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忠岳飛》中林心如扮演的李娃出神入化
【看中國2013年10月02日訊】岳飛出生於宋徽宗崇寧二年(1103年)二月十五日,地點為河北西路相州(今河南安陽市)湯陰縣永和鄉孝悌裡。在他一生當中,主要有兩個女性進入了他的生活,也因他而遭受了大罪。
覆水難收的劉氏
岳飛的第一次婚姻約在徽宗政和八年(1119年),時年16歲,妻子是一位劉姓女子。結婚次年,岳雲即出生。岳飛與劉氏的結合,是根據岳雲的出生年月(宣和元年六月)推算出來的。7年後,次子岳雷出生。岳飛和劉氏的婚姻大概持續了8年。諸多原因導致了這個結局:一是岳飛長期在外當兵,別久情疏;二是家裡困窘,上有婆母,下有雛子,日月艱辛;三是湯陰被金兵佔領,民不聊生。無奈之下,劉氏撇下兩個年幼的孩子,改嫁他人。
巧的是,當岳飛名揚天下後,韓世忠發現岳飛的髮妻竟是自己部下的夫人,就打算送還給岳飛。據《會編》卷二百七的描述:岳飛執掌兵權之日,遣使王忠臣前往楚州韓世忠處送信,王忠臣準備返回時,韓世忠囑咐王忠臣回去告訴岳飛,其結髮妻子劉氏嫁給了自己手下的一個押隊,叫他快點來接結髮妻子回家。岳飛得知後,不作回答。不想這事竟被韓世忠上奏給皇上了,岳飛不得已上奏曰:「當初渡河時,把妻子留在家中侍奉老母,沒料想這廝竟然改嫁兩次,我真有切骨之恨。已差人給她送了五百貫錢,恐怕天下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原委(以免有拋棄妻子的謗言流傳)。」
可見劉氏的改嫁,給岳飛帶來了不小的心理創傷。
廝守終身的李氏
岳飛的第二次婚姻是在建炎二三年間(1128-1129年),時年24-25歲,妻子是李娃,她比岳飛年大兩歲,嫁時已有二十八七歲。放在當今,李娃是典型的剩女,而放在當初,她出嫁的年齡足可以當奶奶了。由於是在兵荒馬亂的歲月,岳飛與李娃何處相遇,何時成親,李娃是北方人還是南方人,以前是否結婚,均無從考證。
李娃聰穎賢惠,有膽有識,德才兼備,是岳飛的賢內助。她先後為岳飛生下了四個孩子,岳霖(1130年生)、岳銀瓶(1131年生)、岳震(1135年生)、岳霆(1137年)。李娃對婆母姚太夫人也十分孝順,對岳飛前妻劉氏所生的兩個兒子岳雲、岳雷也愛護有加。此外,李娃還協助岳飛做好隨軍親屬的安撫工作,受到將士們的一致讚譽。李娃與岳飛共做了13年的夫妻。紹興十一年(1142年)十二月廿九,岳飛在臨安大理寺獄中被「拉脅而死」。岳飛死時唯一佩戴的玉環,就是李娃給他的飾物。
岳飛遇害後,從紹興十一年到紹興三十一年(1142年-1153年),李娃與家人被流放到嶺南二十年,遭受了對流放人員的嚴厲編管。在淒風苦雨中,李娃極力照看好岳氏一門的生命脈息,帶領大家挨過了艱難時世。可貴的是,在困境中,李娃一直都能夠「居患難不改幽閑之操」,直至苦盡甘來的一天。1161年10月,李娃等人從惠州生還,時年應為61歲。1162年,李娃復原封正德夫人、晉秦國夫人,後又加封楚國夫人。李娃一直活到了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這一年她病逝於江西九江,享年75歲。李娃生前遺囑:「終後葬廬山」,陪伴岳母姚太夫人。宋孝宗皇帝賜葬於九江白鶴鄉山口橋村太陽山腰,距姚太夫人墓五里。
可見岳飛的這段姐弟戀,譜寫了他人生中的最輝煌的樂章。
有緣無分的無名氏
在岳飛的生命中,曾有一位淑女幾乎進入了他的生活。據《金佗稡編》卷9《遺事》的記載,中興四名將之一的吳玠派部下到岳飛處商討軍事,岳飛請他吃飯,他詫異宴席竟沒有歌伎助興,回去告訴了吳玠。吳玠以為是岳飛眼光很高,就花了兩千緡(貫)買了一位士家(讀書人家)女子送給岳飛。岳飛得知此事後,沒有立即見她,而是讓她站在屏風後面,並說:「我們家上上下下皆穿麻衣,吃的也是咸菜粗糧,您要是能和我同甘共苦就留下,如若不然,還是請回去。」那女子痴痴地笑,顯然不願。岳飛便遣人送回。
部將諫阻說,這有可能傷了吳玠的情面,岳飛卻說:「而今國恥未雪,豈是大將安逸取樂之時?」不了吳階得知後,益發敬重岳飛。而南宋諸將中,唯有岳飛堅持一妻,且從不去青樓縱欲。
可見,岳飛真是有過人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