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8月23日訊】河南安陽林州警察郭增喜摔嬰案駭人聽聞,媒體多譴責當地公安機關枉法包庇,以及鞭撻郭增喜「喪失人性」,而對其「喪失人性」的根源,卻少有探究。
昨日,央視《新聞一加一》欄目進一步查實,郭增喜是個年屆50的老警察,肩扛「二級警督」。據郭的同事講,此人酒後愛惹事。這起摔嬰事件就是郭在酒後與同事打賭——驗證孩子是真人還是玩具所致。
將幼小鮮活的生命視為賭注,用摔無辜家庭孩子的方式下注——這類賭徒世上少有,可謂人性全無。而從事後郭增喜及公安局輕描淡寫的表現來看,他的「酒後興起」,恐非瞬間偶發之物,而是長期慣性。
可以這麼說,郭增喜「喪失人性」在前,喝酒和摔嬰在後。
那麼腐蝕郭增喜人性的根源到底在哪裡呢?
對於「人之初」的判定,我既不讚同儒家「性本初」,也不讚同法家「性本惡」,他們都有形而上之嫌。最科學的判定,應該是世界哲學公認的「性本私」,人是天然自利的。但「自利」並不標誌與惡結緣、與善無緣,關鍵是它遇到什麼生長環境。
小結現代生長環境對人性的腐蝕,主要有三物:
一是特權。擁有特權的人,無論是否身處等級社會,天然並存等級觀念,在他們的眼中,社會自然有「上下人」之分,作為「人上人」,可以為所欲為,當然不必拿普通「下人」當人。
二是叢林法則。簡單講,就是奉行「弱肉強食」。狼吃羊不是狼的錯,而是羊的錯,誰叫你那麼弱。這完全是以動物世界行事標準推行人類,必然引起人性的墮落。人類歷史上,離我們最近的叢林時代是20世紀初葉,彼時西方社會達爾文主義盛行,最終引起人類文明大崩潰。
三是拜金社會。奉行「用錢擺平一切」,人們對金錢的膜拜勝於對生命的敬畏、對正義的探求。
以上腐蝕人性三物,在林州警察郭增喜的身上都不同程度地體現出來了。
作為一名「人民警察」,他花天酒地,肆無忌憚去娛樂場所買醉;隨後「餘興未消」,以平民嬰兒生命下賭作樂。事後,他沒有被司法機關懲處,而是被本單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嬰兒治療期間,他沒有出面謝罪,只讓家人送錢,以金錢換取受害家屬沉默……
郭增喜從警幾十年,我不相信剛上崗的他就「性本惡」,但是幾十年過去了,作為一個老警,卻以惡人出現在世人面前,他知法犯法,為所欲為,我們能指望這樣的人守住我們這個社會的最後一道公正屏障——司法屏障嗎?
今日媒體有報,被輿論「趕進」看守所的郭增喜,現已表露「慚愧」之意。而如果是環境出了問題,需要謝罪、需要改變、必須「重新做人」的,就不僅僅應是郭增喜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