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經常看到一句很火的話「其實他沒那麼喜歡你」,這句話的邏輯的確可以識別很多渣男,把他們拒之門外。但是有時候,很多姑娘卻用這句話去解決一切感情問題,讓我覺得有點頭疼。因為她們用折磨男朋友的方式來不停地求證「你喜歡我」,這真是太蠢了。
如果他能讓你感動,那麼其實他就是那麼喜歡你。
有個很喜歡買名牌的A姑娘,找了個經濟情況普通的男朋友,逛商場,買東西的時候,男生猶豫了一下,A姑娘就生氣了,想著「如果你足夠愛我,就會毫不猶豫的買給我。我前男友就會買給我啊!」不用去管這可能是男人一個月的工資,誰叫你喜歡我呢?
還有個愛折騰男朋友的B姑娘,找了個好脾氣的男朋友,一次,她提出了個很過分的請求,男朋友不願意做,B姑娘就生氣了,想著「一切藉口都是因為不夠愛我,你不做,還有很多男生願意為我做啊。」不用在意做這件事要耗費男人多少精力,反正你喜歡我嘛。
但是,喜歡一個人的程度是不可以量化的。但是戀人能為你付出的能力總是有高低的。衡量他不付出水平不是以自己的能力,更或是前男友/別人男友的能力,而是他的能力水平。如果一個男人能把最或缺的東西給你,那他已經就足夠愛你。若他是個忙事業多金男,那能抽出時間便是對他最大代價。如果他只是個剛出校園的青澀小男生,那給你買個貴重的禮物就是最大的代價。
我男朋友做過最讓我感動的一件事,不是送了我什麼貴重的東西。那段時間,住在郊區的校區,我在城裡報了個補習班,每日早出晚歸,單程一個多小時。他跟我說,自己要去城裡跟導師做試驗,基本順路,於是他每天都陪著我一起上下學。
這樣子持續了幾天,有一天,我提前下課了,我跟他說想早點回去,他卻死活不肯。我覺得很不解,於是再三逼問,他才告訴我,根本沒有什麼導師,他每天送我到城裡,再坐回來,晚上再從學校出發去接我,每天來回兩次四個小時,只為讓我路上不孤單。
當時聽到,感動的都要哭了。如果他能讓你感動,那麼其實他就是那麼喜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