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3-10-03 11:05:03作者:天理
【看中國2013年10月03日訊】李某某強姦案26日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作為李某某的父親,李雙江也因此被大眾指責。面對大眾的指責,李雙江也非常無奈,「我為大家唱了四十幾年的歌,為大家奉獻了這麼多的經典歌曲,為什麼大家還要一直揪著我不放呢」。
李某某強姦案發生後,李雙江一直很少露面,夢鴿成了「新聞發言人」,與法院交涉、回應公眾的質疑等等,均是夢鴿一手操辦,母親護犢之情溢於言表。
現在一審判決書下達了,沒有意外的話李某某將領刑十年,這個判決彰顯了法律公平公正,王子犯法尚能與庶民同罪,遑論一個「星二代」了。原以為,作為孩子他爹的李雙江會心悅誠服,接受法律對兒子莊嚴地審判,沒想到很少發聲的他,竟然把矛頭直接指向了大眾,沒有反思自己在教育子女方面的不足,反而怪罪於公眾對其一直揪著不放,豈非咄咄怪事?
在子女教育問題上,顯然你們是不稱職的父母,李某某從出生開始,就是一個與眾不同的孩子,集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為一身,其優越感無人匹敵,一個花錢如流水、放蕩不羈的人,要想遵章守法幾乎是不可能的。
老來得子,李雙江視兒子為掌上明珠,這樣的情結我們完全可以理解,因此,當孩子闖下大禍後,理應在第一時間向公眾鄭重道歉,承認在教育子女方面的不足,如此才能贏得公眾的諒解。誰能保證自家的孩子一輩子不會違反法律?然而,自李某某被羈押之日起,你們一直萬般開脫自己的責任,要麼讓律師出面,混淆視聽,要麼責怪對方沒有證據,無理取鬧,其目的無非是為了逃避法律的懲罰。
李某某強姦民女,李雙江強姦民意,難道這是一種巧合?最終恐怕什麼也得不到,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