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5年05月17日訊】遭受一年之久的關押審查之後,人權律師浦志強被北京市第二檢察院提起公訴,涉嫌罪名是煽動民族仇恨和尋釁滋事。據報導,起訴書中唯一的罪證來自浦志強發表的數條微博。
中國刑法中的尋釁滋事罪是指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或者在公共場合起鬨鬧事,情節惡劣的行為,曾經被稱作流氓罪。近年來,這個罪名被廣泛用於懲罰政治異議言論,顯得十分滑稽。如此濫用刑法,本身就是一種流氓作派。
煽動民族仇恨罪在漢人中並不多見。2014年,原中央民族大學教師伊力哈木·土赫提被判處無期徒刑,「罪行」包括散佈分裂思想,煽動民族仇恨。2013年,喀什地區莎車縣、英吉沙縣法院以「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等罪,判處9名維吾爾族人5至10年徒刑。
微博批評中共民族歧視 浦志強被控煽動民族仇恨
浦志強以參與公共事件推動人權和法治為人所知,針對民族問題僅僅發表了一些常識性的意見。警方和檢察院花了一年時間蒐羅到的所有這類意見,加起來也不過三五條微博。這些微博意在批評中共民族歧視政策,譴責武警和軍隊在新疆和西藏的粗暴用武,呼籲民族權利,思索民族和解之道,「煽動民族仇恨」從何談起?
刑法中將煽動民族仇恨罪與民族歧視罪相提並論,這是十分恰當的,因為真正的仇恨來自歧視。對浦志強的指控,讓很多網民有機會思考,究竟誰在煽動民族仇恨,施行民族歧視?正如網民指出的那樣,在中國,中共控制了所有的輿論機器,掌握了制定民族政策的絕對權利,只有它可以做到煽動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視。
部分漢族異議人士被限製出境,正常的通行權利受侵。對於少數民族來說,往往是整片地區,甚至整個民族都很難取得護照,或者護照被收繳。藏人到拉薩還需要特別通行證,維吾爾人到內地旅遊不讓住旅店,不讓上網。漢人的大部分公共場所已經不用強制挂領袖像了,而藏人的寺廟裡還被要求掛上。漢人可以較為自由地穿衣打扮了,而維吾爾人卻不可以蓄須和穿長袍。
中國否認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殖民統治,但是卻完全按照殖民統治慣例,只讓漢人擔任少數民族地區一把手職務。有些漢人辯解說,這跟北京或上海的一把手必須由日本人或美國人擔任不同,漢人和少數民族同屬中華民族,不分彼此。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對等地規定在一些漢人地區必須讓少數民族人擔任要職呢?
大權在握的中共應該對目前新疆、西藏和內蒙等緊張的民族關係負全部責任,檢討並糾正民族歧視政策。中共宣傳總是把責任歸咎到境外勢力及受其影響的國人教唆。如果少數民族如此容易被洗腦,中共自身的宣傳教育和利益誘惑不是更直接、更廣泛和更充分嗎?
有人指出,中共的愛國主義教育,本身就是大漢族主義和仇恨教育。抗日宣傳片教人仇恨日本人,內戰宣傳片教人仇恨國民黨人,為了拒絕民主制度又教人仇恨西方人。依靠軍隊和武警鎮壓反對者,是仇恨和暴力最有力的宣揚。
需要強調的是,將呼籲少數民族平等權利的人治罪,這本身就是一種嚴重的民族歧視。不僅剝奪少數民族自身的言論自由,而且恐嚇和阻止一切揭露真相和說出常識的聲音,為了繼續維持專制統治下的歧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