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5-01-13 05:00:00作者:
據韓國教育部於近日發表的「教育法施行令」部分修正案內容,從2015年開始將廢除原有的小學、中學和高中生必須在學年初30天之內入學的時間限制。此外,入學時,在不影響學校的教育課程範圍之內,可隨時入學。
目前中學生入學時錯過「學年初30天之內」,只能在次年入學。但是今後,如果學校課程還剩下3分之2,就可以入學。中學1年的學習天數是195天,只要履行完成其中的3分之2課程,就可以獲畢業或結業證。
教育部相關人員表示,由於廢除了原有的入學時間限制,因疾病等原因錯過入學時期的學生,只要學校教育課程還剩下3分之2,就可以入學。
不轉移住址也可以入學
根據現行規定,休學的高中生再入學時,規定必須轉移到新的住址。但2015年開始不轉移住址也可以再入學。
此外,特化中學(運營特殊教育課程的正規中學)和一般中學畢業生,在選擇高中學校時,可在就學的中學所在住址學校和家庭住址所在學校進行選擇。根據現行規定,只能選擇家庭住址所在地的高中學校入學。
擴大外國學生在韓學歷認可範圍
即使不在外國學校就學,能獲得外國教育機關簽發的高、中、小學學歷證明,在韓國也可獲學歷認可。由此,在家庭獲「在家教育」的學生,只要能獲得外國學校頒發的畢業文憑,在韓國也可獲學歷認可。
根據現行規定,外國學生必須履行外國高、中、小學學校的正規教育課程時,才可獲韓國學歷認可。
此外,韓國現行使用的「高考」名稱,今後將一律改稱為「畢業學歷」。由此,中學入學資格考試、高中入學資格考試、大學入學資格考試將分別改稱為「小學畢業學歷考試」、「中學畢業學歷考試」、「高中畢業學歷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