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7月19日訊】最近湖南民營企業家曾成傑之死引發許多討論,討論焦點是他曾有過的輝煌與地方政府謀財害命。這些討論義憤有餘,但對「曾成傑們」生存的制度環境卻甚少剖析,其辯護律師更是有意避開這一點。事實上,正是中國的制度環境決定了政商結合這條路潛藏著兩種可能:掌握實權的官員們既是「立王者」,又有足夠的能力將他們所立的「王」打回原形,毀掉「王」們的財富「沙堡」,甚至生命。
*民營企業:成也政府敗也政府*
其實,曾成傑案只不過是改革開放以來幾代民營企業家命運的某一類縮影。如果該案不是與幾乎同時結案的巨貪劉志軍死緩相比彰顯了司法不公,如果不是因為長沙中院未按程序在行刑前通知其家屬,也許他的死亡會與許多同類案件一樣湮沒無聞。
中國的民營企業在初起之時,沒人關心。但經歷過市場淘洗並立住腳之後,要想發展,就必須在政府部門找各種靠山。曾成傑前後集資高達30多億,這麼大一個集資案,背後不可能沒有政府的身影。於是我上網搜索,發現一條2012年5月的報導「湖南企業家集資獲死刑 當地政府曾鼓勵民間融資」,完全證實了我的猜想。該報導詳細介紹:為了當地發展,湘西苗族自治州州政府對民間融資持鼓勵態度,從2000年直到2007年,在歷次州政府工作報告中及各種政府文件中都明確提出要「敢於舉債建設」、 「要引導社會資金參與重點建設」等類政策導向性話語。
希望做政府項目、得到政府支持的當然不止曾成傑一家公司。為何只有曾能夠勝出,那當然是他多年來對湘西首府吉首市政府的「感情投資」。騰訊於7月16日做了一個專題報導「死刑犯曾成傑:從「輝煌傳奇」到「罪大惡極」」,文章的第一段分標題是「投機者曾成傑發跡史:與政府項目走得很近」,概括了曾成傑幾經跌宕起伏最終蠶蛹化蝶的過程。
真正粘合曾成傑與當地官員的力量只能是利益。上文報導,曾的集資事業依賴兩個關鍵人物的支持,一是湘西自治州州長杜崇煙的弟弟杜崇旺,二是吉首副市長的妻子範吉湘。吉首是個天高皇帝遠的地方,州長與副市長在當地已經是第一流過硬的靠山。曾成傑的不走運在於:2007年7月杜崇煙因為與其兒子的北大同學石瑤的一夜情丟了烏紗,杜的倒臺使曾成傑失去了靠山。當湘西集資風波成了影響地方安定的大事件之時,曾成傑就成為湖南省用來祭刀的倒霉鬼。
*「曾成傑們」冤不冤?*
曾成傑案件只是眾多民營企業家犯罪案例之一。2013年1月下旬,北京師範大學中國企業家犯罪預防研究中心發布「2012中國企業家犯罪媒體案例分析報告」,報告指出,中國企業家犯罪已呈穩步上升的趨勢,2009年中國公開報導的落馬企業家95位,2010年上升到 155位,2011年達200位。2012年標明企業所有制類型的243個案件中,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31例)和集資詐騙罪(11例),佔全部案件數的近五分之一。報告指出,另有大量融資類犯罪是以合同詐騙罪定罪處刑的,如騙取貸款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保險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挪用資金罪等也與企業融資問題直接相關,如果將這些罪名計入,融資類犯罪將在2012年企業家所涉全部犯罪中排列第一。
由此可見,中國金融環境存在嚴重問題,民營企業家從銀行融資管道不暢,至少是導致這個群體融資犯罪高發的一個原因。
曾成傑確實涉及融資犯罪。從公開資料來看,曾成傑背靠地方政府這棵大樹,用政府項目作擔保,用高息吸引投資者,持續擴大融資規模,與美國的龐氏騙局類似。2005年6月,曾的「三館」項目將集資月息漲至5%,此後跟風者追 高,從6%加至10%。這樣高的利息意味著以下盈利模式:如果投資5萬元,每個月就能拿到2500元至5000元利息。而對應於企業,則年利潤率須超過 200%才足夠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這已經不是任何正常經營的企業能夠產生的高利潤,更何況曾成傑的三館工程是並不產生經濟效益的公共工程。因此,他只能依靠不斷用更高的利率吸收新的投資者,用新債還舊債,才能維持下去。這種沒有實際盈利支撐的騙局終將破產。與龐氏騙局最大的不同是:龐氏依靠自己天花亂墜的推銷術,曾成傑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的信譽背書。到2008年,湘西州政府領導換屆,新任領導與曾成傑沒有任何利益關係,曾成傑在資金鏈斷裂之後,牢獄之災不可避免。但是否處死刑則有極大伸縮空間。
*在「天堂」與「地獄」之間走鋼絲*
曾成傑一案讓人感覺沈重,這沈重來自於對中國民營企業家無法擺脫的「原罪」陰影。
對於民營企業家來說,要生存與發展,必須靠攏政府(其實是靠攏掌權的官員),否則其生存之路將會佈滿荊棘。而官員手中的權力要變現為金錢,也必須尋找市場代理人,這是政商結合現象產生的社會根源。但在中國,政商結合這條路只有兩條路徑指向,一是通向金錢的「天堂」,另一條是通向「地獄」,曾成傑依靠政府背書,曾集資高達34億之多。他的倒霉,一則緣於他的靠山已倒,二則緣於湖南這種高息舉債的把戲難以為繼,必須收尾了。
因融資被判死刑的,此前有過數起。但曾成傑的事多了一個情節,據曾給子女的信件,曾的公司欠6.2億融資款,但資產總額有23.8億,曾成傑夫妻被捕後,吉首市政府已經將其資產變賣處置,無論是處置前還是處置後,都未通知曾本人,過程也不透明。社會上流傳謀財害命之說,最初版本來自於曾的律師王少光在公開信中所言,「判處曾成傑死刑就是攔路搶劫、圖財害命,使融資雙方血本無歸,湖南省政府獨資企業無本萬利。」
此說並非空穴來風。因為一些地方政府確實喜歡「打土豪分田地」,借整治富豪並沒沒收其私產。東北地區以前曾整治富豪楊斌與袁寶璟,兩人的巨額資產都莫名其妙地消失或嚴重縮水。
中國地方政府舉債經營「政績工程」是普遍現象,地方政府(包括官員)不能直接出面,2009年以前需要「曾成傑們」做「白手套」,2009年以後則換成地方融資平臺。「曾成傑們」適逢其會,他們深知「富貴險中求」的道理,但是這「險」究竟有多大,與後臺硬不硬有關,更與國家經濟政策的變化有關,還與無數無法預測的變數有關。
中國的民營企業家大都很精明,知道「天堂」不可能永存,一不小心就掉入「地獄」,眼界開闊一點的人就另闢蹊徑,將自己變成「外商」,算是買張財富保險單。只是國外「好山好水好寂寞」,錢還得在自己熟門熟路的中國賺,因為賴以成功的社會關係網路全在這方土地上。這就是許多企業家雖然舉家移民,但本人卻留在國內的原因。今年6月,諮詢公司麥肯錫針對中國19座城市的800名高淨值人士的研究顯示,大約83%的被調查者進行了離岸投資,其總資產中的40%到50%在海外,聯合國貿發組織同月發布的《世界投資報告》,也稱中國確實出現了資本外逃現象。
曾成傑只是民營企業家難逃「原罪」詛咒的一個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