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歐洲報社的一封信
尊敬報社領導:您好!
我叫張敏,家住天津,目前,我懷著沈重和悲痛的心情,向您寫下此信,希望通過報社媒體宣傳平臺對此惡劣事件曝光。
本人自2009年就在中國銀行天津分行工作,已有7年多工作時間了,分別在中國銀行天津分行工作崗位為:2009在中國銀行天津分行卡部工作,2010年在中國銀行天津分行個人金融部工作,2013年在中國銀行天津分行運營管理控制部工作,2014年在中國銀行天津和平鞍山道支行大堂工作,2015年在中國銀行天津和平支行營業部大堂工作,2015年6月份調到在和平支行營業部上班,上班後發現6月份工資一直拖欠不給,原因稱此月工作天數不足一個月,工資太少不好做賬,等到7月份又稱財物混亂仍不能發放工資;且6、7、8三個月公積金、社保也不按時給繳納;後多次找中國銀行方面要未發放的工資及未繳納的社保、公積金,中國銀行天津分行和無派遣資質公司(2013年7月中國銀行天津分行渠道管理部門找來成都三泰電子實業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作)推來推去,最後都無結果,甚至逼迫我把被拖欠工資改成崗位津貼才考慮發放,我不同意簽署這違法的文件就不給我工資。
此後,於2015年12月14日我被中國銀行天津和平支行營業部郝鳳海行長以口頭形式開除,無任何開除手續,直至現在未能回崗上班。之前2014年6月份在和平鞍山道支行工作,也有數月工資及數月社保、公積金也未正常發放及繳納,當時中國銀行天津分行渠道管理部門黃京總經理對我承諾會補齊未發工資及補繳社保、公積金,但是最後拖延很長時間也沒給補上!
之後發現中國銀行天津分行渠道管理部門黃京總經理違法違規與沒有派遣資質的成都三泰電子實業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此公司於2015年6月15日變更為成都三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法人由陳延明變更為陳康)合作,且成都三泰電子實業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未經國家工商局核准登記註冊根本無人力資源營業執照,超出其公司經營範圍多年,此公司根本無人力資源派遣資質,也無任何跟金融服務相關的業務營業執照,此公司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故意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超範圍經營多年,逃避應在工商局註冊正軌的人力資源相關營業執照,且該企業早已被國家工商網列入經營異常黑名單裡,此公司還涉及偷稅漏稅行為,跟中國銀行天津分行合作多年涉及漏稅金額甚大,從2013年7月份中國銀行天津分行找來這樣違法違規經營的公司合作,違法時間將近4年,這麼多年不合法經營愈演愈烈,中國銀行天津分行黃京總經理知法犯法利用職權不知悔改一直和不正規派遣公司合作多年,導致員工月月工資被拖欠、亂扣、且從不發工資明細胡作非為,社保、公積金也不按時繳納,因成都三泰無人力資源資質,所以中行天津分行又找來天津智唯易才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替繳社保、公積金,員工信息由多家公司違法掌控,國家勞動法規定從2015年起派遣員工社保、公積金必須由用人單位繳納。
中國銀行天津市分行純屬詐騙行為,中行和成都三泰北京分公司簽的合同不在三泰公司經營範圍內,合同完全無效,員工的合同也不符合派遣合同規定2年起簽,合同都是一年一簽的,此合同也不是勞動局規定的正規合同,2013年7月份的合同此公司無人力資源派遣資質合同無效,2014年未簽合同非法用工,單位造假做了個合同變更書也無效,且2014年此公司仍無人力資源派遣資質營業執照,2015年6月16日簽的合同也無效,原因是成都三泰電子實業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已在2015年6月15日變更為成都三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法人也由陳延明變更為陳康,合同使用的已不存在的公司名稱和公章,三泰公司已變更名稱,仍就使用舊公章,已構成詐騙,所以也無效!三年的合同均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嚴重侵害員工權益,中國銀行天津分行又私自沒經員工個人允許讓另一家沒有和員工簽合同的另一家天津智唯易才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繳社保、公積金,發現斷繳社保、公積金根本無法追究,因為未和智唯易才公司簽過合同,社保局和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本無法幫我追繳,這惡劣行為完全被侵害,不受法律保護,完全是胡作非為,這都是中國銀行天津分行渠道管理部門黃京總經理一手造成的,發現黃京違法行為後,黃京利用中行職權無故將我口頭開除,這種行為是違反勞動法的,中國銀行天津分行要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本人在中國銀行天津分行工作7年之久,從25歲年輕的時候工作到32歲中年,付出了我所有的青春年華,我對中行付出了太多的努力和心酸,且工作兢兢業業,並且與中行天津分行也有長達7年多的實際勞動關係,請媒體曝光幫我走出困境,我要求中行天津分行恢復我正常工作,把拖欠,未發放的工資及社保公積金補齊,並跟我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合法在中行工作,對此次無故開除我的事件嚴格處理,給我一個合理的說法!
我生活困難,家裡都指著我的工資養家,但我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能跟黃京一樣知法犯法,請報社媒體領導幫我走出困境,讓我能正常工作、正常生活,在此感激萬分!
此致
歐洲報社
張敏