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公交縱火案啟示:誰該引以為戒?(圖)

作者:賈也 發表:2013-06-11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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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6月11日訊】數字冰冷,生命鮮活----最近,中國貌似太平,但各種社會悲劇頻發:吉林特大安全事故,120人殞命;痛未痛定,殊不知噩耗又來,廈門公交事故己致47人死亡。冰冷的數字背後,都是鮮活的生命,連接一個個曾經圓滿的家庭……逝者已逝,傷者堅強,中國怎麼啦?

筆者一直關注各類社會事件,特別是此類事件,從錢明奇到曲華強,再到如今的陳水總,這些悲劇如此雷同,令我心戚慼然,難有暢快之意,針對廈門公交車起火事件,我得好好談談我的看法:

廈門慘案的啟示:流百姓的血,教政府的訓

一要調查真相,慰籍事件死者。

生命無價,必須要真相,而且絕對要是真真相,畢竟真相是給逝者最好的安慰。

目前,坊間對起火起因調查結果已有諸多猜測:不是安全事故,是人為縱火,與地方管理無關;縱火犯罪嫌疑犯在犯罪現場被當場燒死,死無對證……諸如此類。有沒有這種可能,筆者認為覺得完全有這個可能,雲南巧家縣爆炸案就最明顯的例子。筆者認為,如果這是一起人為的縱火案,即使犯罪嫌疑人已被燒死,政府還是必須調查其作案動機的,給予大家信服的調查結果!

二要積極應對,化解社會質疑。

面對如此社會悲劇,47條生命,無論是安全事故還是刑事案件,都必須展開全面調查。

針對民眾質疑的問題,政府有關部門更應正面、迅速地回應,給予耐心而細緻的解釋,特別受害者家屬,不僅要做好解釋工作,而且要給予心理的撫慰。目前,筆者無意間瀏覽到一則消息稱,該車起火後十分鐘才爆炸的。問題的關鍵是,此時有多少乘客已下車?一車的乘客十分鐘還無法完成逃生?人命關天,血是民眾付出的,但教訓我們必須汲取!

三要引以為戒,汲取血的教訓。

若廈門公交車起火定性為一起報復社會的惡性事件,那麼執政者更當引以為戒。

我們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反思這幾十年來,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的辦法,野蠻且粗暴,動輒維穩的一根筋就上來,大耍殺威棒,並不是去解決問題,而往往是想把提出問題的人給解決了,這樣就造成了許多社會矛盾久拖不決,而且越積越多,使得民間戾氣呈幾何級增長。長久以往,中國可能積弊難返,中國危矣!反觀目前層出不窮的報復社會事件,說明我們社會亮起了紅燈,是在告訴執政者,人心之穩定,才是最大的穩定。血的教育,血是老百姓在流,如果政府不從中汲取教訓,那麼老百姓的血就白白地流了。

四要降低傷亡,強化防患意識。

反社會反人類的人,古今中外,每個社會都有,是無法避免的,我們能做的就是降低被傷害。我們無論是官方還是民眾,與其關心殺人者為何這麼做,這個社會怎麼把他逼上絕路,最切實的,最迫切的,不如要有務實的作風,關心如何疏散人群,將傷亡降低到最低程度。就像地震這樣的災害,人類是無法避免的,唯一可行就是建造防震係數更高的房子。社會現實無法迴避,目前中國處於轉型期,利益訴求多元化,社會矛盾白熱化,不可能讓所有人在所有時候都很滿意,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之下,報復社會念頭的人可能前仆後繼,因此,很有必要切實的技術手段,把潛在的危險都降至最低。比如廈門公交車起火案,如果BRT或公交車上有什麼逃生辦法、救治系統,那麼至少可以將傷亡降低到最低!

五要以人為本,尊重民眾生命。

冰冷的數字背後卻是曾經鮮活的生命,生命無價,一個人的悲劇就是全社會的悲劇。


逝者已逝,逝者安息--悼念廈門公交車爆炸案死難者(看中國配圖)

每次重大的社會傷亡事件,無論是民間和官方都熱衷於數據。數字是冰冷的,但數字背後,卻是曾經鮮活的生命,而且,這些生命的背後都維繫著一個個圓滿的家庭。而這些生命的逝去,把一個個家庭都敲碎了。逝者已逝,傷者堅強,作為死傷者家屬,他們將直接承受巨大的痛,而他們的痛正是我們社會之痛,可以說,是我們這個國家的陣痛。因此,無論是安全事故還是刑事案件,都是社會悲劇,作為國家的執政高層,國家的主席和總理都應該率先垂範,拿出行動來,直接為逝者哀悼,這是尊重生命最好的行動。我在想,如果習主席緊急宣布結束一切外事活動返回國內處理,或在訪美期間,直接宣布要為47名遇難者默哀,相信一定會得到很多民心——不管是來自國外還是來自國內的民心!這個不說了,多說無益。還是說些現實一點的,還是提醒廈門政府一句,在啟動救助和補償的時候,請不要搞異地、身份歧視了,生命無價,已是悲劇,搞這種噁心的價格遊戲,本身就是對生命的褻瀆!

