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1日至6月1日,由「孫文學校」主辦,「黃花崗雜誌社」和「天安門民主大學」協辦的「民權研討會」在美國舊金山舉行。來自美國中部、西部、澳洲和中國大陸的學者齊聚「國父紀念館」,對孫中山「三民主義」中「民權主義」的意義,民權與人權、民權與憲政、民權與革命和改良的關係,以及中國未來的民主道路和方向等議題進行了討論,大家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希望通過研究和探討對中國大陸的民主轉型盡一點微薄之力。
「黃花崗雜誌社」副主編丁毅的發言,題目是《憲政與革命》。
我想講的東西,主要是受了王天誠演講題材的啟發:革命已經不可避免。那麼,我們必須要有一種勇氣、有一種態度來面對這個問題。既然不可避免,如何去進行革命?從革命的目標和導向上來講,即將發生的革命必須是一場「憲政民主革命」。為什麼用「憲政民主」四個字來限定這場革命呢?因為如果革命只講憲政不講民主,那麼最後導致這個制度設計,如果缺乏足夠的民主性,有可能成為一種精英階層之間以憲政的方式進行的權力分享。最後是不是還會再來一次革命來改變它呢?也未可知了。反過來,如果只講民主不講憲政,那麼,最後建立出一種多數人對少數人的專政,也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
所以,在認識到「革命不可避免」的同時,我們也必須要認定革命的方向。這場革命必須、也必將是一場「憲政民主革命」。這是「憲政民主」作為目標和導向的意義。同時「憲政民主」的理念和策略,在革命的過程之中,也具有極其重大的指導意義。為什麼這樣說呢?至少有兩個方面可以來這樣看。首先,我們要考慮「憲政民主」理念,有它內在的哲理基礎和人文價值。在於什麼呢?在於對人的尊重和對人的警惕。需要尊重的是:每一個人的個人自由、價值和尊嚴。這些不需要我們來詳細論證,大家都會認同。需要警惕的是什麼?需要警惕每一個人都有可能具有的,或者說不可避免的,弱點、侷限、甚至惡性。
丁毅在2014民權研討會上發言
這種情況下,在歷史的長河之中,演進出了「憲政主義」的觀念。「憲政主義」用分權制衡的方式來限制人的惡性、來避免人的惡性導致的惡果,以權力來對抗權力。憲政的制度設計是這樣的。在「憲政民主革命」的過程之中,革命的每一個參與者,如果能夠深刻認識到「憲政主義」的哲理基礎和人文價值的核心之所在,那麼他就可以隨時在內心的最深處提醒自己:人是有弱點的;人是有侷限的;人是有不可避免的惡性的。在這種情況之下,革命的過程就有可能少走許多彎路,可以更加直接地把我們的國家引向我們所期待的方向。同時,革命的旁觀者可以隨時提醒革命的參與者,讓他們注意他們自己的惡性,而不至於因為這種提醒而遭到報復和打擊。所以說「憲政民主」的理念在革命的過程之中,具有這樣一種心裏價值的指導意義。
那麼,我想稍微地展開來講一講一個潛在的擔憂:人,具有惡性;中國人,我認為尤其需要警惕。因為中國大陸的人民,已經喝了共產黨的狼奶六十多年,許多人就是喝著狼奶出生、長大的。那麼中國在將來、在轉型的過程之中、在革命的過程之中、是不是更有可能導致某些惡性的迸發?這些,我們一定要警惕。
現在在海外已經出現了不只一個組織有自封的總統、自封的這個部長、那個部長。同時在海外,自我設計的憲法草案也已經層出不窮,國內也是有的。在轉型的過程之中,中國會有一群人來爭當「國父」、爭當「憲法之父」。考慮我們中國大陸多年來的這樣一種狀況,我們一定要警惕。如果現在,有人披上了「國父」的光環和「憲法之父」的外衣,他們將來能否遏制自己個人虛榮心和自信心的惡性膨脹?能否保持靈臺的一點清明?我很懷疑的。
