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0月11日訊】《水滸傳》第二十七回,武松發配孟州,途經十字坡,去孫二娘飯館裡打尖。孫二娘問道:「客官,打多少酒?」武松說:「不要問多少,只顧燙來,肉便切三五斤來,一發算錢還你。」孫二娘說:「也有好大饅頭。」武松道:「也把二三十個來做點心!」於是孫二娘去裡面取出一大桶酒、兩大盤肉、一大籠饅頭,讓武松和押送他的兩個公人吃。
宋朝人說的饅頭,正是咱們今天說的包子。武松和兩個公人一頓飯能吃二三十個包子,而且還是個頭很大的包子(孫二娘說是「好大饅頭」),而且還要喝一大桶酒,吃兩大盤肉,他們仨可真能造。
事實上不是他們仨能造,而是武松自己能造。《水滸傳》裡武鬆去飯館吃飯,動輒就要好幾斤肉,憑現代人的飯量,誰吃得完?甭多,一斤肉吃下去就得讓您起妊娠反應。
武松的飯量算不算大?當然算。不過在宋朝大肚漢裡面,武二哥還排不上號,張齊賢才是個中翹楚。
張齊賢是北宋宰相,司馬光《涑水記聞》和劉斧《青瑣高議》裡面都提到他的飯量:最愛吃肥豬肉,一頓能吃十斤,有時餓得厲害,等不及豬肉煮熟,用手撕著生吃,就跟《鴻門宴》裡那個樊噲一樣。有人想知道他一頓到底要吃多少飯,拿一個大木桶在旁邊等著,等他就餐的時候,看他吃下去一個包子,就往桶裡面扔一個包子,看他吃下去一斤豬肉,就往桶裡面放一斤豬肉,結果你猜怎麼著?他還沒吃完,桶已經滿了!如果封他「大飯桶」的稱號,諸位不會反對吧?
不過武松和張齊賢非同常人,他們能吃,不代表宋朝人都能吃,照我的考證,宋朝普通人的飯量跟咱們現代人差不多。南宋有個叫方回的傢伙總結過當時人民群眾的飲食情形:「人家常食百合鬥,一餐人五合可也,多止兩餐,日午別有點心。」意思是大多數人一天只吃早晚兩頓飯,中午偶爾吃點東西充充飢,平均一頓正餐能吃五合大米。
「合」是容量單位,五合大米重約半斤,一頓飯吃半斤米,比現在南方男人的飯量稍大。考慮到宋朝人每天只吃兩頓正餐,中午靠少量點心充飢,而咱們一天吃三頓正餐,晚上還要加一頓宵夜,而且還經常吃肯德基炸雞腿、麥當勞巨無霸之類高熱量食品,宋朝人的飯量也許比咱們還要小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