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2月04日訊】11月27日,我在海外博訊新聞網看到趙楓生先生撰寫的短文,題為《北伐檄文》,當時覺得這文章的文筆不錯,由此及彼,書空咄咄。豈料12月1日,只是短短相隔幾天,就見博訊報導說,發表此文的趙楓生已被刑拘,所涉「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我不由愕然:國家政權怎麼成了賊?
社會治安亂作一團,殺人的事沒人管,搶人的事沒人管,一些「人民警察」得到了「維穩」經費比國防開支還要高的經濟潤滑,不盡心竭力保護國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而是成天不務正業盯著網民寫了什麼,這本已是亂世之像。而今又以言治罪,對號入座說國家政權是賊,這就更是足尺加二。
我數十年進行文字的排列組合,著作頗豐,對文字的解讀能力不能說不強。通觀趙文,我無法從哪句話哪個字詞裡看出趙楓生在「顛覆國家政權」,只見他在正氣凜然地聲討惡賊,並說要「伐賊」。警方「慧眼獨具」,非要說趙楓生在「顛覆國家政權」。開的什麼玩笑?國家政權怎會是賊?
趙文不長,只區區三百餘字。為便於評述和甄別,我們不妨先看看趙文是怎麼說的——
「趙楓生:北伐檄文
余等將集眾民之力,北上伐賊!
自賊竊國以來,無視人權、人倫!上不敬鬼神,下不生黎民。
以僕人自居,行奴役之實。
今民口不能言,耳不能聞,眼不能視。
古往今來,由東至西,未見有此賊猖獗者。
淫人妻女,毀人墳墓,搶人田地,無一不明火執仗。
民有異議,武力鎮之,美其名‘維穩’。
南海之地,北疆之上,釣島之域,外藩輪流盤剝,賊不敢言。
街道上,民居裡,商社中,一有利,賊蜂擁,不計民死活,只為己囊實!
今賊以八千萬幫眾,陸海空之武力,集城管、協管、臨時工、叫獸之幫凶,行事愈加惡劣!
藍天不見,碧水不見,人心不見!
食有毒,穿有毒,住不實!民之後代何能存矣!
賊之二、三代早易籍,賊存內,橫徵暴斂,輸血外邦,供後揮霍!
今高舉國父旗幟:民主、民權、民生!北上伐賊!
以吾等之熱血,鑄吾等後代之民生!
北上!伐賊!」
讀者不難看出,趙文通篇說的是賊之罪惡,他只說要「伐賊」,沒有半字說要顛覆國家政權。賊和國家政權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二者之間風牛馬不相及。國家政權是個神聖的概念,警方把趙文所說的「伐賊」等同於「顛覆國家政權」,不但是偷換概念,而且也是對國家政權概念的褻瀆。
趙文並未言明誰是賊。倘若警方非要對號入座,認為趙文裡所說的賊,就是一個劣跡斑斑的匪幫,那麼以言治罪之下,以「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刑拘趙楓生,也仍然是偷換概念,並且於法無據。沒有任何法典確認過某匪幫就是國家政權,就連《辭海》裡都找不出國家政權的名詞解釋。
趙楓生能拿什麼「伐賊」?拿一篇三百餘字的短文?或是開著他的三輪車,掄著鋤頭或耙子去「伐賊」?我看他寫作此文,頂多也就是情緒的抒發,進行的是一種對罪惡的聲討,只是說說而已。有司對號入座,愣是將「伐賊」等同於「顛覆國家政權」。這執的什麼法?國家政權怎麼成了賊?
「新政」下所有的以言治罪,都是對法治精神的踐踏,以及對「當今聖上」訓示的無視。法律說公民有言論自由,習近平說共產黨要容得下尖銳批評。執法者的不務正業和小題大做,令人無所適從。到底是要聽你的,還是要聽法律和「當今聖上」的?誰給了你凌駕於憲法和「聖上」的權力?
聲討就是批評的一種,只是批評的強度來得更大。趙的「檄文」,充其量只是落在了聲討的層面上。在網際網路時代,信息是個海洋,趙的短文不過是海洋裡的一滴水,甚至連一滴水都談不上,這世界並沒有因其有任何的改變。趙楓生可以要冤案製造者說清楚、講明白:國家政權怎麼成了賊?
寫於2013年12月1日(廖祖笙之子廖夢君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和殺人犯同穿連襠褲的邪黨放任凶徒逍遙法外第2695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匪幫全面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被反動當局連續非法斷網996天!在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中,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非法控制全國的媒體和網際網路,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能不時操弄「不作惡」的谷歌……為國防事業奉獻了青春年華並立過軍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層面堅持為國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號,遭到法西斯新變種瘋狂迫害,呼天不應,叫地不靈,蛇鼠一窩的當局從上到下裝聾作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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