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5年01月06日訊】至少36個年輕的生命在上海外灘跨年活動中未能跨進新年,這一踩踏事件給了中國新年沈重一擊。從目前的輿論看來,它將痛擊這個國家公共安全意識本來醒著的方面,但是無法喚醒那些長期沉睡的問題。
幾乎所有反思都沉痛地呼籲加強公共安全意識。這樣的呼籲當然無比正確,但很有可能是一句空話。中國政府向來輕視個體生命,但是出於對「出亂子」的極度恐懼,對於大型人群聚集的安全防範意識未必薄弱。從媒體報導中可知,此前三年外灘連續組織跨年燈光秀,每年都嚴密佈控,限制交通和人流。不用說每年「六四」紀念日的天安門廣場,只要經歷過北京地鐵防恐安檢的人,大概都不會小看中國當局的「公共安全意識」。
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公共安全意識到底是指什麼?悲劇發生時,外灘警力不足是媒體批評的一個焦點。對每一個可能出事的場合,無論是否組織活動,都無限量地增派警力,當然可能防患於未然。顯然,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且,從外灘事件看,上千警察在現場維持秩序的功能失靈,甚至成為擁堵的因素,有人高喊「警察叔叔不要擠了」,還有人對警察的無能幸災樂禍,挑釁說「你來抓我啊」。
事先規劃、設置了往來通道,避免上下人流對沖,比增派警力、管制交通更加有效,這是一個基本的道理。這些簡單的措施,為什麼高度重視社會秩序的中國政府就沒有想到呢?這就涉及到對公共安全意識的不同理解:一種是以大量武力作後盾,把人群中的相當多數當視作假想敵,防止他們搗亂;一種是基於對個體生命和權利的尊重,為人們提供公共服務。無限增派警力,加上無數動員起來的紅袖章老太太,前者也能起到加強公共安全的作用,但是很難日常化。後者則在設計公共空間、組織公共活動時,就須將公共安全指標納入其中。
自損形象的中國警察
警察不受尊重、沒有權威也是一個明顯的問題。有人將之歸咎於公民意識的缺失。事實上,關係是一種建構。如果警察在大多數公共活動中是帶著敵意防止搗亂,如果在網路上批評政府就會有警察上門,那麼這個行業就很難取得公眾的信賴。香港警察向來以服務親民著稱,但是他們在雨傘運動中的作為也自損形象。正如網路流傳的那樣:以前上街放心,因為有警察;如今上街害怕,因為有警察。
藉此機會,《環球時報》發表社評,呼籲公眾支持政府增加安全預算,擴充警力。上述關係不理順,每一次安全事故都成為政府加強社會管制、剝奪民眾自由的理由。再說,當一個朋友間的飯局都有可能衝進十幾個警察,當一個政治犯的家人都要派人常年監控,當發表幾條微博言論都會被拘捕並動用大量警察羅織罪名的時候,很難讓人相信警力不足這類說法。
民間自治能力從何而來?
就算警察遍地,也不可能看住大型公共活動中的每一個環節。於是民眾素質再一次成為話題。一些發達國家民眾臨危不亂、堅守秩序的情景,一再被用來證明中國民眾素質低劣,容易恐慌、盲從、自私及無知。民間社會的自治能力,的確是公共安全及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是,正如有論者指出的那樣,一個對民間NGO嚴防死守、將任何自發的街頭集會都視為犯罪的國家,民間自治能力從何而來,公民的自我管理經驗怎樣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