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贊成「法律大於皇令」天下無冤獄

發表:2013-06-2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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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6月21日訊】唐朝太宗皇帝是一代聖王,「濟世康民,偉有成烈」,貞觀之治成為後世明君仰慕的典範。史書上對這一時期有很多記述,其中《資治通鑒》記述了貞觀元年(公元627年,丁亥年)太宗皇帝和大理寺少卿戴冑的一段故事。

上以兵部郎中戴冑忠清公直,擢為大理少卿。上以選人多詐冒資廕,敕令自首,不首者死。未幾,有詐冒事覺者,上欲殺之。冑奏:「據法應流。」上怒曰:「卿欲守 法而使朕失信乎?」對曰:「敕者出於一時之喜怒,法者國家所以布大信於天下也。陛下忿選人之多詐,故欲殺之,而既知其不可,復斷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執法,朕復何憂!」冑前後犯顏執法,言如湧泉,上皆從之,天下無冤獄。---選自《資治通鑒•唐紀八》

用現代文講述上面的故事是說,兵部郎中戴冑忠誠廉潔,公平正直,唐太宗把他提升為大理寺少卿(相當於今天的最高法庭副庭長)。由於當時有很多的選人,偽造資歷,冒充名門,弄虛作假,來騙取官職;唐太宗下令叫這些人自首,如有不自首的,一經查出,就要處以死刑。不久,查出了一個這種假造資歷的人,唐太宗想把他殺掉。

戴冑說:「按照法律規定,這個人應該判處流刑。」太宗就發脾氣說:「你這不是你想遵守法律,而卻讓我的命令不執行,以失信於全國麼?」

戴冑回答說:「皇帝的命令,有時是出於個人一時的喜怒,而法律卻是國家頒布用以取信於天下的;陛下出於痛恨那些偽造資歷的選人,所以想把他們處死。但現在既然知道這樣做不合適,我認為還是應該依法處理為好。這才是拋棄小忿,保存大信的作法。」

唐太宗轉念一想,十分贊成戴冑的「法律大於皇令」的觀點,就說:「你能這樣堅決執行法律,我還有什麼憂慮的呢!」

戴冑為了堅決依法辦事,曾經多次冒犯皇帝的尊嚴,他說起話來,頭頭是道,滔滔不絕,像噴出來的泉水一樣,他的意見,都被唐太宗採納了,因此,全國沒有發生過什麼冤案。

(轉自《正見網》,內文略有修改)



来源:新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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