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亮和妹妹李霞回到當年居住的房間,看到孩子的遺物忍不住落淚。(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1月12日訊】截至昨日,因被鄰居報復社會時殺害,時年3歲的山東淄博雙胞胎男童堯堯和宇宇已在淄博市殯儀館躺了286天。高達4萬餘元的遺體寄存費,加上家中還有兩位老人被砍重殘需要治療,家中負債纍纍,讓兩個孩子也難以早日入土為安。
案發
兩男童遭鄰居刀砍身亡
堯堯和宇宇一家住在淄博市高新區亞運村35號樓4層。該樓2層,住著46歲的何志強。何是殺人案凶手。
雖是樓上樓下的鄰居,但兩家人從未有過交集。
據大陸媒體報導,2013年11月30日14時50分,兩個孩子的爺爺李振全下班回家後,奶奶於友清問了句「外面天氣怎麼樣?」「不算冷,」李振全說。聽說外面不冷,感冒在家憋了3天的堯堯、宇宇吵著出去玩。
兩個孩子興奮地下樓,於友清在後面跟著。在距一樓還有幾級台階時,於友清看到了何志強,「他手裡拿著一把斧子,我聽到哐啷一聲,看到斧子頭掉地上了,」於友清稱,何志強又掏出一把刀子,向堯堯脖子劃去,「我一把把宇宇推出單元門,他奔出門又去劃宇宇的脖子,我沒拉住,就拚命喊‘救命!’」宇宇倒在了樓前綠地上。
隨後,何志強又返回單元門裡,對著堯堯又是一刀,「我去抓刀子,沒抓住,堯堯倒在血裡,哭喊奶奶的聲音越來越小。」
堯堯、宇宇當場遇害,於友清和李振全都被砍至重度傷殘,另兩位聞訊趕來的鄰居也被砍,一輕傷一輕微傷。
判決
凶手被判死刑無賠償能力
何志強將自己殺人的動機歸結為報復社會,「忍了太長時間了,感覺過夠了。」何志強稱,他工作不順心,和同事很少說話,夫妻感情不好,「我很壓抑、絕望,是社會讓我活不下去,就殺人報復社會,徹底發泄心中的怨氣。」
據鑑定,何志強沒有精神病,作案時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
一對雙胞胎兒子被殺害,李洪亮夫妻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索賠,訴請法院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210萬餘元;李振全、於友清也同時訴請法院判令何志強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交通費、護理費等共200餘萬元。
淄博中院審理查明,何志強因長期生活和工作壓抑,內心積蓄怨恨,遂產生了報復社會惡念,其手段殘忍,法院於2014年11月26日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何志強死刑。
民事部分,法院判決何志強賠償孩子父母4萬餘元,賠償李振全、於友清兩人醫療費等共30餘萬元。但這筆錢,何沒有賠償能力。
困境
寄放殯儀館無錢安葬
案發後,李洪亮兄妹一直為救治兩位老人奔波,因案件未結,堯堯、宇宇的遺體由高新區刑警隊代為轉存到淄博市殯儀館。
前不久,為了孩子能早日入土為安,李洪亮兄妹曾到殯儀館詢問孩子情況,「孩子是2014年3月17日存放的,每天160元的存放費,若要安葬,還需化妝費、墓地費、骨灰盒、衣服等喪葬費用,」李霞稱,家裡還有兩位老人等錢治病,兩個孩子的安葬費隨著寄存時間延續不斷積累。
事發後,儘管淄博市高新區管委會先後資助了30餘萬元的醫療費,李洪亮所在的公交公司也拿出了1.5萬元救助金,但兩位老人為治療花去了40餘萬元的費用,李家舉債10餘萬元,目前兩位老人還面臨手術。
最近,李家已提出上訴並繼續索賠。
事發後的第二天,為避免老人傷心,李洪亮一家便在遠離事發地的一老舊小區租了一套兩居室。
李振全的右側胳膊無法伸展,右手仍無法屈伸,於友清則哭著訴說「求助無門」,「我老感覺這桌子兩邊,他倆還一邊坐著一個,在等著我給他倆盛飯,」老人稱,家裡經濟不好,兩個孩子最好的伙食就是雞蛋麵條,「他們倆吃得很香,可是再也吃不到了。」
李洪亮稱自己從農村出來打拼,租房住了5年後才貸款買了這套房,「為接兩個孩子上下學,還交了1萬多元的首付貸款買了輛二手車,感覺好日子才開頭,就被啪的一下打入地獄了。」
事發後,兩位老人看病花去了40多萬元,父母重傷重殘,生活不能自理,妻子潘璟璐陷入抑鬱,為了照顧家人,李洪亮和妹妹均失業在家,目前,家裡沒有任何生活來源,日常生活全靠親戚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