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這點錢,女兒結得起婚嗎?
寧波夏女士近日領到一筆到期的子女婚嫁保險金讓她哭笑不得
100元投保21年卻只領到270元
21年前投保100元,如今到期了,卻只能領回270元,這樣的保險投資你願意參加嗎?
只要簡單算筆賬你就會意識到:21年前,100元的購買力是如今270元所遠遠不能比的。
這樣的尷尬事就發生在寧波奉化的夏女士和她身邊的上百個同事身上。
1992年,夏女士所在單位為其和同事的獨生子女統一購買了一份100元的子女教育婚嫁保險,20年到期後,夏女士只能領到270.1元滿期婚嫁金。
「現在,一家三口在外吃頓便飯,270元就沒了,這保險究竟有什麼意義呢?」昨天,夏女士給本報熱線96068打來電話「吐槽」。
夏女士回憶,1992年5月,本該是領每年60元獨生子女費的時候。但那一年,她拿到手的是一本保額為100元子女教育婚嫁保險的保險證,她自己還貼了40元。保險證紅彤彤的封面上,落款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寧波分公司。
「當時說只要1991年5月前出生,又不滿15週歲的職工獨生子女必須購買。」當時夏女士還在一家大型國有絲廠上班,廠裡女工很多。據她和同事估計,光是絲廠至少就有上百人拿到了這本保險證。
按照保險證裡約定,夏女士躉交(即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費)保費100元,在2012年5月可以一次性領到270.1元滿期婚嫁金。
實際上,去年5月,20年期就已經到了。但因為當年並非自願購買,加之生活忙碌,直到今年9月,夏女士才想起在箱底壓了21年的那張保險證,記得還有270.1元的約定滿期婚嫁金可以領。
但近日,當她真將錢拿在手上時,還是覺得有些啼笑皆非。
「因為金額太少,領取手續又麻煩,有些已經遷居外地的老同事幹脆就放棄了。」夏女士說,要不是領取點就在家附近,她也懶得去領。
當銀行卡收到270.1元的婚嫁金後,夏女士的女兒原原也有些哭笑不得,「現在,270元也就夠平時出去吃個飯吧?要真等著這筆錢當婚嫁金用,別說買件禮服擺桌酒,連買條稍好的煙都不夠用。」
原原說,她的同學中也有不少人收到數目基本相似的婚嫁金。大家偶爾也會打趣,要是100元在當年當婚嫁金,還能叫幾桌人吃個飯,熱鬧熱鬧。而如今,所謂的婚嫁金根本起不到任何幫助子女解決婚嫁花費的效果,太名不符實了。
事件
21年前,月薪150元花100元投保
21年後,只領到了270元婚嫁金
昨天晚上,夏女士翻出了1990年到1992年的日記本。
根據日記本的記錄,夏女士1991年11月的月薪是136元。夏女士的丈夫當時在大型國有微型電機廠工作,工資還算高。1992年1月,他的每月基本工資是96元,加上糧貼1.5元、副貼23元、衛書貼16元和浮動9元,當月能拿到145.5元。直到1992年11月,夏女士丈夫的月薪才漲到了178元。
日記本也記錄了當年的物價:豬肉1.2元/斤、雞蛋1元/斤、帶魚0.45元/斤、蘋果0.5元/斤、青菜0.1元/斤,普通大米0.137元/斤,品質好的大米也只賣0.3元/斤。「當時我們一家三口的每月總開支差不多就120元。」
「那時候,送100元當孩子出生滿月禮,那可是高規格了。」夏女士說,她還記得自己的小姐妹跟她提起過,1992年生孩子,交的住院押金就是100元。而住了五天四夜出院後,還找回來2元多。
「當時10多元就能買條時髦的褲子,可現在在商場,270元都買不到合適的褲子。出去吃個飯動輒好幾百,送禮金沒有一千元哪裡拿得出手?」夏女士感慨,21年來,物價不知道翻了多少倍,而自己當年大半個月的工資在保險公司存了20年反而貶值了那麼多。
夏女士說,這些年,身邊也有朋友找自己一起去買保險,但有過這麼一次經驗,她已經不敢再買保險了。
21年前,100元是一個月的生活費
21年後,270元只能去餐館吃頓飯
賬本
保險合同條款約定
不因市場或時間變化而更改
保險公司
因為時隔多年,保險公司的業務也發生了部分變動。夏女士保險證上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寧波分公司已更名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而子女教育婚嫁保險則已被劃分到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公司。
昨天下午,記者輾轉找到了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公司宣傳科的王女士,她向記者證實,當年確實有這一險種。
「子女教育婚嫁保險於1990年開辦,1999年停辦。分期交和躉交兩種。」王女士說,這也是一種定期兩全保險,即如果你的子女在投保期6年內意外身亡、自殘等,保險公司會部分給付,而如果是投保6年後且在保險期內,保險公司則需全額給付。具體賠償金額則按投保時和不同單位所約定金額給付。如無意外發生,期滿後可領取滿期婚嫁金等。
對於夏女士「吐槽」的問題,王女士認為這屬於合理操作。「保險是商業產品,雙方立定合同後,就按合同條款約定執行,不會因為市場變化或時間更改而更改。」王女士進一步解釋說,像這款子女教育婚嫁保險金,其實它的預定利率為8.8%。而在今年8月,保監會放開人身險預定利率之前,市面上的保險產品利率是不能高於2.5%的。「通貨膨脹的情況是我們都無法預料的,這款產品到期後當事人覺得很虧,但我們也有其他產品的當事人還覺得蠻賺的。」
昨晚,記者採訪了在杭州保險業從業多年的朱先生。
朱先生說:「雖然過去20年裡,由於經濟發展,通貨膨脹導致貨幣貶值,但既然是20年前的合約就寫明的,那確實無話可說。畢竟你在1992年把這筆錢投資股票、基金也有可能會虧損。」
朱先生進一步解釋道,因為中國在上世紀80年代末才恢復國內保險業務,1992年中國的保險業並不發達,產品品種相對單一,由單位統一購買。
「當時國家為了控制風險,法律法規規定不允許保險公司做投資,只能放在固定儲蓄和國債等。」朱先生說,因為當時國家政策性指向和行業還不規範等問題,所以多年前購買的保險,經過通貨膨脹後,反而嚴重縮水的情況就會在近年來頻頻出現。
而隨著社會發展,國家也放開了保險公司的投資方式,股票、重大工程、物業等都可以參與。「目前市面上這種躉交產品就已經比較少了,70%到80%的保險產品都是期交加分紅功能,能夠浮動收益,對當事人更有保障,也有一些是純粹的保障產品,比如大病醫療保險,甚至現在一些大病醫療保險也有分紅了。」
但朱先生也提醒廣大讀者,購買保險產品時要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麼,而且要詳細瞭解保險公司的實力狀況,回報方式,全面瞭解保險合同的各項條款。
當面對需要10年、20年等長期的保險投資,最好還是相對更謹慎些。「因為保險公司會通過精算得出回報率,並從大的基礎來算風險。如果把時間拉長則會平攤保險公司所承擔的風險,市民也可能會損失一些投資機會。」
10年、20年等長期保險投資需要更精打細算更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