六要嚴懲凶手,呵護社會正義。

當你遭受社會不公正的對待,如果將屠刀揮向無辜的民眾,注定你得不到一絲同情。

廈門公交車起火致死事件如果定性為報復社會的刑事案件,那麼性質就惡劣了。這起針對平民百姓的行為,永遠得不到我們民眾的寬恕。作為民眾需要團結起來,呵護社會正能量,堅決不能同情這些報復社會的作案者。我們必須明白:社會需要公平與正義,最大的正義,就保護我們社會弱勢群體,有氣不要向平民百姓撒,有怨不要轉嫁到平民百姓身!冤有頭,債有主,你有你放不下的仇恨,憑什麼要發泄在我們這些無辜的平民身上,你生非容易死不甘,我們何曾不是生非容易死不甘?「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而你竟如此這般來戕害我們,這是何等懦弱與卑劣,連唾棄你都覺得浪費口水。你是弱者,但將屠刀揮向了更弱的群體!你根本不配稱之為人,只能鄙視你一萬年!

陳水總們的啟示:扶助弱勢就是我們的自我救贖

1、陳水總們,需要我們面對

官方調查「神速」,立即鎖定嫌疑犯,結果早已不新鮮,似乎是曾經某個故事的回爐,因此早被大家不幸言中:果然又是一次報復社會行為,果然又是一個弱勢底層人員!但是無論怎麼樣,不管你願不願意,我們都必須面對他——作案者,據稱是陳水總!因為他並不是一個人,他的行為也不是孤例,可以說,我們這個社會蟄伏著太多的陳水總們,隨時都可能給這個社會來上一聲巨響,給社會劃上一個大大的傷口!他們就在我們身邊,在公交車,在超市,在路上……他們無處不在,所以我們無處可逃!

是該說說陳水總這類人,算是這篇文章編後的補注。我們政府當然有問題,無論是辦事的作風,還是對待弱勢群體的做法,絕對出了大問題,而且大有積弊難返之勢。但在譴責陳水總之前,必須先作自我的深刻反省。

是的,面對這種報復社會的惡人惡行,我們可能習慣性站在自設的道德高地,然後居高臨下、理直氣壯地譴責一番。但是,我早已落入了這樣的窠臼:罵過算過,時光永逝,街市太平,沒過幾天,就歡聲笑語,恰似一切都未發生,甚至習慣了流血,冷眼旁觀,冷到冷血的程度——就像我們對血拆事件中,對失地農民的流血無動於衷一般,我們雖然覺得自己充滿正義,卻根本不想去改變我這個逼良為娼的社會,根本不想去破解為什麼有這麼多人「生非容易死不甘」這社會現實。如果這樣的話——事實上,我們社會已經墮落到這般田地了——從鄭民生到錢明奇,再到現在的陳水總,悲劇在週而復始地複製著。

2、絕人之路,就是自絕後路

我們竟然還未明白這樣一個社會經驗:讓逼至牆角的陳水總、錢明奇,有一條路可以走,也不至於釀成如此慘烈的社會悲劇。如果我們還是這樣一如既往的無動於衷,只在乎自己的既得利益,畏懼強權,選擇沉默,根本不去推動政府通過政策來關注弱勢群體,讓他們不至於被淘汰,那麼我們這個社會將失去正義,我們將面臨更多的暴力事件,最直接的傷害並不是特權者,而恰恰是我們這些平民百姓。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們所處的是怎樣的一個社會現實:現在這個社會,少民主,重特權,早已病態十足,各種社會矛盾白熱化,各種利益訴求又多元化,加上官員腐敗到無以復加的程度,發生此類報復社會事件,早已有了充足的社會原因。因此,鄭民生不是首例,而陳水總更不是末例。

引人為善的好社會,並不是上天賜給我們的,是我們努力爭取的結果;逼良為娼的壞社會,並不是強權者強加給我們,而恰恰是我們縱容強權的結果。因此,一個好社會的形成,是大家努力推動的結果。我們自以為佔據了正義與真理,永遠作為旁觀者,放在一個高度,喜歡在毫無道德風險、毫無法律風險的情況下去口誅筆伐一個殺人狂徒,甚至於恨不能親自上去補上一刀,親自解決這種社會的罪惡。是的,我們確實十分願意這樣扮演,去接近了心中的上帝:我們表現得無比正義,凜然正義從頭貫穿到腳,爆滿全身血液;我們又表現得無比英明,總是事後諸葛亮般地指三道四,說本該怎麼著怎麼著,那麼就可以避免悲劇了;我們更表現無比悲憫,心情表現得比遇難者家屬還要家屬的樣子……可是,我們有沒有返身於己,問問自己,到底有沒有拿出行動,為這個社會注入一絲正氣?
  
