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仔上水塘及香港仔下水塘
【看中國2015年04月20日訊】中共駐港機構「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對記者說,祖國的東江水長流不息供給港人,是祖國對港人的一份深情流露、血脈相連一種愛的體現,希望港人要熱愛祖國」他說的這個祖國,是共産黨的黨國國。並非中華民族的文明古國。共產黨侵佔中國至今只有60多年。千萬不要被混淆為中華文明古國。
廣東的東江污水經過消毒過濾後賣給香港,從20多前的2億多港元,一直漲價至今年的127億元左右。而且還訂下一個很不合理的死合約,每年水費加幅20多%,(即兩成多)。香港真的需要這麼多東江污水嗎?未必!有良知的前港府官員透露,香港每年用不完剩餘的食水流進海裡去了,每年流掉的不知多少個億?實際上一直都是中共在管治香港,誰敢說真話?誰敢得罪中共?實在是太浪費了。不僅如此,香港本地有幾處淡水庫經常水滿了也往海裡流掉了。
香港本地的良心官員過去曾幾次試著跟中共協商:要求這個東江供水是否可增可減,靈活供給,但都被中共一口拒絕,因為這裡面涉及當地政府的巨大利益,水又是天上來的,所以當局不會答應的。老虎在吃人之前總是用舌頭先試一下口味,心裏想著,真美味!我的至愛!然後大口大口享受著。這就是中共代理人張某人說的一種愛而不舍的深情流露吧!
新加波的大陸是馬來西亞,馬來西亞長期供水給新加波,而馬來西亞賣水給新加波按比例計,新加波買到的淡水比香港便宜20倍,(這件事港媒已報導過了,而網民都轟了中共,不要對香港的這麼厚愛,謝謝不再供水來港)。新加波是從馬國分立出去的。按理說他們兩國之間還有一些恩怨吧,可是人家還是橋歸橋、路歸路、生意歸生意,以合理的價格賣給新加波,無需講愛,也不必說情。什麼原因呢?因為馬來西亞不是共產黨,不同之處就是他們還保存著人性和良知。
香港政務司林鄭月娥近日表示:「她認為,政改方案不是關乎是非對錯,即使政改方案不合理,但因為中共不會收回8.31決定,所以泛民應該現實一點,不合理的方案也要接受。」
本來泛民主派所有議員已全部宣示否決中共8.31的香港政改方案,但近日傳出民主黨中委黃成智轉向支持通過政改(即袋住先)的言論。而民主黨主席劉惠卿已表示一定否決政改方案。而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則認為:「支持政改通過,等於認同假普選。會死得更慘,連人的尊嚴都喪失」。關鍵問題不在於支不支持,支持通過假政改,就意味著接受香港法治的死亡;若否決政改至少還可守住法治的底線。
《基本法》正文是怎樣體現港人的政治權利呢?第25條規定「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26條規定「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第39條規定「兩個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公約規定了要有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又訂明「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受限制,此種限制不得與本條第一款(兩個人權公約)相牴觸;第45條所定的普選特首「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産生的目標」。民主程序包括公民提名去體現,至少符合基本法的各項關於公民政治權利的規定,也符合基本法賦與的香港人的人權尊嚴。
基本法所定下三部曲的選舉法,而中共的8.31決定是違反《基本法》明訂的「中央與特區關係」的法條,還對選舉法橫加指示,將三部曲改為五部曲,其實是中共老早心懷鬼胎,從來不講理,又沒信用,存心幹壞事的中共,港人又有何計呢?這正好在印證中共「說一套,干一套」的流氓本性。
我們再看看中共御用的法學教授王振民在研討會上說:「中央對香港擁有創製權、立法管制權、政府組織權及行政、立法監督權」。而中聯辦主任張曉明4月22日又說「香港政改要回歸《基本法》。說來說去,都是中共在自圓其說。分明是一黨專制的人治強加於《基本法》,這等於否定了中共自己所創立的「一國兩制」。一手創立,另一手破壞。流氓就是流氓,本質難改。
最令人覺得毛骨悚然的是,王振民說:《基本法》「是帶有深厚感情的法律,體現了中央和全國人民對香港濃濃的愛意,和深刻的感情」。現代文明社會講的是法律條文所定的權利與義務,但人治的專權政治卻迴避了法律和權利義務去講「愛」。無論是要求香港人愛國,或者是對香港的濃濃愛意,都沒有標準,不能量化,這個無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感情,當感情的濃濃愛意變成了某種價值時,或是開釋某種行為的藉口時,就變得非常危險了。就會在「愛」的名義之下殺人放火了。
只有黨性,沒有人性,沒有標準,沒有準則,沒有底線。它可以說它是佛上的佛,神上的神,黨可以騎在國家之上,騎在憲法之上,你要與流氓講道理,講法治,免講。
中共為了維穩,現在都撕破面皮了、公然踐踏香港法治,它還有什麼不敢干呢?這樣一個內裡邪惡的東西,突然扮著笑臉去說濃濃愛意,你說不危險嗎?一個完全漠視人民生命和權利的專制暴政卻肉麻的講「愛」,這個志在毀掉香港的核心價值法治的(愛),分明是口密腹劍,愛裡藏刀的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