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226年6月,諸葛亮為武鄉候,兼任益洲牧。傳說,他在任職期間,智斷過一起「姑嫂換兒案」。
南夷村村民劉華娣娶北夷村姑娘陳麗琴為妻,不久劉華娣的妹妹劉美珍嫁給鄰居袁切勤為妻。一年夏天,兩人的丈夫不幸被洪水捲走。到了秋天,姑嫂兩人同時生下了遺腹子。生育不久,姑姑劉美珍就到益州衙門控告嫂嫂陳麗琴在自己回娘家居住時,將自己的兒子換成了她的女兒。
在衙門大堂上,姑嫂兩人都爭著訴說了理由,吵鬧不休。諸葛亮端坐在堂上,看姑嫂兩人爭得面紅耳赤,沉思了片刻。突然一拍驚堂木說道:本牧夫人最善看相,你們快把那個男嬰抱來,讓本牧夫人一看便知真相。半個時辰,衙差就將那個男嬰抱來,送入後堂,交給諸葛亮夫人黃阿醜,諸葛亮入後堂交代一下,又端坐在堂上。
過了一會兒,衙差將男嬰抱出大堂,認真嚴肅地說:轉告夫人的話,兩家本係親屬,光憑相貌難以判斷此男嬰是誰所生。一聽此言,姑嫂兩人又吵了起來。諸葛亮看到這般情景,大聲喝道:這孩子實在令人討厭!我把他扔到池塘算了。諸葛亮走到衙差面前,雙手搶過襁褓包裹著的男嬰,從窗外扔出去。窗外院子裡正好有個荷花池,那男嬰剛好被扔進荷花池中,浮起了幾根水柱和很多水泡泡。然後,男嬰很快就沉沒下去了。
人們都被諸葛亮這一舉動驚呆了,不知如何是好。正在這時,忽然有人大聲叫喊,不要傷害我的孩子。只聽到撲通一聲水響,有一個女人跳進了衙門大院內的荷花池中,拚命地打撈著那個男嬰,一邊打撈,一邊悽慘地叫「我的兒啊!」此女正是姑姑劉美珍。衙差們一齊動手將她從荷花池里拉了上來。
一會兒,衙差們把包裹著男嬰的襁褓也打撈上來了。原來那包裹著男嬰的襁褓只是兩隻穿衣戴帽的大枕頭,那男嬰正甜睡著躺在諸葛亮夫人黃阿醜的懷中。
諸葛亮對眾人深情地說,母子連心,血肉相通啊!這男嬰必定是姑姑劉美珍的。
在衙門大堂上,諸葛亮將男嬰判給了姑姑劉美珍,嚴肅地訓斥了嫂嫂陳麗琴不仁不義,強佔他人男嬰的行為,傳令衙差重打嫂嫂陳麗琴三十大板以示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