3、社會進步,需要我們推動

面對社會的墮落,我們沒有,恰恰個個都是陰險的兩面派:面對強權,我們低聲下氣;面對弱勢,我們高人一等,我們嫻熟地駕馭各種明的暗的社會規則,游刃有餘,都成為精緻的利己主義者,絲毫沒有一點社會責任感,如此這般,談何推動和促進這個社會的進步?一旦發現有錢明奇、陳水總這等逼急的兔子式悲劇性的人物,屠刀向無辜的民眾,製造沉痛的社會悲劇,你又一身清白了,又正氣凜然了,大聲譴責政府逼人太甚,罪魁禍首;或大罵陳水總不識好歹,喪心病狂。我們沒想到的是:在這個充滿風險的社會,我們只會忍氣吞聲,只想著盡量讓自己不處在不利的地位;同樣,面對這個橫行霸道的政府,我們只是羨慕嫉妒恨,只想著有個叫李剛爸爸享受一下特權——說白了,我們每一個人都很自私,自私到極點,根本沒有別人。正因為如此,錢明奇和陳水總們,到政府部門找人辦事,才會遇到各種刁難,各種推諉——你不要說他們是政府裡的人,難道政府裡的人,不正是我們這些人來做?要不然,這麼參與國考的人到哪裡去了?所以說,中國社會黑下去,我們人人都是推手!

同在中國,命運相同,即為命運共同體,你根本沒有資格睥睨眾生,你必須明白的是:社會一切,就是我們的一切,社會的墮落,我們人人有份。你若是無動衷,甚至幸災樂禍地看好戲,那麼你其實和魯迅筆下吃人血饅頭的人毫無二異,而且最終你的血也將被別人用來蘸麵包!

一車一中國:推動社會進步人人有責

2011年江西撫州「5•26」錢明奇爆炸案、2012年山東榮成「9•3」曲華強爆炸案、2013年福建廈門「6•7」陳水總BRT縱火案(真實情況仍待考證,暫且就算是吧)……這些案件漸漸地多了起來,其實都在給這個社會、特別是當政者一次次警示:讓弱勢群體走投無路的體制必須要緊急剎車了。大規模城鎮化過程中失去土地、失去工作、失去傳統社會約束而又不被城市容納的數億農民,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爆炸的將不再是一輛巴士和幾十條生命,而可能是整個國家和政權。

面對諸多社會問題,特別是事關弱勢群體的生存問題,政府不能互踢皮球,坐視不理,讓許多問題久拖不決。長此以往,社會問題就會越積越多,很有可能將整個社會都拖入永劫不復的境地,那時候我們中國可能面臨華麗麗的血,那是更大的悲劇——所以我們必須避免!

作為我們,必須關注每一天的中國,必須關注每一事件中的中國——同為中國人,俱為一體,是命運共同體,為了我們特別是為了我們的下一代,我們應該更堅決一點,拿出行動來推動社會的進步,拿出勇氣來釋放正能量,需要明白的是:每個人的正能量都彙集起來,就是勢不可擋的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只有這樣,我們這個社會就不會一直墮落下去!

對人類我們要有信心,對中國我們要有希望……從錢明奇到曲華強,再到現在的陳水總,我們覺得我們必須從中警醒,得到啟示,避免悲劇重演。

願逝者安息,6月7日這一夜的悲傷是永夜的悲傷;願傷者堅強,你們的生活還將繼續,還將面對中國的每一天!我們將不離不棄,不會停止奔走呼喊,中國人需要一條好路,大家都好好上路,中國人堅強,中國人挺住!

【結語】讓弱勢群體走投無路的體制必須緊急剎車了。陳水總可憐也可惡,但是我們必須思考一下,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事故的責任究竟在誰?一系列事情值得我們好好反思。

再強勢、再自信的政府,必須明白的是:把一無所有的底層逼到牆角,那將沒有任何贏家,一定是整個社會多輸的結局!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天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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