降房價的夢想,早點別做白日夢了。所有的稅收,哪怕是針對性的稅收,一定會轉嫁到每一個國人頭上,連乞丐也不例外。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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