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護照辦事處將於10月20日(下週一)開始,改變申請人更改姓名規定,根據新規定,護照上的姓名必須與公民證明或出生紙完全相同,不能再像過去一樣,參考申請人另外提出如卑詩駕照等輔助證明就可添加英文名字;有意在護照上增加英文名字的華裔移民必須留意。
根據新規定,若想以不同於公民證書上的名字申請加拿大護照的人士,必須先向省生死註冊處(BC Vital Statistics)依法申請改名,並更改公民證書上的名字,憑著新發出的公民證書,才能申請有新姓名的護照。
許多移民參加入籍宣誓後,均想取得一本加拿大護照,有一部分移民在申請護照時,會希望加上本來不在公民證書上的英文名字,方便說英文人士稱呼,並增加融入感。
移民業者認為,申請公民證書的過程繁複,等待時間漫長,甚至可能要等上半年以上,對於想加上英文名字,以利融入本地生活的華裔移民影響非常大,建議想添加英文名的申請人盡早開始準備。
移民部發言人Jean-Bruno Villeneuve指出,移民部改變護照姓名規定,是加拿大政府為了進一步保護國人身份,避免遭到盜用,同時也為提防有人假身份,取得加拿大國籍。
他並說,在新例實施之前,護照辦事處確實不要求護照上的姓名必須與證明公民身份的公民證書完全一致,會接受申請人提出其他輔助證件的證明,例如駕照,但有時會出現公民證書、護照上的姓名不同,造成混亂,若政府單位想查核身份,也增加了困難。
護照辦事處已在網站上公告:「從2014年10月20日開始,護照上的姓名必須與加拿大公民身份證明上的姓名相同。」有關規定適用成人及16歲以下的兒童。
以本地出生人士為例,證明他們是加拿大公民的證件是出生紙,若是兒童,新規定要求兒童的護照姓名,必須完全與出生紙相同,一個字不差。至於若有成人想在申請護照時,登記有別於出生紙姓名上的名字,則必須經過合法改名程序,先更改出生紙上的姓名,才能申請新姓名的護照。
卑詩列治文護照辦事處人員指出,很多移民並不知道,公民證書上的姓名以及出生紙上的姓名,均可以申請更改,但她提醒,所有姓名更改均必須先向省生死註冊處申請,在合法更改姓名後,該處即會發出新姓名的出生紙,或是向移民部申請新姓名的公民證書。
除了新入籍申請護照的姓名規定改變外,護照辦事處亦修改因為婚姻關係改變而增加或欲移除姓氏的規定,申請人必須取得婚姻證明,才能要求更改姓氏。
證件更改姓名程序繁複
填表打手指模後須再等4週
在卑詩省欲更改證件上的姓名,必須向該省生死註冊處申請,按該省《姓名法》(Name Act)辦理,更改姓名的程序複雜,費用不低。
以成人為例,改名牽涉費用包括137元的改名費、50元的驗證文件費、25元的警方記錄申請費,以及各警局要求不一的指紋費,總費用已超過200元。
一些市民為免改名申請的麻煩,會委託律師或公證人辦理,這時,除了繳給政府的費用之外,還需要支付律師或公證人的服務費。
有中國移民在網上分享不久前在卑詩省的改名驗,他說,在填完申請、繳費,並按完指紋後,約4週才等到省府寄來「合法改名證書」(Legal Change of Name Certificate)。接再向卑詩省汽車保險公司(ICBC)申請換發新姓名的駕照,這時又等待了3週才等到新駕照。
他又說,由於申請護照,需要一張省府發出印有照片,所以必須拿新駕照以及「合法改名證書」才能前去辦理護照。有剛入籍的中國移民聽說合法更改姓名的程序如此繁瑣,已經打消改名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