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對「母親」的最新定義

發表:2015-02-14 00:55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1個留言 列印 特大

美國移民局在一項最新發布的政策(PA-2014-009)中闡明,移民法中「母親」以及「父母」的定義包含通過人工生殖科技而受孕的女性,不論該女性是否為卵子提供者。

移民局和國務院認定,移民法中的「母親」以及「父母」將包括:1)生下孩子的母親,2)在孩子出生時根據當地法律規定,孩子法定意義上的母親。

在這項新的政策下,一個符合以上定義的,但與孩子並沒有基因關係的母親(例如代孕母親),將可以基於她與她生下孩子的親子關係而提出移民法領域上的訴求;她生下的孩子也可以親子關係為她提出移民法領域上的訴求;倘若該母親是一位美國公民,在符合其他相關移民法的規定的情況下,她將可基於親子關係將美國公民身份傳遞給她生下的孩子。

 



来源:倍可親博文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