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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申請的學生都希望能得到美國大學的青睞獲得一張通行證。美國大學有六種錄取方式,對此想來美國讀書的留學生要有所瞭解。
一、正式錄取(fulladmission)。
經過評估後,符合要求,學校直接發放的無條件錄取,學生到校後直接就讀本科課程。這種美國大學錄取信的開頭第一詞往往是「Congratulations!」。
二、有條件錄取(conditionaladmission)。
通常是在申請者其他方面(特別是在校成績)符合學校要求,但語言成績達不到學校要求時,學校在發放錄取通知書時,會加上「conditional」(有條件的)一詞,一般學校會給出一個去掉「conditional」的時間期限,比如,允許學生在入學前,只要提供符合要求的成績,即可去掉「有條件」。但有的學校的要求很特別,比如,波士頓大學是對託福成績中的每個單項都有具體要求,任何一項達不到最低要求就必須去上語言課程。所以,大家對於這一類型的錄取,一定要認真讀仔細了。
三、雙錄取(ESL/ELC)。
因為申請者語言成績達不到學校要求但其他方面符合學校要求,學校在錄取時要求學生在入學後,到學校規定的院校上語言課程,成績通過後方有資格上本科課程。在學生入學時會需要參加一個語言考試,學校根據考試成績來通知學生要上的課程LEVEL;也有的學校是根據學生的託福程度,直接通知學生要上的英語課程。至於語言課程要上多長時間,主要取決於學生自身的學習能力。
四、候補(waitinglist)。
對於學校招辦委員會認為學生各方面不錯,但沒有優秀到足以讓他們馬上決定直接發放錄取的學生來說,學校方面有時會給予這個候補的機會。也就是說,一旦已經錄取的學生中有不去的,而且決定接受學校錄取的學生總數低於學校希望招收並報到的人數,那麼,候補的學生就有機會被考慮是否發放錄取。
五、延遲(defer)。
則是「早申請」中的一種錄取結果。雖然申請者已經很優秀,但相比於更優秀的學生,申請者的某方面可能還不夠突出,學校沒有直接決定錄取學生,但學校方面不希望錯過優秀學生,所以,也沒有直接拒絕,而是給了「defer」的決定,然後在正常申請中再次評估申請者的方方面面後決定是否錄取。
六、拒絕(denied)。
通常情況下,學校是不會告訴美國大學申請者被拒的原因是什麼,而且,一般學校是不會輕易改變錄取決定的,所以,被拒了之後是很難再爭取到被錄取的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