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思之:「漏罪」將成薄熙來案重要變數(組圖)

發表:2013-08-24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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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之認為薄熙來被起訴罪行應「遠不止這些」。

【看中國2013年08月24日訊】曾為「四人幫」成員江青辯護的北京律師張思之對BBC中文網評論說,公訴方會否起訴「漏罪」是薄熙來案的一個重要變數。

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案件星期六(8月24日)在濟南中級法院進行第三天庭審,於下午開始進入對最後一項指控濫用職權進行審理,法官至傍晚宣布休庭,星期天(25日)繼續。

張思之評論說,目前薄熙來否認受賄、貪污與濫用職權全部三項控罪,而他認為實際上還有更多控罪未被起訴。

張思之正面評價了直到目前為止的庭審過程,但是他也指出,讓人遺憾的是,包括谷開來在內的一些重要證人並未親自出庭。

薄熙來在星期五第二天庭審中也曾重申要求谷開來出庭,審判長王旭明回應說,法院曾派法官到監獄面見谷開來,但谷開來明確表示拒絕出庭。

審判長解釋,《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法院可強制其出庭作證,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自辯「無力」


張思之(資料圖片)

張思之星期六接受BBC中文網採訪時首先讚賞了這次庭審,並稱法官能做到保障薄熙來依據《刑事訴訟法》所享有的權利,表現「很不錯」,是意料之外。

對於薄熙來三天來在庭上自辯與盤問證人,張思之不覺得意外,但他並不認同薄熙來的表現。

「問題是在這裡:薄熙來他自己自我辯護是維護了他的權利,但是我要說,薄熙來的自我辯護本身很不精彩,沒有力量。」

薄熙來在庭審過程中反駁了幾乎全部指控。香港《明報》星期六引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奮飛說,按照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這可能被視為「認罪態度不好」,導致量刑加重。

張思之認為這不一定會導致加重刑罰,但他認為案件的情況會發生變化。

「按照目前的情況來講,薄熙來是把他三個罪行都推倒了,但實際上在我看來,薄熙來的罪行遠不止這些,只是漏了起訴而已。然而有沒有可能補充起訴就很難判斷了。」

前北京律師李莊上週對BBC中文網說,薄熙來面臨的指控沒有涉及其在重慶主持「唱紅打黑」期間犯下的更嚴重罪行,或許「有些複雜的因素在裡面」。

李莊2009年代理龔剛模涉黑案,隨後被當地法院以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刑。

2011年6月,李莊刑滿出獄。重慶市檢察單位當時曾就李莊的一些「漏罪」提起公訴,但最後檢方決定撤訴。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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