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朝鮮戰爭奠定了中國大國地位的基礎,我卻不以為然,一個大國不僅僅體現在軍事上,而且還包括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科技等多方面的綜合表現。閒話不說了,下面談談朝鮮戰爭到底給中國帶來什麼?
朝戰的嬴家是三方:
1、蘇聯:成功把中國誘入與西方決裂的道路,使自己在南邊有了一個充當屏障的小兄弟。又順手把因二戰結束而積壓無用的大批軍火賣給了這個小兄弟。
2、臺灣:死裡逃生。
3、日本:本等待美蘇中等同盟國的嚴懲,反因朝戰,與美化敵為友,得到政經扶助,崛起東亞。並因之擁有實力地位,迫使大陸與臺灣競先對日示好,在簽和約與建交時大佔便宜(如不賠款不割地)。
朝戰的最大輸家其實只有一個:毛。
毛的人生業績,本可再增兩個事件:一是攻臺,二是接班,像金氏父子那樣,讓岸英接班,「陽光」將持續至二十一世紀。
這兩個機緣,「生前統一全國」,「死後繼承香火」,均失落在朝鮮戰場上了。至於文革中毛讓中國人民節衣縮食耗費大量資財援外,以讓中國成為第三世界領袖,自己成為「世界人民心中的紅太陽」,這為史實證明缺乏歷史可能性。但前述兩個機緣卻是有可能性的,卻被朝戰打掉了。
「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和錯誤的敵人,打了一場錯誤的戰爭」,此話用在毛和中共身上恰如其分。
從4種角度觀察朝戰勝負
1、從法理名義上看
志願軍並非中國正式派出的正規軍隊(中共政府公開否認是自己派出的)。而戰場敵人則是在安理會決議下,由十六國組成的聯合國軍。
即是說:一群未得到政府授權的中國人,逕自跑到外國土地上,在一個外國政權(斯大林)的裝備下,為保衛另一個外國政權(金日成),與聯合國作戰。那這是什麼性質的武裝團體呢?
所以,談判桌上的雙方,是朝鮮對聯合國。志願軍處境尷尬(一支名義上沒有自已的政府而依附於朝鮮政府的軍隊)。
因此,從法理名義上看,朝戰勝敗,與中國無關。
2、從實際行為上看
志願軍當然受中國政府指揮。但,有關朝戰的大政方針,毛、金都要向斯請示,有關戰略大局由斯作最後決斷(見前蘇解秘檔案),戰爭最高決策權在斯大林。
蘇聯出指揮出裝備。中國出人命出錢財。朝鮮出人命出土地。而聯合國方面,是以美為首的十六國參戰,四十多國家提供後勤支援。
所以,這不是中國與美國單挑,實際上,是社會主義陣營與西方陣營的一次集體對決。中國在其中,為犧性最多之一員大將(並非主帥)而己。
中國不是為民族利益而戰(聯合國軍並無進攻中國之計畫),而是為社會主義陣營的集體利益而戰。
結果是兩個陣營打成平局。從哪兒來,還回哪兒去了。
3、從後果利弊上看
開戰前,美己不管臺灣,共軍打下臺灣只是幾年內的事了。朝戰使美軍協防臺灣。開戰前,朝島無美軍,戰後出現美軍長期駐紮。
當志願軍雄赳赳地跨過鴨綠江之時,1950年11月印度軍隊也雄赳赳地開進麥克馬洪線以南中國領土。朝鮮戰爭結束,印度也完全佔領了這片中國土地。
開戰前,中國是美蘇都想爭取的國家。開戰後,由於毛的「一面倒」,認蘇為「老大哥」,自居小弟,被西方認定為蘇之衛星國,並開始封鎖防範:
1950.10泰國邀美國簽訂軍事協定;1951.8.30菲律賓同美國簽訂《美菲聯防條約》;1951.9.1美、澳、新簽訂《太平洋安全條約》;1951.9.8舊金山和會通過《對日和約》、日美簽訂《美、日安全條約》;1953.9,美臺簽訂《軍事協調諒解協定》;1953.10.1美韓簽訂《美韓共同防禦條約》;1954.9美、英、法、泰、菲、澳、紐西蘭、巴基斯坦在馬尼拉簽訂《東南亞集體防禦條約》;1955.1.11美國、巴基斯坦簽訂《美巴防禦援助協定》;1955.5.15柬埔寨同美國簽訂《軍事援助防禦協定》。這些條約明顯都是針對中共的,美國勢力合法地延伸到整個亞太、南亞地區。
1950.7.20,美國取消了所有已經核准往中國物資的許可證,對中國實行全面戰略禁運。1951.5.18,聯合國通過了對中國和朝鮮實行禁運和經濟封鎖的決議。1951.10.27,巴黎禁運機構增設專對中國實行禁運的委員會。到1953.3,對中國實行禁運的國家達45個。
本來,在二戰中中國已成世界大國(聯合國四個創立國之一,反法西斯同盟在遠東的統帥部)的威望和影響,到此基本喪失殆盡,中國得到的是一個更危險的更惡劣的周邊環境,到毛逝世時,中國已混成了「第三世界」國家。
中國死傷幾十萬青年人,還欠了一屁股軍火債(蘇式武器不是白送的),最後退出朝鮮,什麼也沒得到(朝鮮也未控制在中國手裡)。
4、從歷史角度看
朝窮韓富,如何面對朝鮮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