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頭版登出致歉聲明
【看中國2013年10月27日訊】(看中國記者陳秋穎綜合報導)10月26日,陳永洲在央視「懺悔認罪」後,一直堅挺陳永洲的《新快報》突然態度急轉。《新快報》於次日在頭版登出致歉聲明,形勢詭異。
10月27日,《新快報》在頭版左下角刊發致歉聲明,稱:「經警方初步查明,本報記者陳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大量失實報導,嚴重違反了《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和新聞真實性原則,報社對稿件的審核把關不嚴。事發後報紙採取的不當做法,嚴重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教訓深刻。我們將以此為戒,對存在問題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加強採編人員和出版流程管理,嚴格要求採編人員在工作中尊重事實,遵守法律,遵循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並在該報(A6)版轉載新華社《受人指使收人錢財 發表大量失實報導》的通稿。
而在陳永洲在央視「認罪」的當日,《新快報》還發出聲明,堅稱陳永洲無違法違規行為。
聲明中說:「中聯重科財務問題報導是新快報一個正常的新聞報導,對問題進行監督和報導是媒體的職責所在,作為新快報經濟中心記者,陳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職責。」
《新快報》指出,核查報導之後,只有一篇報導將「廣告費級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廣告費5.13億」,其他報導內容均無事實差錯。
《新快報》說,經過「調查瞭解,陳永洲在報導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的事件中,不存在有違新聞職業操守和違法違規行為」。
《新快報》認為陳永洲的報導「符合與論監督類新聞報導的基本要求」。
此前,《新快報》一度以「請放人」、「再請放人」的頭版大字,呼籲警方釋放本刊記者陳永洲,在國內外引起轟動。
與此同時,曾有負責人說「記者正常的新聞採訪受法律保護,記協也堅決維護記者的合法採訪權不受侵犯」的中國記者協會,也在26日發表聲明,改變立場。記協不僅嚴厲譴責陳永洲「涉嫌有償新聞、虛假報導等違規行為」,同時指責發表陳永洲報導的《新快報》嚴重失職,應承擔相應責任。
26日,陳永洲突現央視「認罪」,引起各界質疑。《新快報》態度急轉的態勢,更讓局勢變得詭異。有民眾認為「裡面的故事不簡單。」民眾普遍希望瞭解事件的進一步真相——誰是陳永洲與發表有關中聯重科報導的「中間人」?誰又是陳永洲的提供「酬勞」的出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