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後,法輪功學員上天安門展示橫幅和平請願(看中國配圖)
【看中國2014年06月04日訊】(看中國記者李甄綜合報導)日前在山東招遠發生所謂「全能神」成員傳教不成打死人之後,中國多個媒體報導,「全能神」是中國政府「明確認定」的14個「邪教組織」。同時,也公布了這14個「邪教組織」的名單。此舉,引發海內外諸多媒體報導及網路上的熱烈討論。
據BBC中文網報導,「中國媒體說,官方認定的「邪教」共有14個,但是網友發現官方口中的「邪教」-- 法輪功不在其中。」報導中提到,法輪功是中共近年來在中國國內和國外強力打壓的對象之一。
法輪功不在官方名單中
對邪教的認定來自兩個不同的官方機構。據《青年時報》報導,官方認定的「邪教組織」共有14個。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確認7個邪教組織包括:呼喊派、徒弟會、全範圍教會、靈靈教、觀音法門、新約教會和主神教。公安部認定7個「邪教組織」則包括:被立王、同一教、三班僕人派、靈仙真佛宗、天父的兒女、達米宣教會和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
報導稱,此名單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的規定來認定「邪教」。該法條規定「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佈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矇騙他人,發展、控製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但早在中共公安部2000年和2005年發布的兩個公文中,所認定的14種「邪教」名單內都無法輪功。
而法輪功是中國近年來中共當局耗費巨資,投入資源完全超過一場戰爭的強力打壓對象之一。過去15年來,許多法院也以「邪教」對法輪功學員判刑。據國際追查迫害法輪功學員組織統計,已有數百萬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更有6萬5千名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盜賣。
法輪功被定性打壓15年毫無法律根據
大陸眾多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一直都表示,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大陸知名律師郭蓮輝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可查到的資料,主要是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污稱法輪功是「邪教組織」,以及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發表的特約評論員文章,此外,最高法院要求下級法院學習人大決定和兩院司法解釋的一個內部通知中。「但這三樣東西顯然不具法律效力,也不能作為司法依據」。
郭蓮輝律師說,謊言矇蔽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員和司法人員,他們都以為中國法律如此定了法輪功,事實上根本無法律依據,他們都蒙在鼓裡。
北京律師謝燕益也表示,迄今為止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如此認定法輪功,信仰法輪功完全合法。
維權律師江天勇在其推特網頁上批評說「法輪功被中共以‘邪教’被迫害打壓近15年」。他說:「無數修煉者被跟蹤、抓捕、關押、抄家、勞教、判刑、關洗腦班等等,但卻居然不在14種所謂‘邪教’名單裡!這麼多年殘酷血腥打壓的法律依據何在?!」。
在網路上,也有網友針對此現象提出質疑。網友張奉寶:「我認真地讀了幾遍14種‘邪教’,不無驚奇地發現,法輪功不在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