那麼,怎麼辦?我們是不是需要再設計一部新的憲法?實際上我們有一個現成的答案。中國已經有一部民主的憲法、憲政主義的憲法,那是一九四六年「制憲國民大會」在「政治協商會議」憲法草案的基礎上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這部憲法具有極高的民主性和「憲政主義」的價值。
我想強調的是,如果我們回到「中華民國憲法」的軌道,那麼民主中國的「國父」,只有一個,就是孫中山。「憲法之父」只有一位,就是張君勱。他們都已經是古人了,他們的功過是非,自由後人評說。但是,他們不會再進一步犯錯誤了。我們可以至少減少一種擔憂,就是活著的「國父」和活著的「憲法之父」,將來有可能權力惡性膨脹。
「憲政民主」還有另一個重要的指導意義,也是我現在想要談論的:這就是在革命的過程之中,如果我們採用一個比較理論化的、「憲政民主」的理念,所形成的感召力、形成的凝聚力、很有可能是極其有限的。如果我們有一個具體的目標,假如「中華民國憲法」捧在手中,假如有這樣一部民主的憲法作為指引,它就會有更好的凝聚作用。
丁毅在2014民權研討會上發言
現在我順便講一講,「中華民國憲法」具有的特殊的好處。這一點也是跟夏業良教授有略微的不同意見。就是說美國的制度是不是最好?美國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憲政民主共和國」,這一點無庸置疑,維持了兩百多年的憲政制度。但是,有一個很重要的事實,在美國之後民主共和國層出不窮,其中有許多成功的典範。美國在世界範圍內,民主程度高的國家之中,幾乎是實行「總統制」的孤例。民主程度高的民主共和國中的絕大多數,都實行議會制或者內閣制。這些國家,他們的憲政制度的建立都晚於美國,但是他們沒有選擇美國的方式。為什麼?這值得深思。總統制在美國得到了成功,但是總統制盛行的地區,拉丁美洲 、非洲、 東南亞幾乎找不到長期穩定的民主政體的範例。如果中國學習美國的「總統制」──我這裡簡單只講「總統制」,美國憲法和憲政,有很多其它方面很值得學習;唯獨「總統制」這一個方面,如果要學習的話很有可能「畫虎不成反類犬」,將來學到了美國的皮毛、總統制的形式,卻得到了墨西哥 、菲律賓的神隨,這是我們希望看到的嗎?絕對不是。
「中華民國憲法」恰恰相反。「中華民國憲法」的憲政制度,在架構上面,類似於世界上絕大多數成功的民主共和國,實行「議會制」,而且是一種改進型的「議會制」,避免了義大利 、希臘這樣的議會制國家的重大缺點,反而是跟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改進型「議會制」有相似之處。「中華民國憲法」在制度上,具有極強的先進性,綜合了美國 、德國 、法國諸多先進的成功的民主國家的經驗教訓,是在當時的中國國內各個政治派別綜合分析、政治協商的基礎上,由第三黨的成員張君勱執筆,寫出了這一部「中華民國憲法」的草案,最後由「國民大會」略做修訂,予以通過。所以「中華民國憲法」在制度上是具有極強的先進性,是站在美國這個巨人的肩膀上的。
那麼在民主革命的過程之中,有這樣一部先進的憲法,如果在某地發生民變或者兵變,事變的領導人舉著「中華民國憲法」,說「中華民國在此光復」、以「中華民國憲法」為基礎實行憲政民主,哪怕這一次、兩次兵變或民變,或其它事變失敗了,一旦發生,這個事件傳遍了全國,會對全國有一個衝擊波式的作用。中國人民知道中國需要改革,但是如何改?很多人還在迷茫之中;很多人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恢復中華民國還是一個選擇項,中國人民如果認識到已經有這樣一部先進的憲法,符合憲政主義精神的民主憲法,這部憲法是大陸人民制定的憲法,以大陸人民的力量、以中華民國憲法為基礎,在大陸重新構建中華民國,這就是中國將來最佳的出路、最好的方向,如果一次、兩次失敗了,只要這種思想能夠傳遍全國,也許下一次就成功了!中華民國就光復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